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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廣東茂名監獄黑幕被網帖揭開 附原帖

雖然遭遇了嚴厲管制,網際網路在中國仍然是輿論與民情的主渠道。同樣,雖然有許多打壓網絡輿論的實例,另一方面,中國的管制體制確實在做調整,以應對網際網路時代的需求。

近日,一篇名為《廣東省茂名監獄驚天黑幕》的帖子,在中文網際網路上廣泛流傳,這篇《廣東省茂名監獄驚天黑幕》的帖子,應為監獄內部知情人士所寫。7000多字的長貼中,細節之多,黑幕之深,令人感嘆,幾乎是監獄黑幕的全紀錄。且案情的調查也證實了很多帖子中的細節。

網帖說,這是一間帶黑社會性質的監獄,他們從犯人伙食、工種設置和管理制度下用盡心思,利用犯人與外界家屬急於減刑心理和實際,採取逼、騙、搶等手段,肆無忌憚地索賄、受賄。

茂名監獄座落在茂名化州市郊區,為廣東省26個監獄之一,是茂名市司法局直屬監獄,主要收押茂名及湛江部分地區的10年以下輕刑犯。監獄內設計一個監區,伙房、集訓、醫院監區和1-8個生產監區,其中第八個監區於2008年4月成立,犯人在監區進行服刑改造。

新投犯進入監獄服刑的第一站是集訓監區在進行為期一個多月的集體隊列等培訓後,被分配到各個監區進行服刑改造。伙房、醫院、集訓三大監區都是犯人最想嚮往的。

於是新犯在集訓監區進行新投犯培訓期間,集訓監區的領導及其他一些跟黨委領導有較好關係的科室或監區領導使出渾身解數來拉攏一些較有錢的犯人,叫這些犯人想辦法叫家人送錢來留下這三個監區服刑,甚至公開叫價。

那些送了錢給監區領導的犯人則可以為所欲為:賭博、私藏手機、喝酒、私刑灶,更有甚者干起了吸、販毒的勾當,甚至一些較為有錢的犯人做起「大佬」來,他們養「馬仔」,衣服由「馬仔」們洗,這些人不吃伙房的大鍋菜,每天的飯菜由「馬仔」從伙房買過來後再開小灶炒等。監區給他們虛設一個有名無實的工種,月底嘉獎照拿,並可以立功受獎減刑。

有錢有權的人更是舒服。例如,原電白縣教育局局長陳建明,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2001年從看守所送來茂名監獄後,監獄方面勾結化州市人民醫院有關醫生偽造病歷證明,證明陳犯患有重病不適宜收監等,隨後監獄將陳犯退回看守所,一個月後便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事實上,陳建明身體健康,出獄後也未曾去任何一間醫院就診,而是一直在外面做生意。

2006年6月份,監獄進行中層幹部換屆,新上任的第一至第七監區長一個月內將原來的所有輕工犯、特殊工種和事務犯篩洗一遍,採取有錢的留下,沒錢的安排重力活的做法,一個月內每位監區長索賄高達20多萬元。

茂名監獄重要黑幕之一則是涉及毒品。該帖子描述了多起犯人在監獄中吸毒被抓的姓名,時間和過程,並有多人因注射毒品導致昏迷而送醫急救。但可笑的是,其中不少吸毒的犯人卻仍呈報減刑並成功。

該貼還揭露了監管人員毆打犯人的細節等。

6月20日下午4時,茂名紀委、檢察院在茂名監獄開職工大會,會上,12人被點名,然後被辦案人員帶走。這12人包括典獄長成加增,政委康列天,2個監區區長,7名科長,1名副科長。

目前,茂名監獄目前已有多人被批捕,其他則被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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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

