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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議院投票認定司法部長藐視國會 一文看懂

美國國會眾議院共和黨人6月12日發起投票,判定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藐視國會,因為他拒絕交出拜登總統接受特別檢察官羅伯特‧胡爾(Robert Hur)調查的音頻文件。

圖為2023年5月2日,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在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司法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

眾議院以216贊成、207反對的投票結果,判定加蘭「藐視國會」,但這不太可能產生任何實際的結果。這項譴責將提交給司法部,然後由司法部權衡是否值得對加蘭進行起訴。下面來看一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司法部拒絕向國會共和黨人提供拜登音頻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吉姆‧喬丹(Jim Jordan)和監督與問責委員會主席詹姆斯‧科默(James Comer)帶領眾議院共和黨人要求認定司法部長加蘭「藐視國會」,因為加蘭拒絕完全遵守國會發出的傳票。

喬丹和科默早前已命令司法部在4月初之前交出特別檢察官羅伯特‧胡爾與拜登約談的音頻文件。但司法部官員們只提供了音頻的文字筆錄,而沒有提供完整的音頻。

加蘭為司法部辯護,稱司法部已竭盡全力向國會立法者們提供了資訊。司法部警告說,如果提供出完整音頻,將為未來的調查開創不良先例,會削弱一些證人與司法部合作的願望與能力。

今年2月,特別檢察官胡爾公布了他對拜登處理機密文件情況的調查報告,這份長達388頁的報告澄清了拜登的不當行為。胡爾表示,拜登「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善意、記性不佳的老人」,檢方可能「很難說服陪審團對他定罪」,因此決定不對拜登指控任何罪行。

共和黨人抓住了這份報告,認為這證明拜登過於年邁不適合擔任總統,並指責司法部雙重標準,有選擇性地起訴和不起訴某些人。共和黨人希望得到音頻文件來驗證他們所掌握的文字筆錄是否準確。

民主黨人指責共和黨企圖從胡爾與拜登5個小時的約談音頻中「找到一個發音錯誤的單字或短語,或者一個簡短的口吃」,從而對拜登進行攻擊。

司法部在另一場就該音頻文件而進行的法律訴訟中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中證明,該音頻筆錄是準確的,並指出其中不包括「嗯」或「呃」等虛詞,也沒有重複的「我,我」等字眼。

司法部說:「筆錄準確地捕捉了錄音中審查時所說的話,(與音頻)沒有實質性差異。」

在傳票期限的截止日,白宮援引行政特權阻止了胡爾-拜登音頻的發布。白宮聲明中稱,國會共和黨人會把這些錄音「切碎」,並將其用於政治目的。

美國實施三權分立,行政特權賦予總統向法院、國會和公眾隱瞞資訊的權利,以保護總統決策的機密性,儘管這可能會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加蘭可受總統行政權保護免於起訴

眾議院周三(6月12日)投票認定,加蘭未交出國會要求的資料,屬藐視國會,建議司法部起訴加蘭。加蘭在一份聲明中譴責「眾議院將嚴肅的國會權威變成了黨派武器」。

在眾議院投票辯論中,司法委員會主席喬丹提到前總統川普在因為處理機密文件不當而受到刑事起訴,他說:「一位前總統受到指控,而喬‧拜登沒有受到指控,我們認為我們有權——實際上,我們知道我們有權——獲得所有證據。」

監督與問責委員會主席科默說:「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拒絕提供這一證據,這表明司法部明顯掩蓋拜登總統的不當行為。」

共和黨眾議員中唯一投下反對票的戴夫‧喬伊斯(Dave Joyce)認為,這是一個政治化舉動,他在投票後的一份聲明中說:「身為前檢察官,我不能憑良心支持一項將我們的司法系統進一步政治化以獲取政治分數的決議。美國人民期望國會為他們服務,解決政策問題,並優先考慮良好的治理。夠了。」

拜登總統聲稱對這些音頻文件擁有行政特權。《國會山報》在國會投票前獲得的司法部的一份內部備忘錄表明,司法部認為,鑑於拜登總統對音頻文件的行政特權,司法部長加蘭將受到保護,免受藐視國會罪的起訴。

