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正是文化革命風起雲湧的時候,甘肅省蘭州軍區某部副班長劉學保,自編自導了一出和階級敵人英勇搏鬥的故事,很快便使自己成為了像劉英俊、歐陽海一樣聞名全國的英雄人物。
劉學保因此榮立了一等功,提拔為副教導員,被選為蘭州軍區黨委委員,在天安門城樓受到了領導人的接見。直到18年後,案件真相大白,正義得以伸張,劉學保才受到了應有的懲處。被他殺害的林場工人李世白,也才沉冤昭雪,九泉瞑目。
蓄意殺人的劉學保,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一個農民家庭,他不甘心默默無聞,總想做一名人人皆知的英雄。19歲參軍到部隊後,他積極努力,處處表現,很快成為了一名學習毛主席著作的積極分子,被安排到各處宣傳講演。
1966年3月,劉學保所在部隊支援農業春耕,他覺得機會來了。在一個漆黑的夜晚,他偷偷地摸到生產隊的飼養棚邊,點燃了草料垛,然後一邊大聲呼喊救火,一邊第一個衝進火場,為此受到當地村委和部隊的表揚,從一名普通戰士被提升為副班長。這場騙局換來的榮譽並未使他滿足,他決定尋找更好的機會,成為揚名全國的英雄。
1967年12月,劉學保被派到甘肅永登縣連城林場支左,當他得知林場工人李世白,過去曾是國軍憲兵隊副連長,後來參加酒泉起義投身革命,如今正被林場嚴加審查,便開始策劃自己的下一步行動。
1967年12月17日晚上,蓄謀已久的劉學保,把事先準備好的炸藥包放在橋墩上,然後腰藏斧頭,來到林場值班室,以執行臨時任務為由,將管制對象李世白單獨叫了出來。12月的天氣已經十分寒冷,劉學保讓李世白走在他前面。公路上人跡罕至,黑夜中,兩人一前一後往大橋方向走去,劉學保不說話,李世白也不敢問他。
來到大通河橋頭時,劉學保暗中拿出斧頭,猛地朝李世白砍去。李世白毫無防備,被砍得頭破血流。受傷的李世白拼盡全力和劉學保扭打在一起,打鬥中斧頭從劉學保手中掉落。受傷的李世白體力漸漸不支,跌倒在地,劉學保趁勢撿起地上的石頭朝李世白頭上猛砸,李世白很快就暈了過去。
李世白暈倒後,劉學保點燃了橋墩上的炸藥包,然後來到大橋南側30米的河灘處,用紙雷管將自己的左手四指炸掉,然後佯裝倒在地上,等聽到爆炸聲的村民前來發現自己。
爆炸聲驚動了附近的村民,一群人趕到現場時,只見大橋東南側路旁斜躺著一個中年男子,頭上鮮血淋漓。橋下的河谷中,一個年輕的軍人躺在地上,左手指已被炸飛。
見人們圍攏上來,年輕的軍人吃力地說:「我是解放軍劉學保,快!快!那人是反革命分子李世白,他想炸毀大橋,你們快去看看橋上還有沒有炸藥。」幾個人將大橋巡查了一遍,沒有發現新的炸藥。
人們趕緊將劉學保和李世白送往礦務局醫院搶救。送醫途中,有群眾激於義憤,對奄奄一息的李世白拳打腳踢,致使原本生命垂危的李世白,尚未開始搶救,便已經死亡。手術醫生在給劉學保檢查時,發現他的左手食指、中指、無名指被炸斷,為了保住他的手臂,替他做了切腕手術。
上面發生的事情,在後來記者的報導中,變成了另外一番景象:
劉學保發現李世白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橋時,他一邊默念著毛主席語錄「下定決心,不怕犧牲……」,一邊以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向階級敵人猛撲過去。經過激烈搏鬥,他終於用隨身帶來的短刀和斧頭,將那傢伙的狗頭砸爛。他看見大橋下的炸藥包正嗤嗤地冒著煙火,就背誦毛主席詩詞「要掃除一切害人蟲,全無敵」,高喊著「毛主席萬歲」沖向大橋,取下炸藥包……只聽一聲巨響,震盪著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紅了大地,劉學保倒在了河灘上。大橋保住了,劉學保卻失去了左手。
手術後的第二天,劉學保甦醒後的第一句話是「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第一個要求是「把《毛澤東著作選讀》拿來」,第一個行動是與醫護人員一起學習《毛主席語錄》。
這一下,劉學保的事跡開始在大江南北傳頌。
「李世白炸橋案」發生後,永登縣公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察,正在深入偵查時,「公、檢、法被砸爛」,辦案人員被送往農場接受改造和審查,案件偵破因此擱淺。
