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林斌(網名"望雲和尚")佛教僧侶兼活動人士,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9月獲釋,短暫返回家鄉後被帶至天津一秘密地點,後再次返回家鄉。釋放後,他被禁止自由旅行、與支持者溝通或接受採訪。林斌於2015年7月10日在成都機場被捕,涉嫌"尋釁滋事罪"。2015年8月28日,其律師確認他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被逮捕後,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林斌此前為福建省寧德市九仙庵首席僧人,因支持人權律師受到宗教監督局壓力。
6劉四新鋒銳律師事務所活動人士兼行政助理,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11月(具體日期不詳)獲釋。2015年7月10日,他被警方帶走前曾電話告知同事"他們來了"。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留於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2016年2月28日,官員稱其律師被"解僱",未提供證據。
7劉永平(網名"老木")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8月8日以"保釋待查"獲釋,但被軟禁於天津一賓館,直至2016年10月21日移交江西省萍鄉國家安全部門,受到嚴格監控,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7月10日,他被警方帶走,8月16日其兄獲知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劉永平與胡石根、郭宏國同屬北京一地下基督教教會。
8唐志順北京活動人士,男,2016年5月4日因涉嫌"組織他人非法越境"被天津警方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具體日期不詳)獲釋,12月公開返回北京。釋放後,其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10月6日,唐志順與幸清賢及王宇、包龍軍的16歲兒子包卓軒在緬甸被中緬警方抓獲,送回中國。包卓軒被軟禁於內蒙古,唐志順與幸清賢被單獨監禁。其律師多次嘗試確認其下落,但天津市警局以"案件重大"為由拒絕。
9王宇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女,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7月(具體日期不詳)以"保釋"獲釋。2016年8月1日,她接受採訪,稱後悔其工作並譴責前老闆周世鋒,聲稱外國勢力"利用"她攻擊中國政府。據報導,她與家人被軟禁於內蒙古一公寓,24小時受警方監控,禁止與支持者聯繫。2015年7月9日凌晨,王宇被從家中帶走,幾天後被刑事拘留,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其律師因國家安全理由被禁止探視。王宇曾代理多起備受關注的政治案件。
10謝燕益北京律師,男,2016年1月8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8月8日,天津市第二人民檢察院通知其妻子案件已推薦起訴,12月5日稱案件退回警方進一步調查。2017年1月5日,其妻子報告謝燕益獲釋,1月18日返家。2016年5月,當局稱謝燕益聘請政府批准的律師,其妻子對此提起訴訟,指控該律師非法拒絕提供案件信息。謝燕益被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5年7月12日,他被警方拘留,新華社7月18日報導其被刑事拘留,但其家人未收到正式通知。謝燕益為北京凱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11幸清賢成都活動人士,男,2016年5月6日因涉嫌"組織他人非法越境"被天津警方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具體日期不詳)獲釋。釋放後,其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10月6日,他與唐志順及包卓軒在緬甸被抓獲,送回中國。其律師多次嘗試確認其下落,但被天津市警局以"案件重大"為由拒絕。
12趙偉(網名"考拉")女,李和平的律師助理,2016年1月8日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關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7月7日,天津警方稱其"認罪"並符合保釋條件獲釋。釋放後,她接受《南華早報》採訪,稱後悔其工作,但其丈夫懷疑她未完全自由,因無法聯繫她。2016年9月,她與父母被警方安置於家鄉公寓,行動和通信自由受限。2015年7月10日,趙偉被從家中帶走,7月28日其律師確認她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危害國家安全"被拘留於天津市河西區看守所,期間被拒絕與律師會面。
五、"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後獲釋(未被逮捕)案例
1.超過六個月
1黃力群男,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拘留,刑事拘留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於秘密地點,2016年1月7日獲釋。2016年8月4日,他在周世鋒庭審中為其作證。釋放後數月無法聯繫支持者,至2017年中可自由會友和旅行,但禁止接受媒體採訪或聯繫人權律師。其律師執照仍掛靠鋒銳律師事務所,無法執業。
2隋牧青男,律師,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6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2015年7月10日晚,他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從家中帶至廣州番禺區南村派出所,後轉移至秘密地點。隋牧青曾簽署支持王宇的公開信。其妻子(亦為律師)被短暫拘留後獲釋。
3謝遠東男,鋒銳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1月19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2015年7月10日失蹤,7月18日其家人從新華社報導獲知其被刑事拘留。7月19日,他在國家媒體"認罪",疑似受脅迫。
4張凱北京律師,男,2015年8月25日被浙江省溫州市警局逮捕,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2月25日,他在國家媒體"認罪",稱其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勸誡律師勿接受境外資助。2016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3月23日獲釋,之後被軟禁一段時間,禁止自由旅行、會友或聯繫支持者。張凱、律師方縣桂及法律助理劉鵬因代理浙江基督徒宗教迫害案件被拘留,期間律師被禁止探視。
2.六個月以內
1方縣桂律師,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5年8月25日,他與張凱、劉鵬被溫州市警局帶走,12月11日獲釋。此前他們為浙江基督徒代理宗教迫害案件。
2劉鵬法律助理,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竊取、購買、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5年8月25日,他與張凱、方縣桂被溫州市警局帶走,11月13日其律師獲知他"解僱"律師,12月11日獲釋。
3徐知漢河南活動人士,2015年7月24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鄭州家中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具體釋放日期不詳。2015年7月11日,他被從山東濟南帶回家鄉,7月14日再次被拘留。
4王秋實男,王全璋的律師,2016年1月10日被拘留,經兩次審訊後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6年2月1日以"待進一步調查"獲釋,被禁止離開哈爾濱。
六、刑事拘留後但逮捕前獲保釋案例
1陳泰和男,律師,廣西電子科技大學法律教授,2015年7月13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關押於桂林市第二看守所,8月22日獲釋。據其律師覃永沛稱,其拘留與"公民行動小組"微信群有關,陳泰和在承諾解散該組織後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