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存照 > 正文

游識猷:在徐州,6位被拐賣女性的人生

作者:

在中國,人口拐賣常常是跨省流動的。

婦女和兒童,被從西販運至東,從比較貧困閉塞的省份,拐賣到相對富裕發達的省份。

具體來說,雲南、貴州、四川、廣西、新疆是主要流出地。浙江、江蘇、山東、安徽、福建、廣東則是主要流入地。

2004年,來自多個大學和研究所的研究者們組成了一個「華東五省雲南/廣西籍被拐賣或拐騙者流入地個案研究」項目組。

研究者們去了華東的五個「買方省份」——浙江、江蘇、山東、安徽、福建,面對面訪談了許多位被拐賣的女性。

在江蘇接受訪談的,正是六位被拐賣到徐州的女性

那六位接受訪談的女性,哪些因素造成了她們被拐賣?她們曾經歷過什麼?曾反抗和逃離過嗎?後來,她們又為什麼不回家?

六位被拐賣到徐州的雲南女性

為什麼是徐州?

徐州有兩個特點,一是(曾經)比周邊窮,二是交通便利。

江蘇是國內富省,對貧困地區來說,「江蘇」自帶光環。比起南京蘇州、無錫等地,徐州就被比成了「欠發達地區」,幾十年前尤其如此。雖然徐州近幾年GDP增長較快。但2002年時,江蘇省社會科學院評估了13個江蘇省轄市的綜合實力,徐州排在第11位。這意味著徐州及其下屬縣城和農村,**對周邊人口的吸引力不夠**。

徐州又是南北的交通樞紐。稱得上「全國綜合交通樞紐」的城市也就幾十個,徐州就是其中一個。至少在交通上,「外來媳婦」的流入是很便利的。

二者疊加在一起,使得徐州成為了「雲南女性被拐賣騙婚」的典型地區。1985年以後,許多雲南籍的女性被拐賣到徐州,1988年~1990年是高峰期,單單一年裡被拐到徐州的婚姻遷入女性就有2000~3000人

不僅如此,1993年以後,甚至出現了「人帶人」的現象。為了利益,一些先期到徐州的女性開始介紹家鄉的女性(包括14歲~18歲之間的大齡女童)過來。一些此前被拐賣的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老鄉賣老鄉」,也是徐州某些村莊有著許多雲南籍女性的原因。

2000年,全國進行「打拐」專項嚴打。此後,徐州的拐賣婦女兒童有所下降,立案數目也從過去的一年上百起,下降到後來的一年幾起。

然而,許多被拐賣到徐州的女性,人生已經永遠被改變。

大部分時候,買方屬於「當地偏窮的人家」,或者是男方個人條件差,難以在當地婚娶。

徐州的6位女性流入的家庭,有4個屬於貧困家庭,因為家窮娶不到當地媳婦,而買/娶一個外地媳婦,成本要低得多。

A的**丈夫年齡過大,比她大16歲**,結婚時33歲,在當地這個年齡基本娶妻無望,「說過不少,總也沒合適的,後來請人算命,算命的說他錯過機會了,在本地找不到了,要找個外地人做媳婦,這樣可以沖喜」「自己年紀小,還是小孩,他這麼大,心裡覺得很害怕。」

B流入了貧困家庭,「**一月不吃一瓶油,****一年不吃一回肉**」,不僅如此,由於在村里是小姓,家族人少勢弱,也常常受到欺負,「現在這麼窮,村裡有扶貧款,就是不給。」因為沒有申領到扶貧款,所以她家到訪談那年還借住在別人家裡,沒有自己的房屋。

C流入了貧困家庭,「當時**婆婆常年生病,經濟條件也不好**,生活條件比其他人家差,在當地找對象有困難。」而且家裡也是小姓,「趙姓的勢力比較小,辦起事不如姓李的(村里大姓)的那麼順」。

