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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舉報:上海倒塌大廈開發商侵吞6千萬動遷款

上海閔行區梅隴鎮的在建樓房「蓮花河畔景苑」倒樓事件業主賠償問題尚未了結,又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倒樓」事件背後開發商亦官亦商的複雜關係網的質疑。

  近日,有台商企業向中國經濟網的記者舉報,「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大股東迅豪置業在征地動遷中,嚴重損害台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大肆鯨吞動遷補償款,記者隨後對此事件進行了實地相關採訪。

  據了解,在離「蓮花河畔景苑」倒樓現場不遠處的東南方向春申路2688號(近蓮花南路口),有一家台商建嘉光學元件(上海)有限公司。該公司總經理李光國便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之一。

  李光國稱,2002年,經人介紹他與闕敬德相識,後在闕等人死纏硬磨地「熱情」招商下,公司於當年8月搬遷至目前的地塊,之後投資三千五百多萬元,引入高科技的手機、相機、屏幕生產技術,並招募了200多位員工,準備開發上海市場。但在2004年12月,突然接到迅豪置業的動遷書面通知,稱該地塊將開發房地產項目。2005年5月迅豪置業向法院上訴,建嘉拖欠水費、電費。2007年8月,迅豪置業要求解除租賃合同。這時李光國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在長期的爭執期間,李光國發現,早在2001年,他企業所屬地塊就已經被申請過住宅開發所用。按照李光國提供的材料,上海迅豪置業在2001年將此地塊申請為企業用地,用於擴建廠房,同時,上海春申城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商後改為上海蓮申房地產有限公司)申請此地塊用於住宅開發,工程名字為「春申城都市花苑三街坊」。也就是說,迅豪置業在該地塊招商前,已經明知其將用於房地產開發,存在動遷問題,但還是誑騙「建嘉」等公司入駐投資。「其目的,就是為了讓這塊地增值,這塊地上有了企業之後,迅豪可以從住宅開發商那裡那開發費用,可以獲得企業拆遷補償,還可以從開發商那裡獲得房產出售之後的分成。這就他們為什麼在明知這塊地要用作房產開發,還要讓企業進入的原因。」李光國告訴記者。

  但是,在強遷不成的情況下,迅豪採取斷水斷電私剪電線等手段,甚至相鄰堆積「垃圾山」,製造惡劣環境,逼承租方退租搬遷。而其幕後的主使者便是「梅都房產」第二大股東、「迅豪置業」的法人代表闕敬德。

  而在發出動遷書面通知之前,迅豪置業已經冒名代替該地塊4家承租戶從閔行區騙取6000餘萬元的國家征地補償費。本應屬於承租戶的巨額補償款,卻被迅豪置業肆意鯨吞,「迅豪」只願意支付給「建嘉」200餘萬元補償費,李光國自然不肯答應,到現在「迅豪」又「降價」了,說只願意支付給「建嘉」80餘萬元補償費。此事驚動了上海市台辦和國台辦,有關領導派出調查組來滬調解,要求保護台商合法權益,但"迅豪"仍不為所動。礙於國台辦的壓力,「迅豪」不敢強行拆遷,也不拿出解決方案。

  李光國對記者說,事件到現在已經糾纏了整整6年,原本他設想好好在上海做生意的,但是沒想到自己竟然碰到了梅隴「地霸」,企業到現在只能維持生計,根本談不上盈利,希望有關方面對此事件能夠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保證他應有的權益。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香港黨媒中評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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