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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情夫後逃跑 鄧海燕獲刑27年

王后區的紐約州高等法院宣判,被告鄧海燕(白色衣服者)因一級過失殺人和入室盜竊,兩罪並罰獲刑27年。(法庭Pool照片)

三年前在紐約法拉盛公寓內槍殺情夫的華人女子鄧海燕(Haiyan Deng),10月16日在王后區高等法院被一審判決27年監禁。

34歲的鄧海燕9月18日在王后區高等法院對「一級過失殺人罪」及「二級入室盜罪」認罪。昨天(10月16日),法官Ushir Pandit-Duran宣布,對鄧海燕「一級過失殺人罪」判處其22年監禁,對其「入室盜竊罪」判處5年監禁,兩項罪名分開連續服刑,鄧海燕總共獲刑27年。

在10月16日法官宣判前,受害人賈斯汀的母親、姑姑和遺孀,對被告殘忍殺人、摧毀了受害人的家庭給予強烈譴責。

賈斯汀的母親說:「就算你被處死一千次,也無法消除我對你的仇恨」;賈斯汀的姑姑質問鄧海燕為何如此殘忍,並指出賈斯汀與她關係很好,並給了她錢,為什麼在已經收到錢後殺死他,賈斯汀有兩個孩子,這對孩子帶來什麼影響,即使三年過去了,家人仍然不明白謀殺的原因。賈斯汀的妻子說,她本不想發言,失去丈夫她非常悲痛、悲傷,她要面對這一切和扶養孩子,她實在難以理解被告的行為,她質問:「作為一個母親,我不明白你的行為,因為你也是一個母親⋯⋯你的理由是什麼?!」

根據起訴書和調查,2021年9月11日晚上7點40分左右,鄧海燕非法進入其26歲情夫賈斯汀·李(Justin Li)位於貝賽的住所,與其妻子對峙,鄧海燕為此收到了「非法侵入」的傳票,並隨後被指控犯有「一級入室盜竊罪」。

但與鄧海燕見面後,賈斯汀·李好幾天沒有回家,而且她的妻子打不通他的電話,2021年9月19日晚上9點,賈斯丁·李的妻子報警,警方到了鄧海燕位於法拉盛39大道的住所敲門。

進屋後,警方赫然發現臥室的床上躺著一具屍體,鮮血還沒有干,此人正是賈斯丁·李。經過法醫鑑定,賈斯汀在24小時前已經去世,他的頭部中彈,身上有多處鈍器導致的傷口。急救人員當場宣布李已死亡。

當天的視頻監控顯示,9月18日,賈斯汀·李與鄧海燕一起乘車抵達現場,約早上5點40分,兩人一起走進公寓樓。約兩小時後,鄧海燕獨自帶著多個包裹離開,並駕駛賈斯汀·李的車逃離現場。

9月22日,鄧海燕在新墨西哥州被捕。當時她的車輛因輪胎爆裂停在路邊。錄影顯示,女警發現鄧海燕的車輛停靠路邊已近一小時,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助。鄧海燕的英文不流利,稱正在等待朋友。當女警通過對講機查詢車輛的賓州車牌時,得知鄧海燕是紐約謀殺案嫌疑人。女警設法拖延,等待增援。鄧海燕表現出焦慮,試圖返確認鍵內,最終在女警與一名路人的協助下被制服。

鄧其時已有兩個月身孕,她被引渡到紐約接受審判。

王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在該案宣判後表示:「希望今天的判決能為受害者的親人帶來些許安慰。」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記者林丹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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