D**丈夫當時已經42歲,(D僅16歲)**,父母已故,連「買妻子」的錢也沒有,是**在路上強「拉」妻子回家的**。

E流入的家庭則更加複雜,**丈夫身材矮小,長相醜陋**,不受父母喜愛,也得不到多少父母的庇護。E因丈夫的醜陋而十分難堪,從未讓自己娘家親戚見到她丈夫。不止如此,丈夫的二哥因為在分家時沒有得到想要的東西,經常借酒發瘋,大吵大鬧,甚至暴打家裡人,E就多次遭受二哥的拳腳暴力。

F的丈夫家庭貧困,而且**男方有小兒麻痹後遺症,腿部殘疾,難以自理,不能做農活**,只做點縫紉活,但維持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難,「差,差,來的時候,什麼都沒有。」「他家最困難了,比他再困難的,只有老花眼棍了,沒有比他再困難的了」。

貧困的家庭,糟糕的男方條件,非自願的婚姻,都增加了被拐賣女性的痛苦。

怎樣被拐賣的?

六個人里,相對來說「自願被拐」的是C。她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同意嫁給來雲南的丈夫的。

C丈夫的表嫂也是雲南人,表嫂表哥來雲南走親戚,C的丈夫跟著來了,於是遇見了C。當時C聽丈夫說,江蘇徐州這邊「不用砍柴燒,不用背,不用挑,是平原,什麼都用機械化,幹活很輕鬆,還有很多蘋果樹」。C覺得比自己在雲南的生活好很多,就跟家裡說,想出去,不想在山溝溝里過一輩子,想知道「大世界」是什麼樣。

到了徐州後,C雖然一開始不習慣,也發現很多情況不太符合,比如沒有蘋果樹,機器(拖拉機)是別人家的,但是她安慰自己,「騙不騙也就這麼回事……是平原不假,也不用挑,不用背,開始的時候也不用我幹活……」

如果說C還是部分知情,那麼ABDEF則全是非自願、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拐賣的

A和B是被熟人或親戚騙出去後被賣的。

A的**熟人給她介紹了一個「能找活干」的人**。她並不認識那個人,但出於對熟人的信任,而且希望干輕鬆、掙錢多的活,就跟著那人走了。

B是**一個有親戚關係的「小大姐」說要帶她去縣城玩**,她上了車,那個「小大姐」卻偷偷下了車。車上的男人是人販子。

E和F是去找工作,被偽裝成勞務仲介的人販子騙去賣掉的。

E跟著姐姐去昆明玩,姐姐出去做生意,讓她在旅社裡等,**她上勞務市場找活干****,碰到幾個人說有大生意**,讓她跟著走,她跟著上了火車,發現去的不是之前告訴她的地方,但已經上了火車,下不了了。

F趕集時遇到兩個本地人,一個姓張,一個姓汪,**說可以帶她出去打工**,她跟著這兩人走,就被賣掉了。

D的遭遇可能是最慘的那種,**在村里被親戚下藥**,強行拐賣。

姑奶奶的侄女給D下了麻醉藥,她昏昏沉沉了三天,醒過來已經被帶到了徐州火車站。和她一起被帶出去的還有她姑奶奶,她姑,都被賣掉了。她趁人販子沒注意逃了出來,卻走投無路,不識字,身上沒錢,也聽不懂當地的話,又遇到現任丈夫,**被他硬拖回家**。

人口販運之所以難以禁絕難以辨認,原因之一就在於,幾乎什麼樣的犯罪者都有

人販子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單人犯罪,也有團伙犯罪。有人說是要幫助介紹婚姻,嫁到好地方好婆家;有人說是要帶你去見世面開眼界;有人說是要招勞力介紹工作……陷阱多種多樣。

有人覺得被拐賣女性是自己不夠謹慎,然而像D那樣在村里被親戚下藥,又該如何小心預防?何況許多被拐賣女性成長於傳統農業社會,那是建立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的「熟人社會」和「親緣社會」。人們會自然地信任親戚、朋友、同鄉,對自己的小孩也大多是「放羊式」管理……研究發現,在許多流出地農村,子女外出數日不歸,不告知家長,家長也不過問不追查。比如「華東五省流入地個案調研項目」訪談的21個人里,被拐賣的那次離家,7個人告知了家長,14個人未告知,未告知者為告知者的兩倍。

