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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杰放厥詞誣楊佳是希特勒 郭國汀震怒雄辯如颶

——郭國汀:豈能將英雄義士楊佳與希特勒、哈爾曼、唐永明相提並論?!

 
楊佳(網絡圖片)
 
文章摘要: 楊佳,並非政治異議人士鼓勵呼籲而誕生,他是中共專制暴政發展到當下階段後必然出現的產物,… … 迷信暴力濫用暴力者乃中共專制暴政而決非普通國民!

作者 : 郭國汀,


發表時間:10/29/2008

今天是我的第139個「反中共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閱及余杰之「莫將罪犯當英雄」如骨梗喉,不吐不快。

余杰曾是我在大陸時較欣賞的一位文人,因為當年的他敢講真話顯得誠實可愛。然而自他於2004年12月中旬被中共當局短暫拘留數日出來後,特別是他在排斥郭飛雄會見布希總統事件的表演--虛偽與死不認錯的勇氣,使我對其不以為然。今讀余之妙文,吾以為貌似勇敢公允的余杰才是虛偽胡塗是非不分!

余杰對楊佳案的動機起因來龍去脈不置一辭,卻斷然認定楊佳是殺人罪犯,並稱「一個頌揚罪犯的社會等於是在間接地告訴大家,罪犯所掠奪的社會是不值得保護的。」更荒唐的是,他居然克意將楊佳與希特勒,哈爾漫,唐永明相提並論!

希特勒將六百萬猶太人送進焚屍爐,其邪惡至極舉世公認;哈爾曼是個殺人惡魔, 他殺了數十名男孩,並烹其肉做成罐裝肉銷售,其瘋狂毫無人性更是一目了然; 而唐永明則是個濫殺無辜的怯懦者,他因自身蒙受了中共些許委曲,擇京奧開幕式次日,在北京鼓樓上持刀襲擊美國遊客,致使一死二傷,隨後跳樓身亡,他不敢反抗迫害他的中共,卻以濫殺外國遊客泄憤。這些人要麼邪惡至極,要麼瘋狂毫無人性,要麼卑鄙怯懦與英勇義士楊佳的壯舉哪有半點可比性?!

替天行道的義士楊佳,並非政治異議人士鼓勵呼籲而誕生,他是中共專制暴政發展到當下階段後必然出現的產物,不是楊佳就是張佳,李佳,趙佳,是專制暴政迷信暴力導致了英雄楊佳問世。迷信暴力濫用暴力者乃中共專制暴政而決非普通國民!楊佳之英勇壯舉具有十分明顯的抗暴性、正義性、公道性、其英雄氣概氣貫長虹。

無論在歷史上還是現實中,長期迷信暴力者乃中共專制暴政,而決非中國受欺凌壓迫的平民百姓。

中共歷來殘民以逞,黨內爭權奪利從未間斷,為謀權力不擇手段。上個世紀三十年代毛澤東借打AB 團之名,假公濟私殘暴迫害異已,酷刑逼供後屠殺了成千上萬名無辜紅軍將士和地方幹部民眾 [4] ,目的在於消滅政治竟爭對手或敢於異議的共黨同仁, 以鞏固自已的權力。而四十年代初在抗日烽火連天的歲月,毛澤東卻躲在延安搞了三年多整風運動 [5],旨在打壓黨內蘇聯歸國的國際派,同樣是為了爭奪共黨最高權力。毛指使康生採用酷刑逼供打死打傷無數熱血青年知識分子,其中馬列原著翻譯家王實味因《野百合花》一文批評中共特權得罪了毛澤東,被假特務托派罪名殺頭 !

在毛澤東和華國峰專權時,始終採取酷刑屠殺一切敢於反抗的任何人士 [6]。毛澤東殺人如麻,殘暴至極當可奪全球殺人冠軍寶座;1949年中共依賴欺騙流氓手段暴力推翻合法的中華民國政府後,中共以反革命罪和反革命煽動罪屠殺數百萬,其中1950-51的「鎮壓反革命」中,槍決了71萬人。中共指令各地按人口比例殺人,一般不超過千分之一,城市低於千分之一。實際上皆超出此比例。中共自己宣稱,至1952年底,消滅反革命分子240萬人。1954年,毛澤東在中央擴大會議上稱,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共殺、關、管2百萬至3 百萬人,其中被殺的人數有70萬人。毛澤東在1959年的「廬山會議」上承認殺了100 萬。而1955年到1956年的「肅反邉印保?話偃??噯f人在「肅反」中被整肅;1970年的一打三反運動中一百多萬人被修理,28萬[反革命] 被監禁流放,至少數千人被槍殺.其實他們多數是中華民族的真正英雄志士,許多人其實是因為「馬克思主義研究小組」之類的組織而被殺!

