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2006年7月16日,作者的兒子無辜慘死。但是中共當局竭力掩蓋真相,不出具屍檢報告、不公布案情、不允許記者採訪、不允許媒體報導。在家屬不放棄維權的情況下,用各種非法手段進行迫害。廖祖笙先生的兒子被害一案是個典型例子,說明在中共一黨專制的黑暗統治下,民眾遭遇有公權力背景的勢力的殘害沒有伸冤的可能,連表面上的程序正義也爭取不到。附錄為作家童大煥當年所寫評論,任何讀者都可以看出其中蹊蹺之處。然而19年過去,不但冤沉大海,而且廖先生在新浪網上累積發表的文字和無數讀者評論也都悉數被刪。只要中國不實現民主,無數這樣的冤案就永遠等不到伸張正義的那一天。
寫作本文之時,我被黑惡勢力逼出福建泰寧已久,被迫在外流浪半年有餘。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泰寧是年居然評上了「全國文明城市」!
「全國文明城市」魚龍混雜,魑魅魍魎在暮色的掩護下,以公權為依託,無事生非,年復一年,玩兒不讓人睡覺的把戲,玩了五年之久。
野水荒灣昏天黑地,名不副實之事多如牛毛。這就正如廢都之「三騙胡同」,冤民年年填街塞巷,但這不妨礙夜郎自詡為「法治國家」。
這就譬若無辜學子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執法」體系的反向作為,公然放任殺人犯逍遙法外長達十九年!
虐殺了平民之子廖夢君,獸群以流氓手段消音,以強權壓迫「協商解決」,不足為怪。即便是位高權重者慘烈消亡,也同樣是波瀾不驚。
弱肉強食的荒野上,在誰都沒有絕對的安全可言,區別所在,只是幸與不幸而已。苟活於斯,提心弔膽苦掙苦熬,在體制內外皆為常態。
行號臥泣或強烈譴責,無改兩腳獸嗜血的本性,水落石出、石破天驚等等,都只會是在天亮之後。再長的黑夜,也總會有東方破曉之時。
說說我在「全國文明城市」福建泰寧,過往五年來,過的都是一種怎樣的日子。其間獸類所顯現的惡性,已是不亞於當年的虐殺廖夢君。
原先我因激揚文字,時常被傳喚,被關進鐵籠之內。小女降生後,我感恩蒼天的垂憐,不想再被弄得家破人亡,不想再讓家人膽戰心驚。
一個為民請命的良心作家,一個落筆成文的高產作家,家破人亡後被迫封筆,以整人為樂事為能事的獸群,該再也沒有可整的託詞了吧?
我以為我的長期「自律」,我的人畜無害,會讓我家過得相對安寧一些。可換了政法委書記之後,我所過的日子,又再次變得面目全非。
我此前已對外披露過,有段時間,黑暗勢力每天安排人到我的辦公室來搗亂,我不堪其擾,不得不改變上班的方式,並縮短上班的時間。
隨後我所住的小區,即出現了奇特景觀,有多個婦女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我家樓下吆五喝六,唧唧喳喳,儼然是日日在這麼上下班。
我的三戶鄰里,有戶還是公安領導的親屬,一反常態輪番上陣,瘋狂製造噪音,幾乎每天都在用重物砸樓板,有時一夜能將我砸醒多次。
涉嫌領取狗糧者不止於此。我家長期被施以反人類的迫害,還不能吭聲,倘若吭氣,對面樓的行將就木者,就會跳出來,搞群起而攻之。
即使用腳趾頭去思考,也不難得出這樣的判斷:若無強權的驅使和相應的財力支撐,原本民風相對淳樸之地,不會赫然異化成這副模樣。
我家報警多次,撥打12345多次,向政法官員反映多次,這般非人間的反人類景象,都未得到有效消減,此等虎狼之窩,讓人何以安居?
去年11月,我就已書面請求政法委、警局、民宗局、佛協,協調解決惡意擾民不讓人安睡的問題,工資待遇與工作能力不匹配的問題。
直到年後,這兩個久拖不決的問題,無一得到解決,我一家三口就此離開了福建,多奔走在浙江,但佛協的工作,我此間都在如常進行。
春季兩會之前,有人給我掛來電話,說有司召開會議,決定又要興師動眾,派人把我從浙江弄回福建。我拒絕返鄉,只在浙江靜觀其變。
隨後佛協會長受託,多次電話勸返,並說有司已向其承諾,我這次的浙江之行,費用全都會報銷。我捱不過會長的面子,驅車回到泰寧。
回去後被晾了許久,之後談了兩次,非但不解決問題,反而在話趕話當中,把我家的餬口費也給掐斷了,佛協的許多工作就此陷入癱瘓。
原先承諾的報銷費用,也言而無信。會長慈悲,個人掏腰包先做了墊付。為做個了斷,我寫了書面辭職書,也用微信發給了政法委書記。
之後又開始顛沛流離。為了尋找安身之所,我駕車先後橫穿福建、浙江、安徽、江西四省,對於要怎麼展開餘生,我夫婦倆都顧慮重重。
過去我工作在外,飯碗多次被「維穩」者敲掉,再謀職也必定是如此。借錢開個小店吧,一準也會節外生枝,流氓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
奔波中,我夫婦倆都隱隱感覺全程皆為透明人。我不想再讓老婆、孩子跟著我遭罪,先把她們送回家鄉,之後多行走在義烏與橫店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