廣東省茂名監獄驚天黑幕

原電白縣教育局局長陳建明,因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2001年從看守所送來茂名監獄後,監獄方面勾結化州市人民醫院有關醫生偽造病歷證明,證明陳犯患有重病不適宜收監等,隨後監獄將陳犯退回看守所,一個月後便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釋放。事實上,陳建明四肢發達、身體健康,一點兒疾病都沒有,其出獄後也未曾去任何一間醫院就診,而是一直在外面從事商業活動。試問天理何在?!
2004年上半年,原在伙房服刑的犯人譚康貴、李志偉兩名犯人在伙房吸毒被伙房幹警當場抓獲,事後被處以戴腳鏈並記過,同時調離伙房監區並調入集訓監區,但隨後不久,監獄方面又先後幫譚康貴、李志偉兩犯呈報減刑並成功。(見證犯人:黃軒、李裕才等及當時在伙房服刑的全體犯人)
2006年初,原七監區監獄區長楊生在工場當場抓獲原七監區犯人彭超軍吸毒,犯人彭超軍立即表示在接見日通過家人弄1000元給楊生監區長,於是場生當場放過彭犯,誰知接見日過後,彭犯家人不來也不給楊生1000元錢,結果監區長楊生龍顏大怒,命令事務犯將彭犯用銬和繩吊起來並痛打一頓,隨後彭犯調到四監區。
2005年12月份左右,獄政科等科室領導在醫院監區搜出毒品100克,隨後監獄報化州市警局緝毒大隊,但作為對獄內犯人活動情況和監管知識欠缺了解的警局警察根本摸不著方向,而監獄方面此舉實為推卸責任而並非真的想要破獲此案,更害怕追查下去會牽出更多的在減刑、假釋、販賣工種等方面的交易黑幕,最後此事不了了之。(見證犯人:印志剛、王明朝、陳景波及當時在醫院服刑的犯人)
2006年3月份左右,一名叫洪金旺的電白籍犯人在七監區的監舍內死亡。洪金旺原本是一名身體健康且尚有挽救前途的犯人,監獄事後說其死因是肝炎,屬正常死亡。但試問一句,他的肝炎是怎樣染上的?答案是因為洪犯長期在監倉內及工場裡與他犯共用注射器吸毒而導致交叉傳染的,作為七監區的監區長楊生又該不該負責任呢?(見證犯人:程方輝等)
2007年7月四監區犯人李日輝與七監區兩名犯人在四監區二樓的監舍內共同注射毒品被當班幹警黃亞明當場查獲。黃亞明手機:13922031730
2008年2月28日下午3時許,四監區犯人鄒森在工場裡注射毒品過量導致深度昏迷,當班領導郭允錫副監區長聞訊後才將鄒犯送去監獄醫院搶救。
2008年3月5日晚收工後,七監區一名犯人亦因注射毒品導致深度昏迷。(見證:鄒慶科幹警)
2007年5月,四監區黃教導員在四監區209房監舍馮祝平的儲物櫃裡當場搜出毒品海洛因2克及已切割成小包毒品28小包,馮犯承認毒品是犯人倪平的,馮犯同時承諾四監區長陳君俊,勸說倪犯弄5000元來擺平此事,豈料倪犯卻否認此事,並指出毒品是馮犯弄進來進行販賣的,與其本人無關。迫於無奈,馮犯只好逼犯人彭超軍追還所欠的毒資,彭犯無法一下子拿出這筆錢,只好將此事報告了監獄領導李忠淦副獄長,但最後只是對倪平作出禁閉處分並調入二監區,馮犯戴腳鏈並調到一監區,彭犯調入五監區的處理決定,一樁藏毒、販毒案就此草率收場。
2008年5月,醫院一群犯在醫院監區內集體吸毒被當班幹警抓獲,這才引起監獄領導的重視並意識到再繼續收錢擺平類似事件會導致慘劇發生,於是只好請求化州市警局協助調查,在有關方面的協助下已將一名於08年6月24日出獄的犯人嚴國棋逮捕並送進化州市看守所,並牽出七監區犯人吳偉標。由於事關重大,化州市警局已將此案移交茂名市警局刑警隊查辦。值得一提的是,吳偉標犯的是故意殺人罪,其從集訓監區新犯培訓完畢直接留在伙房分監區從事所謂的輕工,因私藏手機於07年10月左右調下七監區,誰知在七監區又花1萬元買了個什麼也不用乾的所謂內勤來做,他說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話:領導吃「水」太深,沒辦法,只好走這一步。