華國峰當政短短兩年,便在全國屠殺了至少50名政治思想犯;中共的流氓殘暴,特別是自1999年7月鎮壓法輪功始更為公開化,中共專制暴政對堅持已之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家庭教會成員,上訪民眾及人權律師和人權活動人士的施暴觸目驚心。因此信奉暴力者系中共專制暴政本身。反之,中華民族肯定是全世界最逆來順受也最能忍受奴役屈辱的民族,不到走投無路,決不敢挺身抗暴。因此,冤民上吊者有之,自焚者有之,投河者亦有之,絕食爭權抗暴者還有之!卻鮮有人勇於迎戰窮凶極惡的流氓中共,更不用說與專制暴政決一死戰!楊佳則是專制暴政下59年來第一個英勇無畏抗暴的典範。中共恨之入骨理所當然,自稱反共的余杰式中國知識分子卻鐵口咬定楊佳是罪犯倒是令人百思難得其解。

中共專制暴政長期鼓勵、放任、縱容惡警對國人濫施酷刑暴力,江、胡罪責難逃!

在鄧、江、胡專權時期 ,對政治犯的濫殺在國際壓力下雖然有所收斂, 實際上並未絕跡,血腥鎮壓六四民運後僅數日,未經正當司法審判,在沒有任何律師辯護的情況下,中共便迅速殘暴地以「反革命破壞財產罪」(實質是政治犯)名槍殺了幾十位北京和上海市民抗暴英雄;北京法院竟白紙黑字以「毆打、污辱坦克」為名判處孫彥才無期徒刑!而林昭榮、張文奎、陳堅、祖建軍、王漢武、羅紅軍、班會傑、上海的徐國明、卞漢武和嚴雪榮等人在被抓10多天後就被判處極刑立即執行。北京市共處死32名市民。還有大量的六四抗暴者則分別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中共監獄、看守所、勞教、勞改場所及雙規對被監禁人員、犯人、勞教勞改、雙規人員的酷刑虐待非常普遍。我在中國執業 21年期間曾為多名刑事犯、政治犯辯護,我的當事人或相對人幾無例外全部都是中共專制暴政酷刑的受害者。例如,陳道傳因刑訊逼供致死案、陳被刑警用三角皮帶抽打大腿及部 20餘次導致急性心肌炎發作而死亡;張春雙規案,張被紀檢人員兩次關押暴打污辱恐嚇威脅;謝某受賄案,謝被警察用手銬懸空整夜吊在窗台上;一山東劉姓青年被關入福州古樓看守所當天即被同監人員十餘名暴打致死;陳光輝被惡警或其唆使的重刑犯暴打成植物人,在掙扎兩年後於 2007 年2月去世;此外,楊天水、張林、清水君、馬亞蓮、毛恆鳳均被曾受中共警方實施酷刑迫害。

中共對政治異議人士廣泛實施酷刑,其主要目的在於精神強暴,即強迫政治犯無罪認罪悔罪。例如:林昭、張志新、李九蓮、鍾海源、曹剛山、史唐楓、黃翔、王炳章、 俞東嶽、胡適根、秦永敏、陳西、廖雙元、盧勇祥、黃燕明、曾寧 、楊天水 、許萬平、清水君 、張林、陳破空高智晟陳光誠、朱逸夫 、郭飛雄均受酷刑虐待。甚至連中共軍官也難免酷刑的虐待。

林昭被獄方雙手用兩付背銬長達450 余日!林昭痛陳:"非刑虐待光是以鐐銬,人們不知玩了多少花樣。一副反銬,兩副反銬,不行,時而交叉等等,至今臂肘之上,傷痛猶在。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性的在我絕食之中,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的情況之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鐐銬,從未為我減輕些,譬如暫時除去一副。天哪,天哪,這是真正的地獄,人間何世?"見彭令范《情懷天下竇娥淡才女林昭》

張志新被中共惡警故意唆使重刑犯人強暴後逼瘋,仍然被喪盡天良的中共處死,刑前被殘暴地割喉!而她並非第一個受此酷刑,此前遼寧已實施近30次!見《張志新 七年監獄折磨成瘋死前被割喉管》

