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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者朝新|將來「鞭屍」的好材料

—原標題:宣傳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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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與新聞,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表達形式,宣傳員與新聞記者也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寫作者。同樣一個素材,在宣傳員眼中是宣傳包裝美化採訪報導對象的好素材,但在職業記者眼中很可能就是曝光與揭露的好素材。

今天以幾年前某媒體的一個宣傳稿為例,說一說宣傳與新聞的區別。

某年,某媒體宣傳某省某縣委書記不好奢靡,該縣一名副縣長(原文是副縣長的姓名,新聞業務文章為免不必要的分歧隱去真實姓名,下「書記」同)接受採訪說:有一件事讓他直接「領教」了書記的脾氣。一次他們到南方招商引資,一個私營企業負責人被他們的誠意感動,給他們安排住高檔酒店。書記到酒店一看,直接跟隨行人員撂了臉,把房卡扔在地上就走。

在宣傳員眼中,書記拒絕入住高檔酒店、「直接撂臉扔卡」,這些細節體現的是書記反對奢靡之風時毫不含糊毫不客氣的決心與態度。

但是,在職業記者眼中,這些細節完全可以有另外的解讀。

比如,報導里說企業老闆安排了高檔酒店,書記到酒店後發現是高檔酒店然後拒絕入住扔卡走人。

職業記者會敏銳地發現問題:縣委書記是不能接受私營企業吃請的,當然也不能讓企業老闆安排住宿,不管私營企業主安排什麼樣的酒店,他都不能住,根本就不該去企業老闆安排的酒店,而不是等到發現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是高檔酒店才拒絕。

再比如,書記發現是高檔酒店後,「直接跟隨行人員撂了臉」,不問情況、不聽解釋,還把房卡扔到地上,這很容易被讀者和公眾認為是在隨行人員面前耍官威、缺乏涵養、格局不大。

所以,上述宣傳稿里寫到的細節,在宣傳員眼裡表現的是書記反對奢靡的美德,在職業記者眼裡暴露出的是書記拒絕高檔酒店但不拒絕中檔酒店的違紀行為,暴露出的是一些地方主官蠻橫無禮的官僚做派。

事實上,上述宣傳稿里那些試圖美化書記的細節,通常是職業記者用於曝光在位官員和「鞭屍」落馬官員才會使用的素材。

可以大膽預料,若該書記將來落馬,宣傳稿里的上述細節必定會成為新聞媒體「鞭屍」的素材。

實戰中,同樣一個素材在不同人眼裡能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這就是宣傳員與職業記者的區別,也是宣傳稿與新聞稿的區別。

包裝官員的宣傳稿還經常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那就是把官員的廉潔、守法誤當做新聞,他們完全意識不到這是一種「高級黑」。

按照新聞教科書里的概念,理所當然的常態不是新聞,只有反常的、出乎人意料的、與眾不同的人與事才是新聞。

在一個健康的社會,官員廉潔是應該的,官員守法也是應該的,這些都是官員們應該守住的基本底線,守住了是應該的,是無法成為新聞的。如果一個宣傳員包裝讚美一個官員廉潔奉公守法,還自稱是新聞,那就是在試圖證明其他官員多數都是不廉潔不守法的。

自2015年開始,不斷有媒體以各種形式報導曾擔任過湖北省巴東縣委書記的陳行甲。為什麼,因為陳行甲那樣的縣委書記極其少見,他與絕大多數縣委書記都不同,這符合反常、少見的新聞標準。

很多人分不清宣傳和新聞的區別,當下很多宣傳員自稱記者,說著讓眼睛雪亮的圍觀群眾覺得可笑的話,寫著讓眼睛雪亮的圍觀群眾覺得荒唐的文章,把經不起推敲和檢驗的宣傳稿稱為新聞稿。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衣者朝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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