到連城林場採訪英雄事跡的新華社記者,發現了種種疑點:為什麼劉學保跟蹤李世白走了五里多路,不及時攔截進行搜查,卻要等到李世白點燃導火線後才與之搏鬥?然而在那個年代,這種懷疑受到處分,這個記者被指誣陷「英雄」,下放到安徽農村勞動改造。
連城林場的大部分職工也對李世白炸橋深感懷疑:李世白要搞破壞,為什麼去炸一座廢橋?但這種懷疑,只敢私下悄悄議論,沒人敢公開指出。到後來,連私下議論也沒人敢說了。
而宣傳卻在持續升溫。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刊登報導文章《英雄戰士劉學保》、和長篇通訊《心中唯有紅太陽,一切獻給毛主席》、評論員文章《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隨即,《人民日報》、《甘肅日報》等報刊也紛紛在頭版頭條顯著位置全文轉載。一時間劉學保名利雙收,不但提干升職,還成為了全國學習的榜樣。
《解放軍報》的通訊引用了劉學保的一段日記:「失去一隻手算什麼,還有一隻手,照樣可以同階級敵人作鬥爭,照樣可以向敵人開槍、投手榴彈!……保衛社會主義江山!」
壞人囂張,好人遭殃。劉學保成了英雄,李世白一家卻成了「反革命家屬」,被趕出林場。其妻被遣送回定西農村,無處棲身,只好與一瘋老頭結婚。大兒子被誣陷縱火焚燒「劉學保事跡展覽館」,判刑入獄。長女因不堪批鬥過著「黑人黑戶」的生活。這一家子,就因劉學保,被害到家破人亡。
直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中央作出「平反冤、假、錯案的決定」,李世白的親屬及林場職工才敢於發出追問:李世白為什麼要炸毀一座廢橋?他的目的和動機是什麼?李世白在群眾管制期間,一直表現很好,他為什麼要鋌而走險?大家紛紛向永登縣委、蘭州市委、甘肅省委反映情況,要求澄清事實。
1983年7月4日,蘭州市委、市警局等7個單位11人組成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他們分赴全國6省16縣34個單位,詢問了90多名知情人,翻閱了大量的文書檔案和資料。公安、司法人員和爆炸、氣象方面的專家匯集在池木哈橋下,進行現場勘驗。大量事實證明,這是一起有預謀的重大兇殺案,兇手就是劉學保。
1984年11月31日,蘭州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劉學保故意殺人案。
審判長問:「李世白是群眾管制人員,他外出時你為什麼不制止?」
劉學保無言以對。
問:「你與李世白搏鬥的地點距橋孔有多遠?」
答:「約70米」。
問:「炸藥包放在哪裡?」
答:「放在第二支孔,約5公斤」。
問:「第二支孔與拋出炸藥包的地點有多遠?」
答:「約30米」。
問:「導火線有多長?」
答:「20公分」。
劉學保的回答漏洞百出。經專家試驗鑑定,5公斤的炸藥包在距人體1米處爆炸,必將致人粉身碎骨;在距人體較遠處爆炸,會使人聽覺、氣管損傷、中等挫傷、骨折等,而手指不會被炸掉。
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當年給劉學保治療的醫生證明:劉學保當時神志清楚,只有左手掌骨前1/3缺損,其他部位沒有損傷。
而且,在20公分長的導火線燃燒的時間內,劉學保要與李世白搏鬥,衝過70米的河灘,爬上第二支孔抱起炸藥包,再跑出30米後拋出炸藥包,整個過程絕不可能完成。據現場實驗表明,長20公分的導火線最多只能燃燒46秒,而要完成劉學保所說的過程,至少需要365秒。
那麼,劉學保的左手四指究竟被何物炸傷的呢?大量實驗結果表明,他的左手四指是被握在左手中的一枚8號工業紙雷管引爆炸傷的。
法庭出示的一項項證據,讓劉學保的謊言一觸即破,豆大的汗珠從他的額頭、臉頰不斷滲出。
法庭最終作出判決:劉學保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5年7月,永登縣委作出決定,為李世白徹底平反昭雪,恢復名譽。不知李世白九泉有知,能否瞑目。
原本,像這樣自編自導、漏洞百出的案件,偵破並不困難。卻因為特殊年代出於塑造「英雄」的需要,媒體喪失監督功能,主動為騙子自圓其說,結果釀成冤案。
20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