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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面對岳飛,我們都是秦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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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家都會說,岳飛是大民族英雄,秦檜是大奸臣賣國賊。而在880年前,岳飛被隔離審查時,社會上可不這樣看。

岳飛統領著當時南宋最大的一支野戰軍,其規模、戰鬥力和影響力。相當於林彪統帥的四野,但岳飛被捕以至被害,他的部屬中並沒有人替他鳴冤叫屈。和他一起遇難的,僅有部將張憲和兒子岳雲,沒有株連更多的死黨,說明對朝廷的這一斷然舉措,當時的廣大官兵即使不是堅決擁護,也都還情緒穩定。

另一路野戰軍司令韓世忠去問秦檜,老岳是啥問題?秦回答"莫須有"。這三個字,一般解讀為"或許有",我覺得更準確的意思,應是"何須有"或者"無須有",也就是說,聖上的旨意,難道還不夠嗎?要什麼罪名?

腦補一下韓秦對話的現場:韓將軍弱弱地問,秦丞相則是倨傲地答。韓將軍一身冷汗,知趣地退下。他怎麼不再追問?幼稚!放在今天,面對這個答案,有人會追問嗎?有人敢追問嗎?

那個時候,最大的政治就是忠君。岳飛和秦檜,在忠君的問題上是一致的,區別只在於秦檜的忠君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岳飛的忠君則不夠絕對,還摻雜著一些個人的想法,時不時還有一些個性流露。而誰是忠臣,皇帝是唯一的裁判。宋高宗趙構既然作出了裁決,必然是英明正確的。如果有人敢跳出來說皇上錯了,恐怕岳飛本人都不會答應。

在這種情況下,秦檜做錯了什麼?這個欽定的岳飛反黨集團案,就算交給韓世忠來辦,岳飛也得死。

1962年,岳飛風波亭就義820周年後,最高法院奉命審理潘漢年案。此時潘已被逮捕關押十年,合議庭三名審判員研究了全部案卷資料後,認為指控潘漢年的三條罪狀都不能成立,最高法院院長謝覺哉聽完他們的匯報後,先旗幟鮮明地指出,潘漢年案是中央交辦的案子,我們只是辦理法律手續。然後幽幽地吟了兩句"屈賈誼於長沙,非無聖豐;窯梁鴻於海曲,豈乏明時"。又語重心長地對辦案人員說"宋代的岳飛主張抗金,卻被誣陷要謀反。難道當時沒有人知道岳飛是被冤枉的嗎?當然有人知道。但在當時,宋高宗一心要和金人議和,所以誰能救得了岳飛?"

謝老一語道破要害:誰也救不了岳飛。要擁護高宗的英明領導,大家就只能做秦檜。

周總理長期領導地下工作,明知潘漢年是冤枉的,指示李克農查找核對了當時潘漢年與中央的電文往來,證明所謂潘漢年投降國民黨與勾結日寇都不存在。李克農專門為此寫了報告,但也沒有能改變潘漢年的命運。

在法院還沒有審判之前,毛澤東已經在懷仁堂公開講,潘漢年該殺,但是我們不殺他。在這個定調之下,最高法院"依法"判處潘漢年十五年徒刑。

如果潘漢年是被冤枉的岳飛,那麼奉命辦理法律手續的最高法院院長,在報批的判決書上簽字的總理,是否在某種程度上扮演了秦檜?

潘漢年的分量還不足以和岳武穆相提並論。說彭德懷是當代的岳飛,恐怕更加準確。

彭德懷從1928年平江暴動到1959年廬山會議,三十一年間為黨國立下了無數汗馬功勞,正可謂"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然而,一封意見書觸怒了領袖,立即被打成反黨集團的頭子,解除了一切職務。全體中央委員,除了張聞天,沒有人敢替他說一句話。七年後,北京紅衛兵從四川揪回彭老總,掛大牌子批鬥(有照片為證),慘不忍睹。

從1959年廬山會議到1974年彭含冤去世。十五年裡,沒有人替他仗義執言。威風凜凜的九位元帥、十位大將,大部分都曾是彭德懷的部下,沒有人替他鳴不平,只有落井下石。

在1962年的7000人大會上,劉少奇講話說,誰都可以平反,但彭德懷不行,因為他裡通外國。此時的劉少奇是不是秦檜?然而僅僅五年之後,劉少奇本人就成為中共最大冤案的受害人。他在開封地下室里切齒痛恨的秦檜,又是誰呢?

為清洗劉鄧集團,毛澤東欽點林彪作為副統帥,一時風光無兩,僅僅五年時間,他又被欽定為反黨集團的頭目,在蒙古折戟沉沙。林彪對黨國的功勞也是堪比岳飛的。且不說無敵的戰功,他在九大後主張停止黨內的殘酷鬥爭,發展國民經濟,今天看來,不遜於岳飛的恢復中原、迎還二聖。結果他重蹈了岳飛的悲劇不但死無葬身之地,而且斷子絕孫。受到株連的林彪死黨,竟然有數百上千人。辦理林彪集團專案的那些人,算不算秦檜?

俱往矣,不說這些大案子了。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秦檜的影子無所不在。一個法官,明知道當事人無罪,但只要上邊要定罪,他會毫不猶豫地按上邊的要求作出判決。一個公司的主管,明知道公司的產品是假冒偽劣,但老闆說決不認帳,他一定鐵嘴鋼牙,比劉胡蘭還堅強。一個網絡審查員,明知這個帖子說的是事實,但根據上邊的指令,他也會堅決刪帖封號。

當年秦檜面對韓世忠的質問,還能耿直地說"莫須有",而今天這些小秦檜,決不會承擔半點責任,"哎呀,這是上邊定的,我也沒有辦法呀"!秦檜都望塵莫及。

許多奸滑如琉璃球的貪官,把《滿江紅》背得爛熟,掛在裝修豪華的辦公室,但他們整天想的,就是怎樣讓領導高興。這種人在各個領域都能混得如魚得水,通常大家還會讚揚他們情商高,會做人。漸漸地,秦檜人格就不知不覺地滲透到我們這個社會肌體的所有細胞。

做岳飛實在是太難了。就算不犧牲自己的生命,但錯失升官發財的機會,失去既得利益,對於一個頭腦正常的人,都是不可接受的。古訓說得好,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利害是取捨的唯一標準,道義多少錢一斤?於是我們只在口頭上歌頌岳飛,但決不當岳飛那樣一根筋的傻瓜;我們公開向秦檜的跪像吐口水,用鞋底子抽他,而為人處世,一定比秦檜還秦檜。

最近上映的《滿江紅》就是一個例證。500年前,明代文學大家文徵明就公開指出,殺岳飛是趙構主使,秦檜只是"逢其欲"而已。但在張藝謀這裡,仍然把岳飛冤死的帳記在秦檜身上,對真兇趙構的責任連一個字都沒有涉及。趙構已經死了800多年了,不可能親自審查這部電影,怕什麼呢?既要寫家喻戶曉的歷史題材,又不敢觸碰"以古諷今"的高壓線;既要票房大賣,又不願寫真歷史。拍岳飛的電影,卻無半點岳飛的風骨,這不是吃岳飛的人血饅頭嗎?如此苦心孤詣,竟然成功了。秦檜九泉有知,恐怕也要佩服得五體投地。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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