李九蓮臨刑前中共惡警將她舌頭跟下顎拿尖銳的竹籤穿連在一起後被拉到贛州西郊槍殺拋屍荒野又遭歹毒之徒奸屍割去雙乳。《胡耀邦為"現行反革命"李九蓮昭雪》

鍾海源因為李九蓮打抱不平被中共法庭判12年徒刑,因多次被嚴刑逼供,打斷小腿骨高喊打倒華國峰被改判死刑,刑前被活體取腎。《因聲援李九蓮鍾海源被判死刑活體取腎》

曹剛山1948年參加共產黨組織的學生運動,1949年勸說當國民黨鄉長的父親歸順共產黨,1950年鎮壓反革命時親手執行了槍斃父親的死刑。文革期間被判 8 年,關押中攻擊文化大革命,加判20年,不服管教,攻擊毛澤東,判死刑,槍斃前,狂呼"打倒暴政!打倒毛澤東!"被獄卒、 獄醫用醫療器械撐開牙齒,連根割斷舌頭。

史唐楓(在因反對而獲罪的 "四人幫" 倒台後,仍被押上刑場,行刑者怕他臨刑前說出真相,便用東北縫綿被的大號針線縫死了他倔強的嘴唇!

黃翔1959年現行反革命勞教四年、1966年現行反革命內定判10年後平反、1970 年再次打成現行反革命,1978年10 月1日至1979年3月發起推動西單民主牆運動;1979年3 月以異議分子入獄;1984年因戀愛秋瀟雨蘭被作為刑事犯罪案件立案逮捕秘密關押半年; 1987年再次被捕判刑三年;1995年6月為六四在京被密捕;1997年被迫流亡美國。期間曾數次受酷刑虐待。

俞東嶽出獄時,已經被中共迫害成精神失常的廢人。他在獄中受到了酷刑虐待,有兩年單獨監禁,而且受過電擊和其它拷打。見BBC《俞東嶽潑墨毛澤東畫像的代價》

清水君被江蘇高院宣判後,獄方竟直接將他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因精神病院拒收,他才倖免於難。隨後被江蘇省監獄關入嚴管隊,獄方強迫他每日長跑近三萬米致雙腳潰爛血肉模糊,並唆使重刑犯人暴力毆打他。見郭國汀《清水君在獄中受到中共監獄毫無人性的虐待 !》

著名人權活動家郭飛雄遭中共惡警多次酷刑逼供:坐老虎凳,手被反綁360度吊起來。惡警用高壓電棍擊打他的手和臉致腫。打幾十下耳光並用通電的電棍擊打他的生殖器!用電棍猛烈打他的生殖器長達五、六分鐘!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被警察用鐵鏈固定在鐵椅上累計長達580多小時,雙手被拷住達600小時;被左右雙向強 光燈照射590 多小時;被強制盤腿反思罪過800小時;被強制擦鋪板385次。

中共對家庭教會成員普遍實施酷刑,旨在強迫信眾放棄信仰。據紐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主席李世雄致 (2003年3 月17日)第59屆聯合國人權大會函稱:"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6千萬以上的家庭教會信徒中至少 有270萬人被任意拘捕過(即每 22人中就有一個)、44萬人被判勞改勞教、750人被通緝追捕、20 萬人被迫離家外逃或失蹤、1萬多人被迫害致死、2萬多人被酷刑致殘、13萬人被監視居住、112萬人被勒索性罰款。"這些統計數字是根據他們從2000 年秋開始,由兩萬多名基督徒對中國22省207 個大小城市及無數個鄉村的56萬多名家庭教會基督徒所進行的走訪調查,得出的保守數字。2006年4月12日對華援助協會、美國宗教與公共事務研究所、國際禧年運動美國分會以及德克薩斯州美德蘭牧師聯盟共同向全世界公布了「 2005年中國對家庭教會基督徒酷刑虐待報告」。披露了在2005年5個省市19名家庭教會信徒和領袖被國安和警方酷刑虐待的情況。

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更是令人髮指,目的在於強迫學員放棄正信。據法輪功方面的不完全統計,1999年7月 20日江氏暴政鎮壓以來,有案可查且已核實的已有3039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早在六年前,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高達1600餘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 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 "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還有數量眾多的女學員被惡警或惡警唆使犯人強暴,凌辱。更惡毒的是,眾多學員被活體盜賣人體器官;事實上,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酷刑種類上百種,有許多是中共的發明創造。