2007年12月份,四監區幹警江軍當場在工場抓獲馮高茂、黎明生等四名犯人在工場吸毒,獄政科科長徐增勇為了追查毒源,立即將四名吸毒犯進行公開審問,結果追查出是一名高州籍的犯人黎明賣給這些人的毒品,黎明亦對此供認不諱,並且供出上線供貨他人,此事本應移交檢察院進行取證起訴加刑,但最後卻又只是對這些人進行簡單的禁閉處分並調監區。值得一提的是,犯人黎明生因長期吸食毒品並與他犯共用注射器,於2008年5月初被檢查出患上肝炎,目前已在醫院監區留醫,已經生命垂危。
2005年4月左右,原六監區犯人梁進因有違規行為,值班幹警將手銬交給犯醫黎松、事務犯陳偉、梁傑偉、林建明四人,指示此四名犯人將梁進吊起來毆打,梁犯不從,結果被這四名犯人一涌而上進行拳打腳踢,並活生生地將梁犯的右手扭斷骨,然後戴上手銬(後經醫院鑑定為輕傷),當時梁犯痛得直在地上打滾並大呼救命,而值班的李副監區長和當班幹警卻視而不見,直到監獄領導趕來才將梁犯手銬解開並送化州市人民醫院進行醫治。隨後駐監檢察院領導介入調查,但卻不知什麼原因此事被擺平。監獄方面只將此四名犯人調監區並戴腳鏈。可笑的是,在其他監區這四名犯人在處分當月評上嘉獎,並且在勞動和生活中得到其他監區領導的關照,隨後在8月份左右原六監區長楊志勇又將陳、梁、林三犯調回六監區,並先後呈報減刑並成功。本應加刑卻不加仍照減,天理何在?(此事化州市檢察院應仍有存檔)
李藝龍在任一監區長期間,竟然在工場車台背後通道處設置了一個可以睡覺卻又什麼也不用乾的位置給犯人陳會明享用。陳犯身強力壯卻未曾從事過一天的體力活,卻照樣每月拿嘉獎並及時為陳犯報減刑。李藝龍同時將監舍圖書室騰出,不讓其他犯人在空餘時間進去看書,而是作為犯人余鋒、張紅、李盛、彭國仁等的廚房。這幫犯人整天在裡面喝酒作樂,什麼活都不用干卻照樣拿獎勵,而那些在工場裡拼命幹活卻無法完成生產任務的犯人卻不但拿不到月嘉獎,而且還在晚上收工後要進行各種體罰等。這幫富貴犯人甚至在裡面與幹警勾結開六合彩賭博。犯人黃國輝欠這幫犯人的賭債被這些犯人每到吃飯時間便捉進這間圖書室跪著看這些人喝酒,後來有犯人將此事向李藝龍監區長反映,誰知李藝龍卻說:「又不見你們被抓進裡面跪?」。
70歲高齡的犯人藍超文犯的是挪用資金罪,早前已患嚴重的心臟病,監獄方面不收到錢卻不肯為藍犯辦保外就醫,就將其拖到送錢來減余刑,這名犯人在離拿到減余刑的裁定書前兩天便一命嗚呼,手段高超的李藝龍監區長卻大力向藍犯家屬說他們是如何照顧藍犯並送去醫院搶救等,直將來自農村的藍犯家屬騙得熱淚盈眶。2006年6月21日李藝龍調任刑罰科任科長,李子峰接任一監區長後,對犯人帳戶的錢數進行清查,結果發現犯人統計朱峰光侵占他犯帳戶金額高達8000多元。此事本應移交檢察院進行調查取證,但監獄方面害怕牽出更多的黑幕只好作罷!
2006年6月份,監獄進行中層幹部換屆,新上任的第一至第七監區長一個月內將原來的所有輕工犯、特殊工種和事務犯篩洗一遍,採取有錢的留下,沒錢的安排重力活的做法,一個月內每位監區長索賄高達20多萬元。更為有趣的是,李子峰上任一監區的監區長後,一名叫黃勝的犯人依靠積極改造,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獲得改造積極分子和勞動能手等獎項,他的余刑亦在10個月左右,於是他壯起膽向李子峰監區長提出減刑要求,豈料李子峰竟當著集合點名對全監區300多名犯人的面說:「黃勝,我沒收到你的錢憑什麼幫你減刑?難道我坐這個位置是天上跌下來的嗎?黃從南局長教過我如何做官,懂嗎?」。一句極為荒唐的話使得黃犯轉不過彎來,第二天一早全監區犯人集合點名時,他拿了一把從工場偷回來的剪刀徑直走到隊伍前列,用剪刀朝自己腹部猛刺進去,頓時鮮血直流,門衛犯人李盛急忙衝上去制止並與當班幹部一道將其送去醫院包紮,隨後作出對黃犯記過的處分。
2006年11月份左右,省司法廳副廳長何銘清率檢查團前來檢查,就在檢查團到達的前一天晚上,監獄方面立即將伙房監區文虎、余志強等50多名不符合當伙房服刑條件的犯人調下第一至第七區生產監區,這些人所花的錢付諸之流。
2008年4月,在網上(茂名論壇、民生熱線)有刑滿出獄犯人爆出一些茂名監獄裡面的黑幕,市司法局領導和監獄領導害怕事情暴露和擴大影響,於2008年5月18日將全監獄的監區長和業務科室對調,作出所謂的整改。
