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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每三年就選秀一次,後宮安排不完怎麼辦?(圖)

選秀,並不是把所有秀女都納入後宮。重點在於「選」。

清朝規定,沒有參加選秀的八旗女子,不得私下婚配。——也就是說,參加了選秀,而沒有被選中的,就可以自主擇婿了。當然是「兒女婚姻,父母做主」,不是自由戀愛。但到底,是家人為女兒挑選婆家,不用送進後宮、從此再不見面了。

這種制度,還催生了一種風俗:「旗人女孩,向來在娘家有特殊的地位,全家都得稱呼『姑奶奶』,有什麼喜慶節令,也不隨眾向長輩行跪拜大禮,因為保不齊哪一位姑奶奶哪一次應選會選進宮,不能不預先給予優待」。注意「保不齊」這三個字,並不是每一位「姑奶奶」都會「選進宮」的。

選秀也分好幾個步驟程度,並不是一來就「選中」、「選不中」的。第一步海選就被淘汰的,就可以回家自行婚配了。而經過初選、進入複試圈的,又有不同結果。

最好的當然是嫁給皇帝做皇后。據說順治的第二任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就是通過選秀而進宮的。雖然順治寵愛董鄂妃,長期冷落皇后,但到底是「母儀天下」,也算榮耀了。

不過通過選秀做了皇后的,只是極少數,大部分是做嬪妃,級別高低不同。

還有一部分,通過了「初選」,卻在「複試」中落敗,連皇后的嬪妃也不能做,但也不會被送回家去,而是被「指婚」給皇子宗親、親王郡王,去做「福晉」了。

參加選秀的並不是天下所有女子,而只是八旗家的女孩子,並不是海量;秀女又有這麼多不同的去向,你還擔心「安排不完」嗎?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等閒讀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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