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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地主堂曾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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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過去了半個多世紀,我也過「古稀」之年了。然而半個多世紀以來,不時回憶起少年時用竹枝打長輩——雖然出於被逼的,也不忍心打——的事,良心上仍然受到很大的折磨,有時很痛苦、很內疚。感到不公開懺悔,內心無法得到安寧。

1936年12月,我出生在廣西省邕寧縣(現已劃入南寧市西鄉塘區石埠鎮)一個壯族家庭。我們這個自然村李姓是大姓,有30戶人;黃姓為第二大姓,有14戶;另有楊姓2戶。1952年土地改革時,李家劃2戶地主,一戶富農;我們黃家也劃2戶地主,一戶富農。我家有田地不足15畝,祖父已60多歲,祖母50多歲。我五歲時,父親被人打死了,母親只有23歲就成了寡婦,家中勞動力只有母親和50多歲的祖母。耕牛一頭。

大約在1948年,李家有一戶人是我家的親戚,他家孩子多,生活很困難,吃了上頓沒下頓,就來要求我祖母,讓他的大女兒(我叫她表姐)到我家來勞動,能活命就成了。當時,我家的經濟來源是靠種田種地,雖然有10多畝耕地,但是廣種薄收,風調雨順的好年景時,不用愁溫飽,但一旦年景不好,所打的糧食也不夠吃和支出,也不得不向人家借谷渡過荒年。到1951年才還清債務。表姐到我家大約一年左右,就出嫁,離開我家了。我家因勞動力少,又缺少耕牛,在農忙時,舅父、姑丈,還有一些親友帶耕牛、農具幫忙耕田種地一兩天。我家雖不放高利貸,但雇長工(表姐)、短工進行剝削,土改時就劃為地主成分。家中的主要勞動者母親,雖然年年含辛茹苦參加勞動,但是「當家人」,就定為「地主分子」。不過,我家要賠還貧僱農的「血汗錢」是全村四戶地主中最少的,折合穀子3000斤,剛夏收完,另向親戚借了1000多斤,就賠清了,成了「守法地主」。

而堂曾祖父、曾祖母一家因要賠還貧僱農的血汗錢折合穀子1萬斤,還不到一半,又無處可借,土改工作隊和農會認為他不老實,頑固抗拒,就定為「不法地主」。

一天晚上,我和小我3歲的弟弟被貧農成分的堂祖母叫去(她家是「土改根子」)。她和一個陌生人(大概是土改工作隊隊員吧)對我倆說:「你家是『守法地主』,今晚要鬥爭『不法地主』黃××的老婆。你兩兄弟要去參加鬥爭大會。在鬥爭大會上,她要是不老實,我們貧下中農喊『她不老實,頑固』時,你們就用竹鞭子用力抽打她,叫她老老實實。如果她再不老實,就再用力抽打她。你們兩兄弟如果不打她,打她時,不用力抽,連你們一起鬥爭」。

當晚,我和小弟弟走進會場中間,周邊是黑壓壓的男女老少貧下中農包圍著我們。我們害怕極了,心頭跳得很響,像跳出喉嚨來了。貧農的堂祖母遞給我和小弟弟各一根準備好的竹鞭子,有大人手指般粗,彎彎的,很韌,不易斷,抽打起人來,皮膚有刺心肌的疼痛。

鬥爭會場上,突然喊起的口號如炸雷般震天響。雖不是鬥爭我,但15歲的我和未滿13歲的小弟弟生來從未見到這樣嚇人的場合,害怕極了,特別是聽到會場上喊起一陣陣「她不老實,就打死她」時,手拿鞭子的我,全身打抖,小弟弟被嚇得尿褲子了,但不敢哭出聲來。當看到堂祖母等人咬牙切齒逼我帶頭抽打地主婆堂曾祖母時,開始,我實在不敢舉鞭子抽打在她身上。我實在無法違抗,更不能有絲毫的抗拒,我只好壯起膽子,舉起手中的鞭子。可是打下去的力量卻很小。我身邊的小弟弟如失魂落魄,被嚇驚呆了。會場上的貧農堂祖母等人的眼睛瞪得圓圓的,在月光下閃亮閃亮的,像一把把尖刀一樣對著我刺來,威逼著我。她帶頭喊出:「你這個地主仔不出力打,我們就連你倆兄弟一起鬥爭,一起打。」當時,我為了不挨鬥爭、不挨打,更為了年少的小弟弟也不被鬥爭、不被打,於是,我就舉起竹鞭子,往地主婆的堂曾祖母的身上抽打下去,一鞭、二鞭……

雖然已過去50多年,但我記憶猶新。我每抽打一鞭,小弟弟也跟著我抽打一鞭時,堂曾祖母的身體就連抽搐兩次。但她卻不知疼痛似的,始終沒有哼一聲,默默無聲地忍受著。

到了第二天,聽到一些貧下中農說,要我和小弟弟在鬥爭地主婆的大會上,用鞭子抽打地主婆,是「以毒攻毒」。原來如此!

我家和地主婆的堂曾祖母與貧農的堂祖母,同是一個高祖的後人。每逢「紅白喜事」——婚喪都一起操辦;多少代人以來,一直無冤無仇。土地改革,我們變成了敵對兩個階級的人了。我和堂曾祖母,同是地主成分,我是地主仔,她是地主婆。想當年,我為了自己不被鬥爭,不被打,卻舉起鞭子抽打到堂曾祖母的身上!不但給我留下了一生中最恐懼的記憶,也給我留下了終生的內疚。1954年我就離開家了,由大姨媽——我母親的姐姐和姐夫——把我撫養成人。我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後,在「階級鬥爭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有成分論,不唯成分論,重在表現」的年代裡,我為了和地主階級家庭劃清界線(實際我無時不想念我家中活著的祖母、母親和小弟弟)。我一直多年不敢回家。真慶幸,這一切終於都成為過去了,成為歷史了!

到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曾想回故鄉看望家中親人時,順便登門向堂曾祖母「謝罪」,但因時間太忙,又各擇另一座山邊建了新居,她又不閒在家,無機會相見面。後來有時間回去了,她卻早已離開人間變得陰陽相隔了。如今,我唯有以此文作為懺悔,以釋放出壓抑在心中半個多世紀的內疚了。

炎黃春秋》2011年第10期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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