這些文化習俗,正是人販子所利用的。

電影《盲山》

不要期待被拐賣女性是完美受害者,要看到她們的生存邏輯和實際處境。

研究發現,被拐賣的女性往往有個共同點——**生存於多重困境中**。

她們家鄉偏遠閉塞,這是地理困境;家庭窮困,這是經濟困境;家裡缺少溫暖關愛,這是情感關係困境;身為女性,更早地輟學,更早地承擔家庭重任,成為童傭、童農,這是性別困境

A父母早早亡故,**A****只上了半年學就輟學**,幫哥哥家**干農活、帶小孩、做家務**,「家裡有羊、有豬,上午吃了飯,把羊、豬往山上放,下午太陽下山趕回家。二哥家有三個小孩,跟我差不多大,比我小兩三歲,小時候就幫著帶小孩……在家幫他們幹活,沒法上學」。

**D沒上過學**,想上,但爸爸在外工作,她是老大,有兩個弟弟三個妹妹要帶,父母就讓她輟學做家務,「父母叫我不要上了,家裡很忙很忙,所以我也不上了……我從小就比較顧家……**七八歲就在家放牛,12歲洗衣服、帶弟妹**……」

E記得,自己家鄉「不太好,**有飯吃就不錯了**,錢麼,就不要說了,根本就沒有什麼錢花的」。

F母親改嫁給繼父,她和哥哥都**被迫輟學,在家裡做家務**,而繼父的孩子都去上學,「家裡有一群羊,叫我去放,他的娃子都上學了,我們都沒有上學去。不願意去,就打我。每天背一個大筐,裡面放幾個京果(飯糰),一點榨菜,極辛苦。(痛哭)」

她們沒有受教育權,沒有家裡的資產繼承權和事務掌控權。她們唯一可說得上擁有的,是一部分自身的擇偶權和外出打工權。她們想要改變自己的命運,改善自己的生活,幾乎只有「嫁到好地方」「去好地方打工」這兩條路。她們的「庫存知識」和「庫存能力」,只有自己的身體和雙手。而為了抓住偶然出現的機會,有時候,她們就會忽視或者放棄一些知情權。

不能僅僅用「愚昧、無知、輕信」來定義她們。她們的生存和發展需求並沒有錯。生而為人,誰不想脫離貧困,誰不想改善生活,誰不想為自己和家人獲得食物、健康保障、教育和工作機會?

歷史學家吳思曾在解釋「強盜土匪靠什麼生活」時提出一條「血酬定律」——「人們的核心計算是:為了一定數量的生存資源,可以冒多大的傷亡風險,可以把自身這個資源需求者損害到什麼程度……」「用血肉之軀所受的傷害,換取這個軀體生存所需要的資源,就成為一種『活路』。」

搏命,可以換錢。

研究者認為,「血酬定律」適用於任何以命相搏者,包括許多被拐賣拐騙者。

一個偏遠農村的貧窮文盲女性,她所有的,也不過是自己的身體和自己的命。

以我身、我命,賭一條出路。

有時候,她贏了。有時候,她被拐賣了,滿盤皆輸。

她們擁有得太少,以至於高風險的賭博,竟成為理性的選擇。

反抗為何沒能成功?

被拐賣的女性,至少要面臨四大困境。

一,個人能力、知識、信息不足。

二,拐賣拐騙者的強力控制。

三,收買者及其家庭,還有流入地社區的強力控制。

四,原家庭和原社區的不支持、不接納。

被拐賣的女性,常常屬於「大齡女童」,14歲以上,不滿18歲,她們儘管生理上已經成熟到可以「售賣」,但心理上則依然處於易被控制恐嚇的童稚狀態。另外,許多被拐賣的女性在傳統農業社會裡長大,熟人社會的規則、經驗、能力,都與現代工業社會需要的截然不同。她們不識字,語言不通,常常不會聽也不會說普通話,既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能向誰求助。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果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212/1707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