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OLC)長達57頁的備忘錄列出了加蘭拒絕交出拜登與特別檢察官胡爾談話音頻的理由,並指出,沒有任何政府官員在總統聲稱享有行政特權時還會因未能遵守傳票而受到起訴。

該備忘錄中說:「近70年來,在兩黨總統政府中,行政部門一直採取的立場是,藐視國會法規的刑事犯罪……不適用於那些基於總統主張的行政特權而不遵守國會傳票的行政部門官員。」

「與這一長期立場一致,沒有任何美國檢察官在總統聲稱享有行政特權下而對行政部門官員提出刑事藐視罪指控。」

備忘錄詳細列出如果國會在12日的投票中判定加蘭藐視國會罪成立的話,司法部可以做出怎樣的應對。藐視國會罪的最後裁定需要國會向司法部提出建議,然後必須由司法部權衡是否提出實際指控。

什麼是藐視國會罪?

藐視國會罪是國會立法者對行政部門的一種執行和制衡機制,已載入美國法律法規。

根據美國法律,故意不遵守傳票要求,未出席公聽會、提供文件或證詞的行為,被視為藐視國會,屬輕度刑事犯罪。

但如何構成藐視國會往往具有爭議,這意味著,眾議院或參議院的藐視國會投票只是潛在法律程序的開始。要由檢察官來起訴被國會認定為藐視國會的人,再由陪審團來決定是否有罪。有些國會認定的藐視國會案從未真正走到法律程序。

藐視國會罪判定程序是什麼?

對藐視國會罪進行判定的第一步通常始於國會相關的委員會提出決議。委員會通過後,再由國會全體表決,參議院和眾議院都有各自的執行權,也都無需另一院的批准。國會通過決議後,案子就會轉給司法部,司法部來決定是否起訴。

就加蘭案而言,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和監督與問責委員會提出了指控加蘭藐視國會的決議案。

眾議院規則委員會6月11日(周二)為眾議院全體會議審議該決議掃清了程序道路。

接著眾議院全體會議6月12日投票表決。在多數票通過該決議後,下一步,該指控決議可被轉介發送給司法部,由司法部決定是否採取行動。

上一次司法部長在任內被認定藐視國會是在2019年。時任川普政府司法部長的威廉‧巴爾(William Barr)因在「通俄門」調查中拒絕向國會提供未經編輯的特別檢察官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的調查報告,而被國會司法委員會提起投票,認定為藐視國會。

再早幾年,在巴拉克‧歐巴馬總統執政期間,時任司法部長埃里克‧霍爾德(Eric Holder)因對涉及名為「玩命關頭行動」(Operation Fast and Furious)的打擊槍枝走私行動,拒絕交出某些資料,被眾院認定藐視國會。

在那些案件中,司法部都沒有對其司法部長採取任何行動。

藐視國會罪會受到什麼處罰?

近年來,國會對藐視國會罪的投票越來越頻繁,並給被告帶來了真正嚴重的影響,而並非只是象徵意義。

根據無黨派的「國會研究服務處」(CRS)的說法,如果司法部決定對藐視國會決議採取行動並提起訴訟,違規行為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0萬美元的罰款和「不少於1個月但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

前總統川普的兩位盟友,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和彼得‧納瓦羅(Peter Navarro),都因此受到了處罰。

班農是川普政府的首任白宮首席策略師,他在2021年因拒絕遵守眾議院「1月6日(衝擊國會山事件調查)委員會」發出的傳票而被指控藐視國會,並於2022年夏天被陪審團定罪。班農被命令在今年7月1日前入獄,服刑4個月。

納瓦羅是川普政府的白宮貿易顧問,他也因拒絕「1月6日委員會」的傳票而最終在今年1月被判藐視國會罪和4個月監禁。他於今年3月19日入獄開始服刑。

對於那些最終免於起訴的人來說,國會投票認定的蔑視國會決議仍然會成為他們個人紀錄上的一筆。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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