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說,人的悲喜並不相同
現在才知道,悲喜並不由你
山河四省官員搞經濟,確實很可愛。州官半夜撬鎖,強迫百姓點燈。
前天曝出,晉省雲中郡古城商店得到通知,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間,無論有沒有市民、遊客,商鋪必須24小時亮燈。
理由是,給遊客最好的體驗。
可是,營造樂觀向上的氛圍,這是官家的事,我的店鋪內我做主。
可是不,晚上11時,商鋪接到警員電話,要求必須開門。當商鋪表示不願意,警員直接翻臉:「這不是在通知你。你給我發個消息,就說你同意開門。」


然後就悲劇了……
監控顯示,電話一掛,不顧商戶反對,幾位身著螢光色警服的人員撬鎖入門,大搖大擺走進去開燈。
反正,領導的講話比法律的級別更高,如果有破門的指控,有下命令的領導擔著。
為了給自己卸責,他們還不緊不慢地用執法記錄儀記錄著破門開燈全過程。

開了燈還不算完,兩位警員還把鎖給換了!
這倒是一勞永逸,可保證整個過年期間燈都不熄,領導看著就開心。
營造氛圍的行動立竿見影,整個古城,達到97%的人都同意24小時開燈。

在暢亮的燈光下,遊客順便欣賞了雲中官家過後,被拆掉的狼藉門鎖:

可是,幹得這麼漂亮,最新的消息是,區委辦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看到這個事也很驚訝,確實不合適,相關部門也正在處理。
好了,化妝師把粑粑糊自己臉上了。
估計領導只要求了亮燈率,絕對不會親自指示破門亮燈。
有臥龍的地方必有鳳雛,晉省如此,中原怎可落下?
同在一月中旬,許昌一商戶見到城管就老鼠見了貓地躲進店裡,沒成想,城管一進門就把她的東西成箱成箱往外搬,後面跟著的城管手裡還拿了張表格。


店主正想開口解釋最近幾天,自己安分守己沒有亂擺攤。
一聽這麼解釋,城管反而更不高興了,這個時間就是要擺攤,就是要大力地擺攤,多多地賺錢。
結果只聽見那城管:「過年生意好,趕緊多出來擺攤賺錢。」
當城管把備案表推給商戶時,商戶猶豫了一下才在單子上簽名。

看,不讓擺攤是對的,影響市容;必須擺攤也是對的,發展經濟。
讓你發財,不發不行;讓你樂觀,不樂不行。
同樣的,該你哭時,不哭不行。
1976年9月18日,京郊一村收看主席追悼會轉播,一位社員覺得無聊,從兜里摸出一顆花生吃,被書記大吼指責破壞追悼會:「革命群眾悲痛萬分,你還高興地吃東西!」
因為一顆花生,社員被指反革命,獲刑8年。
好在時代也有變化,這次沒亮燈的,沒有被抓去判刑。
有什麼變化嗎,有;有什麼變化嗎,又好像沒有。這幾十年來,奉旨擺攤、奉命亮燈、計劃發財,一應悲喜皆操之於官。
如今工資發放都有困難,他們終於急了,要拼經濟。
但他們根本就沒意識到,他們的存在,以及他們的這種做法,就是問題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