更為下流無恥的是,中共故意唆使縱容惡警、死刑犯對男女性法輪功學員性污辱,旨在精神上人格上徹底摧毀修煉者的意志。例如據網際網路上披露的案例有:

A、北京前門派出所所長強姦女學員;

B、河北邢台警局及一個區分局的衣冠禽獸把所抓捕的女學員雙手銬住,在警車裡輪姦,送到後扒光她們衣服用竹條抽打,用電棍電乳房和陰部;

C、馬三家勞教所把18個女學員剝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

D、山東農村女學員被多名年輕幹部凌辱:扒光衣服幹部輪流用靴踢其臀部和大腿,又用打火機燒她的乳頭,再用電棍插入陰道電她;

E、山西惡警將4把牙刷捆綁一起,插入女學員陰道用手搓轉,逼學員"悔過";

F、年輕幹警有的用手指摳女學員陰道;

G、河北惡警把大學講師女學員雙手反銬,用電線把她兩個乳頭穿一起電她;

H、重慶惡警與女犯人合作強姦法輪功學員魏星艷,且為了掩蓋真相重慶公檢法聯手將披露該駭人聽聞的惡性案件的七名學員無罪重判七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J、河北省涿州市東城坊鎮派出所警察何雪健公然強姦法輪功學員劉季芝和韓玉芝;

K、北京警察當街毒打並強姦法輪功女學員;

L、在長治精神病院,19歲的姑娘肖亦在三個晚上被輪姦了14次,胸部和下體被強姦者用香菸頭燙出了一個個疤,最後躺在床上不能動彈;一些年輕漂亮的女法輪功學員本來沒有精神病,在多次的強姦、輪姦下真的成了精神病患者;

N、遼寧省女子監獄獄方故意將八名法輪功女學員投入男犯製造的強姦案;

O、北京市密雲縣惡警強姦17歲法輪功女學員;

P、河南省鎮平縣侯集鎮一些幹部把馬三家的禽獸手段也用到了學習班,讓流氓將一位年約二十五、六歲女學員強暴;

Q、在新疆地區,被抓的法輪功修煉者在臨時關押期間,執法人員給他們帶手銬、腳鐐,吊起來打得遍體鱗傷不能走路,長時間白天晚上不讓睡覺,抓著頭髮將頭在牆上無數次撞擊、用電棒電擊全身及敏感部位直到皮膚被電焦,將人強迫送進精神病院,給頭腦完全正常的人注射大劑量的鎮靜藥,被迫害人至今常常頭痛欲裂承受不了時滿地打滾,在修煉者被打的痛苦喊叫時,給他們嘴裡塞進使用過的無比骯髒的衛生棉或用膠布貼在嘴上,南疆地區將四名女修煉者強暴後致使懷孕

R、2001年,河北邢台警察輪姦多名女學員;

S、2004年,四川32歲的朱霞因在「洗腦班」受到連續的強姦,變得精神失常。

T、遼寧大連教養院警察扒光女學員衣服,手腳都銬成大字形,然後往陰道裡面塞辣椒、拖把和毛刷,導致受害者流血不止,疼的死去活來,並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

從上述中共專制暴政的種種殘暴下流無恥的暴行,足證中共政權是個典型的流氓暴政!我曾在兩年前論證中共政權是個流氓暴政。據稱江澤民在中央電視台,回答記者"如何看待八九民運女大學生遭到強姦"時,不假思索脫口而出:"6.4"暴徒,罪有應得!暴露了中共黨魁的流氓本性。必須指出的是,上述眾多惡性案例不少是在胡錦濤主政後發生的,但迄今未見胡指示懲辦作惡警察的片言隻語,反之卻有胡氏向朝鮮學政治之說,嚴厲打擊 [四種人] 之論,儘管胡氏滿口[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然而同時卻嚴厲封鎖代表先進生產力的國際網際網路,殘酷打擊報復諦造真正和諧社會的主力軍--人權律師,對政治異議人士濫施酷刑,繼續瘋狂迫害法輪功。

楊案的背景是中國政治體制極度腐敗無能。中共一黨專制暴政,長期奉行國家恐怖主義,利用獨裁撐控的軍警特公檢法司監獄等國家暴力機器對全體國人實行無孔不入的特務恐怖統治,開動全部宣傳機器長期欺騙洗腦實行愚民政策,如今連國網際網路這個唯一與自由世界聯繫的自由通道也受到胡氏暴政的徹底封鎖。中共還克意以虛假或半真半假的信息誤導公眾,因此中共政權實質上是個不受任何有效力量制約的絕對權力,因而是個絕對腐敗殘暴的暴政。

