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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 法條嚴厲 內容模糊

2024年1月30日,香港政府官員宣布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美聯社圖片

繼《香港國安法》後,港府再推涉及國安的《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列明,香港與中國的國家安全定義一致,建議增設"叛亂罪"、"境外干預罪"等。針對"間諜"相關罪行,提早發表內部消息屬違法;對"叛國"意圖知情不報也屬違法。如果文件通過,香港的法治和自由會受到怎樣的影響?

港府周二(1月30日)宣布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共9個章節,涵蓋叛國、叛亂、煽惑叛變、間諜和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把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的武力威脅行為,視為「叛國」罪之一,對「叛國」意圖知情不報也屬違法。

同時,建議修改和新增多項的罪行,例如「煽動意圖」罪,針對用文字和刊物等煽動對中國和港府,或中國居民憎恨或藐視的行為;把不當披露、提前發布或引用內部消息和敏感資料,列為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建議把接受境外組織利益、向組織提供財政支援等,視為與「間諜」相關的罪行;又建議加入「境外干預罪」,把配合境外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立法和法院工作等行為,列為違反國安。

特首李家超表示,香港面對「境外」和「境內」的國安風險,必須儘快立法維護國安。

李家超:「外國代理人以及港獨這些心想,孤狼式的攻擊、潛伏式的對抗,潛伏在香港社會裡面。外國的情報組包括美國中情局和英國的情報單位,會做大量的工作針對中國和香港,我們一定要儘快做好國家安全維護的工作。」

他強調,23條立法不是針對個別國家,是在有人犯我時有方法處理,又說,23條能有效維護國安,有穩定的營商環境,必然對經濟發展有利。

港府30日上午宣布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特首李家超召開記者會。(路透社

許智峯:叛國等罪存在大量灰色地帶支持台灣可能被視為叛國

流亡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表示,《基本法》23條的建議,相對2003年嚴厲很多,存在大量模糊和灰色地帶,特別關注「叛國」罪行的建議,日後可能支持台灣也屬違法。

許智峯:「有很多危險的地方,例如叛國,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在台灣這個比較敏感的議題,因為很多香港人支持台灣,現在的文件沒有談及追溯效力,一旦爆發台海衝突有戰爭的時候,過往曾到台灣觀選和發表支持台灣的言論,會否被視為是叛國呢?對香港人來說很難去拿捏界線,很容易誤墮法網。」

許智峯說,新建議有很多陷阱,以「境外干預」罪為例,沒有說清楚「境外勢力」的定義,港人很容易誤墮法網。

許智峯:「2003年的23條所談的外國干預,是用『敵人』的字眼,現在的23條改成用『境外勢力』的字眼,範圍擴大了很多很多,像我這種在做外國遊說的人和團體,或者在世界各地由移民港人成立的香港人團體,全部也可能變成『境外勢力』,這些香港人團體曾舉辦很多活動,也有很多香港人參與,會否全部也違法的機會?」

國家秘密和間諜罪與中國看齊把中國式國安觀搬到香港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表示,港府在諮詢文件用了很多含糊的概念,但有不少內容,與中國的國安觀念一樣,等於是借這次23條立法諮詢,完全把中國的法律觀搬到香港。

黎恩灝:「香港政府正式把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法》和總體國家安全觀,都放進香港本地的法律,反間諜罪行的內容跟大陸的反間諜法看齊,對於國家機密的定義跟中國大陸的定義也是看齊,不僅把國防外交放進去,也把一些關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訊,全部算進去是國家機密,跟中國大陸的機密定義其實是一樣的。」

他表示,如果通過港府的建議,不僅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港府在沒有定義何謂「境外勢力」下,批判和指控外國政黨、人權和非政府組織團體的活動,會使香港社會與外國公民社會聯繫進一步被斬斷。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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