2008年2月底,原伙房犯人張偉剛在一次例行搜倉時被查獲手機一台,伙房領導楊幸榮將張犯調四監區,獄政科給予張犯記過處分,但同時楊幸榮又以5000元記一個功的手法就此事作文章。分別給予吳朝旭等四名犯人記一個功,共獲利2萬元。事實上並不是吳朝旭等四人檢舉查獲的違禁品。隨後監獄方面卻又給予張偉剛呈報減刑假釋材料於6月18日領取中院裁定書釋放。吳朝旭等花錢記功後也於6月18日被假釋2年零七個月,吳朝旭於2006年1月份亦曾因私藏後機被調一監區,兩個月又調回集訓監區並進入編輯部。編輯部犯人周之行被判處17年刑期,從2002年至今未曾幹過一天的體力活。監獄方面所設的編輯部共有8名犯人,每人1萬元/年,每月只需寫2篇文章即可。周之行從2002年投牢於今未曾吃過一次大鍋菜,每天都從伙房買來嫩菜自己做,空餘時間除了與幹部沖茶酒外便是打球,過得悠然自得卻每月照拿嘉獎,刑也減得最及時最好。
二監區犯人賴洪新60歲左右,2008年4月左右在工場被六名無所事事的事務犯用膠袋套住頭部,然後這六名犯人像篩黃豆似的將賴犯推來推去,盡情嬉戲,結果導致賴犯的頭部撞向用來翻手套用的鐵柱上,造成右眼完全盲掉(經法醫定為重傷)。
四監區犯人陳桂勇,判13年,在集訓監區服刑期間因私藏手機於08年5年底被調下四監區,來四監區後又花8000元買了一個事務犯的位置。他的堂弟陳桂添(亦是同案),也跟著他一齊從集訓調下四監區,亦花錢在車台里買了個無生產任務而有崗位的輕工。其兄弟兩人安排一名叫陳曼良的犯人負責他們的洗衣、打飯、做菜等。
四監區犯人余志強,犯強姦罪被判10年,投牢至今已三年多,除了在裡面吃喝玩樂外,至今連一丁點的體力活亦未曾沾手,卻照樣月拿嘉獎和及時減刑。
四監區犯人鄭炳祥,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投牢4年卻連一天體力活也未曾幹過,卻每月給嘉獎和及時減刑。
四監區犯人吳曉明,12年有期徒刑,投牢5年卻也一天活未曾幹過,依然每月嘉獎和及時呈報減刑。
四監區犯人李飛洪,2008年5月份在伙房服刑期間因私藏手機被處以警告處分並調下四監區,但是下四監區後亦花費7000元買了個搞工場幹部值班室衛生的活干,不用參加生產勞動。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茂名監獄由茂名市司法局直管、廣東省監獄管理局進行業務管理的一所市級監獄。由於領導幹部多年來極端腐敗及有關方面的管理和監督力度欠缺,導致了今天獄內犯人群體中手機泛濫、毒品橫行、現金通行等嚴重問題。茂名監獄領導幹部群體職務犯罪主要體現如下幾方面:
1、整理犯人減刑、假釋材料和保外就醫環節。
2、犯人特殊工種安排環節。
3、犯人違規違紀處理環節。
4、犯人日常考核和評獎環節。
5、犯人調配隊別環節。
茂名監獄內設計一個監區,伙房、集訓、醫院監區和1-8個生產監區,其中第八個監區於2008年4月成立,犯人在監區進行服刑改造。
首先從犯人調配隊別環節說起:新投犯進入監獄服刑的第一站是集訓監區在進行為期一個多月的集體隊列等培訓後,被分配到各個監區進行服刑改造。伙房、醫院、集訓三大監區都是犯人最想嚮往的。於是新犯在集訓監區進行新投犯培訓期間,集訓監區的領導及其他一些跟黨委領導有較好關係的科室或監區領導使出渾身解數來拉攏一些較有錢的犯人,叫這些犯人想辦法叫家人送錢來留下這三個監區服刑,甚至公開叫價。留在集訓03年至05年期間約是4000-8000元不等,約6000元/人的平均價;留在醫院03年至05年約是8000-12000元不等,伙房03年至05年約是8000-12000元不等,平均價約10000元/人。集訓監區的老犯人數曾一度超過200名犯人:200×6000=120萬元索賄金額。醫院人數多時達50多名犯人:50×1萬=50萬元,伙房亦曾多達80多名犯人:80×1萬=80萬元。留在醫院、集訓、伙房的犯人送了這筆錢後是否就可以順利地度完今後的刑期呢?