惡警隨心所欲施暴國人的大背景,楊佳本人受到山西和上海警察兩次暴毆,經正當途徑討公道反覆未果,在吳督察之"不是你頂死活,就是我頂死你!"的惡意激怒下,被迫選擇在中共生日七月一日,勇闖誡備森嚴的上海閘北警察局找督察討公道,他不碰女警也不觸青年的警員,造成六死四傷的後果,純屬意外,因為他的主旨乃找督察討公道.楊佳的行為與上述三人的行為背景、性質、絕然不同。

楊佳是否罪犯,取決於是否存在司法公正及適用何種法律這一大前提。在一個正常的司法保障正義維護公道的功能仍正常發揮的社會,楊佳的行為構成犯罪當然不成問題;然而在一黨專制條件下,在中共獨裁撐控公檢法司監獄等一切國家暴力機器,完全不存在獨立司法,且沒有獨立新聞媒體監督制約的前提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法治及司法公正。而且完全反映中共獨裁意志的中共惡法本身極度不公不義,且是由一班喪失了獨立精神也毫無獨立審判權的偽法官審案,其結果可想而知。吾以為楊佳案應當適用自然法,因而無罪。 因為人格尊嚴與正義是任何社會任何時代一切法律理應有的第一原則。在一個公正正義公道不復存在的社會,既存的法律已不成其公眾必須遵守的人們行為規則,此種情況下,這個社會實質上猶如原始社會,自然法當然得以適用。如果由作為中共統治工具的法院適用中共惡法,楊佳當然會被當作十惡不赦的罪犯。問題在於中共一黨專制下的法院,早已喪失維護社會公正正義與公道的正常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法院僅是中共專制暴政欺壓國民的工具,而非裁判是非,維護社會正義與公道的最後裁決者。楊佳在法庭上一針見血地指出:「警察之所以敢於作惡,是因為他們後而有你們!」因此不分青紅皂白,不問前因後果,以楊佳客觀上致死了警官便認定其犯罪,至少不能令人信服。犯罪是經正當司法程序審判認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楊佳案的兩級法院審理鬧劇明顯可見其極其嚴重的非法性和荒唐性,而楊佳英勇反抗暴政的行為實質上是人之為人不可剝奪讓與的天賦人權。簡言之,是中共惡警違法犯罪在先,嚴重侵害了楊佳的人格尊嚴與人身權利,且蠻橫無理拒絕予受害人楊佳公道,面對一個司法黑暗嚴重不公的現實,楊佳正確地判定根本不可能依賴媒體或通過司法途徑討還公道,因此他以自己的方式尋求與討還公道,實在談不上犯罪。至於因此而成中共專制暴政替罪羊的六名警察,當然值得人們同情,但實在談不上敬重。

余杰在其妙文中還有下列對民運人士的荒唐指控及似是而非的謬論:

余聳人聽聞地稱:「楊佳刺殺警察案件是一標誌性的事件,當殺人者被某些自以為大義凜然的作家、學者和律師譽為大俠和英雄並得到一定的民意支持的時候,一個『前法西斯時代』的民意場正在迅速形成。」首先,楊佳本意並非殺警察,而是以他自已的方式找上海督察討還公道。儘管出現了六名警察因此死亡的慘局,若楊佳真想殺警,他為何不殺北京警察?為何不殺女警或青年警察?為何不在警察局一樓施展身手大開殺誡而非要爬上21層高樓的警督室?為何隨身攜帶七千餘元現金及三萬多元的信用卡?我認為「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要給你一個說法」,正因為吳警督「要麼你頂死我,要麼我頂死你!」「在這樣的警察國家,連二十幾年遵紀守法的人也難免進監獄」。余杰實質上是孤立地看待楊佳事件,而割裂該案發生的時代歷史與現實大背景。

余說「某些反對奧運會的民運人士遂對此事件幸災樂禍,並試圖從唐永明失業工人的身份之中尋求其行兇的合理性」這裡余似有趁機惡意攻擊民運人士之嫌,到底是「某個」還是「某些」民運人士或是余先生的編造?敬請余先生指證哪位民運人士對唐永明事件「幸災樂禍並尋求其行兇的合理性」,南郭根本不會為唐這種不敢反抗暴政鎮壓者卻對無辜公眾甚至外國人施暴的怯懦之徒抗辯。

