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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大銀行被點名,審計報告有什麼警示?

這份審計報告給銀行業的提醒可謂很直接。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不是把資金推出去就算完成任務;服務國家戰略,也不是把產品名稱改成科技、綠色、三農就算落實政策。銀行真正的能力,是在不逃避風險的前提下識別風險、定價風險、管理風險,並把資金送到最需要、也最能產生長期價值的地方。

多家國有大行、股份行被點名,值得關注的不只是違規金額,而是背後暴露的規模慣性和治理短板

2026年6月23日,審計署官網發布《GWY關於202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這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的終極大考,相關銀行業內容,暴露了行業在政策執行、規模衝動、風險管控和治理邊界上的系統性偏差。

報告顯示,在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重大風險情況中,多家國有大行、股份行、金融控股公司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包括從規模注水到風險掩蓋,從科技金融形式主義到金控管控真空。

審計報告釋放出的警示,值得整個行業認真思考。輕金融對報告中的問題進行了分類梳理,供銀行業參考。

第一大問題:科技金融「叫好不叫座」困境

報告重點審計了4家銀行(包括了3家國有行、1家股份行)落實科技金融政策情況。

問題頗為典型,即科技金融產品「叫好不叫座」。比如,642.22億元「創新積分貸」發放時未考慮創新積分,只是在事後貼標籤;478.5億元「智慧財產權質押貸」中,有101.09億元已經有傳統抵押物或無需抵押;54.37億元「科技企業併購貸」實質上變成股權回購和普通融資工具;970家科技支行里有194家沒有科技特色。

這說明什麼?銀行並非沒有響應政策,而是把政策響應做成了產品包裝。科技金融真正難的地方,是給輕資產、缺抵押、現金流不穩定但有技術潛力的企業定價。可是現實中,一些銀行仍然習慣用抵押物、zf背書、大企業信用來獲得安全感。最後就出現了一個悖論,名義上是科技金融,實質上還是傳統信貸,沒有「科」含量。

其中科技支行的問題尤其值得關注。科技支行不是掛一塊牌子、換一套宣傳語,而應當有專門客戶經理、行業認知、智慧財產權評估能力、投貸聯動理解和差異化風控模型等。報告提到,一些科創產品不良率剛到2%或3%即暫停業務。這說明「不良容忍度」如果沒有真正落到考核和問責機制里,科技金融就很難做深。

附報告截圖內容:

二、兩大金融風險:未充分發揮特色優勢、利用金融優惠政策不當

報告還提到,某國有行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違規向非高標準農田項目發放貸款110.66億元,部分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償還債務等。另一家國有行,則被指出通過下屬金融機構作為通道,把11隻私募基金包裝成公募基金,利用稅收優惠逃避稅23.67億元。

這類問題的本質,是一些銀行未能堅守自身定位,甚至利用政策優惠賺快錢。服務「三農」、服務科創、服務實體經濟,本來是大型銀行的功能定位。但一旦基層經營壓力、客戶關係和規模考核壓過真實用途審核,政策貸款就可能異化成普通融資、財務騰挪甚至套利工具。

另一家某金融控股集團被點出的重點,是對部分絕對控股子公司未控制決策權、對子公司管控不力、個別子公司濫用「光大」字號。這類問題對金控集團尤其關鍵。

金控集團的風險不是單一銀行風險,而是牌照、品牌、資金、客戶和聲譽在集團內部交叉。一家子公司違規銷售、剛兌、借用品牌,都可能把風險傳導到整個集團,對綜合金融集團來說,治理能力本身就是核心資本。

附報告截圖內容:

第三大問題:過度追求規模內卷、風控薄弱

這一部分報告,重點揭示了大型金融機構「規模情結」的危害。

在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審計中指出,3戶金融企業通過「內卷式」競爭拉動存貸款規模增加1.41萬億元;通過虛假或讓利方式增加債券業務規模7569.59億元;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634.41億元;違規開展信貸業務676.16億元。

這幾組數字非常刺眼。它們說明,銀行業過去習慣的規模即能力,正在被審計邏輯重新審視。先存後貸、即貸即收、超低價搶客戶、讓利換承銷排名,本質上都是把經營指標做大,但沒有創造真實的金融價值。

此外,報告揭示了銀行在風險管控上的驚人漏洞。

3家金融企業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高達634.41億元。一家銀行竟向150多名資質不符人員發放個人經營貸款15.17億元,向未封頂住房等違規發放房貸28.12億元,甚至通過為企業辦理個人信貸變相發放消費貸款330.78億元。一家銀行向低風險客戶銷售高風險公募基金20.39億元,其下屬信託公司甚至在監管叫停後,仍違規剛性兌付20.42億元。

這些問題暴露了銀行風險管控的薄弱,說明一些銀行的內部治理已出現嚴重問題。為了短期業績,不惜淡化風險、違規操作,甚至將風險轉嫁給市場和投資者。這不僅是經營問題,更是合規意識和責任感的全面滑坡。

附報告截圖內容:

四、銀行業值得注意的六大警示

如何評價這份報告?

這不是一份簡單的違規清單,而是一份政策金融的壓力測試報告。它告訴銀行業,未來監管和審計看的不只是有沒有投放、投放了多少,還要看資金是否真正進入政策目標領域,是否解決了企業真實痛點,是否形成可持續風險收益。

更深一層看,銀行業正在從規模時代進入高質量發展時代。真實客戶、真實用途、真實現金流、真實風險分類,會比報表上的增速和排名更重要。

銀行業應當告別盲目「造規模」,而是專注於「造價值」。

對於這些被點名的銀行而言,整改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它們需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深刻反思:如何真正將國家戰略落到實處,而非僅僅進行文字遊戲?如何構建不以規模為導向的考核體系,遏制「內卷」與注水?如何壓實風控責任,堵住資產流失的「黑洞」?

針對銀行業的問題,報告在「七、審計建議」部分也提出了多項重點要求,輕金融對銀行業的相關內容總結如下:

第一,科技金融不能再貼標籤。創新積分、智慧財產權、併購貸款、科技支行,都必須進入授信邏輯,而不是貸後統計口徑。

第二,政策貸款要穿透資金用途。支農、科創、保障房、城中村改造、地方項目融資,都要看最終投向和還款來源,不能成為地方財政騰挪、企業還舊債、客戶買理財的通道。

第三,規模考核要降低權重。審計署建議金融機構摒棄「規模情結」,糾正造規模、買規模等行為,規範開展各項信貸和非信貸業務。這意味著銀行內部KPI要從餘額、排名、投放量,轉向風險調整收益、客戶真實經營改善和政策效果。

第四,不良資產必須真實暴露。寬限期、展期、借新還舊、定向處置,如果只是為了不下調分類,本質上是在延後風險確認。

第五,金控集團要守住牌照邊界。銀行、信託、基金、理財、子公司之間不能用通道、品牌和剛兌承諾相互借殼。

第六,基層分支機構要重新理解合規。合規不是材料齊全,而是業務實質經得起穿透,不是流程走完,而是客戶、項目、資金用途和還款來源都說得清。

這份審計報告給銀行業的提醒可謂很直接。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不是把資金推出去就算完成任務;服務國家戰略,也不是把產品名稱改成科技、綠色、三農就算落實政策。

銀行真正的能力,是在不逃避風險的前提下識別風險、定價風險、管理風險,並把資金送到最需要、也最能產生長期價值的地方。這才是銀行業一直追求的真正的價值創造、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鳳凰網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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