答案是否定的。一般來說,當這三個監區的犯人數量隨著一些從生產監區因不堪折磨而調入的犯人或繼續留下服刑的新犯的人數增多到一定程度時,一些因沒有錢繼續延期的犯人便會被調下生產監區,一般情況下一年以後便要補上幾乎相同數目的錢。另外需要說明的是這些犯人留下來以後仍要在各自的監區送錢給該監區的領導,以便得到領導罩住和弄個好差事,同時每個月確保拿到月嘉獎,每年每名犯人又要給各自的關係領導送上5000元到8000元不等。那麼按最低價計算集訓領導:0.5萬×200=100萬/年;伙房:0.5萬×80=40萬/年;醫院:0.5萬×50=25萬/年。如果留下這三個監區的犯人不再給監區領導送錢的便會被該監區的領導指使一些幹部和犯人整、打、刁難等,每個月的嘉獎即使表現再好亦拿不到,甚至隨時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被踢下生產監區。而那些送了錢給監區領導的犯人則可以為所欲為:賭博、私藏手機、喝酒、私刑灶,更有甚者干起了吸、販毒的勾當,甚至一些較為有錢的犯人做起「大佬」來,他們養「馬仔」,衣服由「馬仔」們洗,這些人不吃伙房的大鍋菜,每天的飯菜由「馬仔」從伙房買過來後再開小灶炒等,吃完飯後的盤也由「馬仔」洗,他們什麼也不用做,監區給他們虛設一個有名無實的工種,這些人真是喝飽了就睡,睡夠了就賭,賭厭了又吸,月底嘉獎照拿,一名曾經在集訓服刑名叫劉真的犯人曾說過一句非常耐人尋味的話:「要是能夠弄個女人進來睡,一輩子不出去亦無所謂!」
被分配下第一至第八生產監區的犯人,則與三大富貴監區的犯人關著巨大的差別,而一旦家人送錢來給生產監區的領導,則也可以過上與醫院等三大富貴監區犯人甚至更好過的日子,而那些沒有錢送來的犯人每天要完成沉重的生產任務,還要遭受那些送了錢的所謂事務犯的欺壓,一旦不完成當天的任務,當班幹部還要對他們進行打、吊、罰跪、天冷天淋水、烈日下端到水泥球場中央曬著吃飯。真是一片烏龍。茂名監獄1-6監區主要從事皮手套生產和毛衣生產,第七監區從事藤織家具生產,第八監區成立於2008年4月份,主要從事牛仔褲生產。2006年9月來,危房監舍前來監區約有300多名犯人,設三個分隊,每個分隊約100名犯人。
集訓、醫院、伙房三個監區每年的索賄、受賄金額計算:
分配或調入三大單位的索隨金額:集訓200×0.6萬=120萬元/年,醫院50×1萬=50萬元/年,伙房80×1萬=80萬/年,合計:120萬+50萬+80萬=250萬/年,那麼這一大筆索賄金額是如何分配的呢?例如集訓監區教導員陳錦華收了犯人劉亞彬家屬7000元用於將劉亞彬留在集訓區服刑,那麼這7000元中約有2000元屬於陳錦華個要所得,剩下的5000元則要送給與陳錦華作後盾的康烈天政委,至於這5000元到了康烈天手中以後又怎樣與黨委其他成員處理,這個本人未明確,也就是說這250萬元中約有80%×250萬=200萬送給了監獄黨委成員,這便涉及了法律上難以定罪的賄托問題。當然也有不少犯人是通過家屬或朋友直接將錢送到黨委領導手中的。犯人留在集訓、伙房、醫院後,仍又要拿錢來找監區領導罩住以便弄個好差事和每個月都能買到嘉獎。好一點的要8000元,差的亦要4000元不等,僅此項集訓領導:200×5000元=100萬/年;伙房:80×7000元=56萬/年,醫院:50×8000元=40萬/年,合計100+56+40=196萬元/年,這筆錢屬於各自獨得,不用往黨委送。
1-7生產監區工種索賄所得:每個監區內勤犯5-8名8×7000元=5.6萬,工場辦公室衛生員1名7000元,洗而所1名5000元,擦乾部皮鞋一名5000元;手套分隊:管理員1名6000元,統計員1名5000元,車台生產管理員1名6000元,介皮台管理員1名6000元,機修工1名5000元,分隊搞衛生1名5000元,品檢4名×4000f元=1.6萬元,燙台3名×3000元=0.9萬元,翻成員手套5名×4000元=2萬元,低生產任務而又保證能拿月嘉獎5名×3000元=1.5萬元;毛織分隊每年賣工種額:統計1名6000元,管理員1名6000元,機修1名5000元,打毛員4名×4000元=1.6萬元,查補台6名×4000元=2.4萬,低生產任務而又保證能拿月嘉獎5名×3000元=1.5萬元。