余指稱「暴戾之氣的泛濫,其原因之一便是知識分子的缺席與沉默。」姑且不論余杰本末倒置,因為暴戾之氣的泛濫主因是中共專制暴政長期奉行的暴力鎮壓政策且民眾有冤無處申,因為中共法院完全喪失了維護正義與公道的正常社會功能使然,而決非被欺凌的弱勢民眾的零星反抗所致。遠的不提,近年來中國發生的眾多惡性人權案件,中共酷刑大案要案更多如牛毛,余作為著名文人,對上述眾多案例不可能不知情,但我從未看到他為包括郭飛雄,高智晟,眾多法輪功學員及家庭教會成員在內的中共酷刑受害者作過任何呼籲更不用說專論。對近年來人權律師受到中共暴力毆打,秘密綁架,枉法裁判的眾多案例,我同樣未看到余杰為之抗辯的片言隻語!死於中共酷刑的法輪功學員高達三千之眾,我未見余杰發表任何相關評論,反而卻有餘傑陳列眾多李洪志先生「侮辱、誹謗」基督教及耶蘇的聲明;而死於中共酷刑的家庭教會成員更高達一萬兩千之眾,我同樣未見余杰為此譴責中共暴政。其實在中共專制暴政下,真正的知識分子在國內根本無法生存,要麼被閹割了真精神或自宮,要麼被迫自我限制,不說超越當局許可底線的話;我完全理解此種自保措施。因此當代中國真正知識分子大多被迫流亡海外,仲維光、曹常青、袁紅冰等才堪稱真正的中國知識分子。

「而今中國的楊佳、唐永明等刑事案件的罪犯,被某些自詡為正義代言人的人士拔高為『反共鬥士』,由此看出反對派之中新的精神資源之匱乏與心態之偏激」余杰如是說。首先余杰將義士楊佳斷然定義為刑事罪犯, 同時與怯懦之徒唐永明相提並論本身即荒唐至極,因為兩者的精神境界,正義性英勇度完全不在一個層面。楊佳是個貨真價實的英雄義士,至於他是否反共,無關緊要;但從他選擇七月一日特殊問責,既不傷女警也不碰年青警官,勇於與惡警討公道,敢於與中共暴力象徵和工具的警察局叫陣,「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我沒有罪,有罪的是他們(惡警)!」「警察之所以敢這樣作惡,是因為他們背後有你們(偽法官及流氓中共)!」其法庭上鏗鏘有力的自我抗辯證實楊佳確實堪稱反共英雄!至於唐永明,敬請余杰指證是哪位「正義代言人的人士」稱之為反共鬥士?!

最後,余信口開河地稱:「越是遠離中國的流亡者,越喜歡為殺人者叫好。在嗜血之外,又多了一層比殺人者更可恨的怯懦和虛偽。打著正義的旗號、唱著道德的高調,為暴力鼓與吹。」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為殺人者叫好或嗜血成性。南郭堅稱楊佳是令人敬重的英雄義士,我為之強力抗辯是對他的英勇抗暴精神的充分肯定,也是維護其正當合法權利。南郭歷來堅決反對濫用暴力,尤其是中共官方的流氓暴力。但南郭堅決支持一切反抗中共專制暴政的正義力量!暴力有正義與革命暴力,豈有隻能任流氓暴力橫行霸道卻不容正義革命武力反抗之理?!民間反抗暴政而施武力抗暴者一則少得可以忽略不計,二則其能量十分有限。令人奇怪的是,余杰不去譴責流氓中共如此眾多駭人聽聞狗仗人勢的暴政的暴力,反而不分青紅皂白地指控[暴力]。

南郭完全理解在專制暴政控制下的國內人士量力自保,其實,余杰與體制內人士一樣,根本不敢觸及能動搖中共專制暴政基礎的要害,只敢在中共允許的範圍內作些無關痛癢的批評,人們對此皆能理解,也不會因此而指責其怯懦。然而他實在沒有必要裝出一副英雄狀,指責民運人士,海外人士,不應胡說八道指控他人虛偽怯懦,更不該信口開河任意指責海外人士對中共專制暴政直言不諱的批判。余杰在郭飛雄事件後的辯解那才是貨真價實的虛偽,其真實動機冼岩先生的評論是相當到位的,亦即:壓住郭飛雄以便確保自已的領袖地位。

2008年10月26日第139個反中共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於加拿大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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