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每年都會公布,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的月平均工資。
比如2024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月平均工資為10342元,私營單位僅為5790元,後者是前者的約56%。
非私營單位中的國企,多集中於金融、石油、電力等,壟斷或半壟斷行業,競爭壓力小、工資水平高。
私營單位中的民企,則完全處於市場化競爭環境,平均工資明顯偏低。
雖然工資水平不同,但兩者的社保繳費費率卻是相同的。
中國社保繳費比例在國際上處於較高水平。
以社保中的養老保險為例,中國企業繳納比例是16%,美國為6.2%,德國是9.3%。
相較於國有企業,在相同費率下,民企承受的實際負擔更重。
與此同時,社保繳費基數是依據上一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確定。
社平工資的統計範圍,包含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
以社平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對於民企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會加重負擔。
另外,對於員工實際工資低於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的企業,要按照基數下限繳納社保,又進一步抬高了企業的實際繳費比例。
我們以北京為例:
2025年北京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是7162元,最低工資是2540元。兩者的巨大差距,導致工資越低的人,他的社保負擔就越重。
如果你的月薪只有2540元,也要按7162元的基數來繳納社保,企業則要依照員工近三個月的工資額,承擔社保費用。
具體來說,如果你在北京,一個月工資是2540元。
那麼2025年7月到2026年6月份,你的社保個人最低月繳費是755元,單位最低月繳費是1897元,兩者合計繳費2652.94元。
公司給你發了2540元的工資,還要給你再繳納1897元的社保,企業合計支付了4437元。
說到這兒,有些網友會很高興,因為他們篤定「多繳多得」。
你個人現在繳納的社保,比自己的月工資都高,說明未來退休的時候,你的養老金就越多嘛。
他們認為這是「劫富濟貧」。
既然有這種好事兒,我建議啊:
社保繳費基數設置下限有門檻,挺好;那麼咱能不能把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給直接取消了?
咱不能設置這麼個繳費上限,澆滅廣大人民群眾,對社保「多繳多得」的狂熱追求啊!!!
富人也是人,富人也理應享受到國家發展的紅利嘛。
另外,我還建議,相關部門能不能考慮一下把社保降費?
因為社保降費好處多多。
首先,會推動小微企業社保費率與國際接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可將小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0%以下,使其更貼近國際普遍水平。
同時,降低社保費率還能夠拓寬社保基金來源。
以靈活就業人員為例,由於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高達20%,全國2.4億靈活就業人員中,參保比例僅30%左右,這實際上制約了社保基金的擴面增收。
我們需要想辦法把這批靈活就業人員「應保盡保」。
其次,可以將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小微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即屬合法。但社保繳費基數遠高於最低工資標準,導致企業合法發放的工資,在繳納社保時不被認可。
所以,我建議啊,將社保繳費基數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鈎。
最後,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妥善處理歷史問題。
我國社保的欠費追繳,全國好像除了深圳是2年的追訴期外,其他地方沒有追溯期限制。
一名二十年前的員工,他隨時提出要求補繳社保,企業就得補繳。
為了穩定企業預期,避免產生恐慌,我建議國家還是設置一個追溯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