例如四監區06年9月前由兩個毛織分隊和1個手套分隊組成,那麼1年下來四監區領導通過賣工種索賄所得:5.6萬+0.5萬+0.7萬+0.5萬+0.6萬+0.6萬+0.6萬+0.5萬+0.5萬+1.6萬+0.9萬+2萬+1.5萬+(0.6+0.6+0.5+1.6+0.5+2.4+1.5)萬×2=31.5萬元/年。這31.5萬無中約80%為監區長一人獨得31.5萬×80%=25萬元/年,其它的由一些副職所得,因為絕大部分的工種位置的安排權務集中在監區長手中。那麼一年全部生產監區共計賣工種索賄總計:31.5×7監區=220.5萬元/年。茂名監獄通過三大中心和生產監區賣工種等一年索賄總共約250+196+220.5=666.5萬元/年。減刑、假釋索賄統計:集訓、醫院、伙房三個監區每減一次刑每名犯人至少要1萬元以上,每一批次減刑約35人左右:35×1萬=35萬,一年共5批次35×5=175萬元/年。生產監區的犯每減一次刑約需6000元,6000元×7個生產監區×30人=126萬元,一年約5批次126萬×5=630萬元/年。
綜上所計,在減刑、假釋、販賣工種集體索賄總額:666.5萬+630萬+175萬=1471.5萬/年,另外尚有以每年百萬元計算的犯人用於擺平違法違紀違規的費用未計入其內。
極端的腐敗與黑暗帶來極端的混亂,黑幕重重:
查處線索:
1、每一個曾經減過刑的犯人,每年減刑批次名單可以市中院或監獄刑為執行科處取得,每一批次的名單便是這一幫人數以幾百萬索賄的犯人名單,但不能夠進監獄裡面找犯人核對,因為裡面的這些犯人因害怕遭到迫害而一般不敢聲張,應依據判決書中的住址向這些犯人的家屬了解。
2、歷屆擔任過監區長和監獄黨委全體領導。
3、駐監檢察院的莫日高與江小兵兩位領導其實亦是這起團伙索賄案中的協助者。
這是一間帶黑社會性質的監獄,他們從犯人伙食、工種設置和管理制度下用盡心思,利用犯人與外界家屬急於減刑和對減刑程序認識欠缺的心理和實際,採取逼、騙、搶等手段,肆無忌憚地索賄、受賄。國家有關部門其實對監獄的管理和犯人的改造制訂了非常行之有效和嚴格的制度,但以市司法局長和監獄黨委為首的索賄團伙通過各監區領導手中收錢的賄托方式進行斂財,事務犯和其他特殊工種的犯人都要經過嚴格的考核、選拔才能夠勝任,但這兒是金錢=事務犯、輕工、特殊工種,金錢=減刑。黑幕重重,望有關部門能夠且成工作組,頂住壓力進行秘密查處。
茂名監獄目前至少超過150多名犯人於獄內吸毒品和注射毒品,大量的現金流入犯人群體中,犯人在這兒得不到正確的改造和引導,一旦回歸社會便會變本加厲地危害社會。一些原本在外面不吸毒品的犯人因犯罪進入這兒也染上了毒癮,例如上面提到的犯人鄒森等。本人在執筆寫這封舉報信時,有親朋好友勸我算了,鬥不過他們,共產黨還是幫共產黨的等,但本人不信邪。我相信法律和正義肯定是這個社會的主流。本人手頭目前亦握有這兒個別領導受賄的證據,一旦查處本人會主動站出來指證。在這兒我順便將一領導與犯人相勾結將大理現金攜帶入獄的帳號奉上:郵政儲蓄卡號:605924003220763653 戶名:劉華。
(歡迎各網友轉發此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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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廣東監獄管理局網站

茂名監獄崗位練兵組圖
 
加入時間:2007-10-4 16:45:31 來源:admin 訪問量: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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