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念她的「一點看法」,念了近兩個小時。
江青在這兩個多小時的辯護髮言中,對法庭指控她點名誣陷和批准逮捕的幹部群眾,造成大量冤案,致使許多幹部群眾慘遭迫害,其中有些致傷致殘,家破人亡的犯罪事實,竟然說是法庭拿「這點小事醜化我」,而對她的犯罪事實卻避而不談。例如她勾結葉群、吳法憲等人查抄上海文藝界人士鄭君里等人的家,江青竟胡說鄭君里被抓起來後死了,是在法庭上才聽說的。江青還抵賴誣陷鄧小平是「大漢奸」的罪行,狡辯說「我沒有聽說他做過漢奸,怎麼說我說他做了漢奸呢?我何時說過這句話呢?沒有,我從來就沒有說過,這是造謠嘛!」對於誣陷時傳祥,江青則說自己「不認識時傳祥」這個人,在法庭上推卸迫害時傳祥的責任。
江青在辯護中還用了大量的是時間東拉西扯,大談所謂20世紀30年代「國防文學」和「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的這兩個口號之爭的問題,以及什麼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問題,不按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辯護。
最後,江青以她的「詩」作為結束:「清君之側,目的在『君』。羅織陷害,血口噴人。利用專政,搞法西斯。精神虐待,一言難盡。破壞政策,兇悍殘忍。造反有理,革命無罪。殺我滅口,光榮之甚。這就是我的回答。」江青念完之後,曾漢周:「被告人江青講完了嗎?」
江青:「講完了。」
曾漢周:「現在把你的原文交給法庭。」
江青:「可以。」
江青將手中的《我的一點看法》原稿交給了值庭的法警。
曾漢周反覆問江青:「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江青:「已經很累了,到此為止。」
曾漢周宣布:「將被告人江青帶下去,現在休庭。」
我看了看手錶,此時已是11時38分。
1981年1月25日上午9時,北京正義路1號特別法庭1200多個座位座無虛席。人們都等待著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的最後宣判。
10名主犯被從秦城監獄帶到了正義路的法庭候審室。
這裡一共有10間候審室,10名主犯各居一間。這些屋子放的都是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張木床,同時還有單獨的廁所。江青開始進去時提出要在她的床頭掛一幅毛主席像,要在她的桌子上放一套《毛澤東選集》,前者遭到了拒絕,後者法庭滿足了她的要求。
這天,江青是10名主犯中起得最早的一個,據說她一夜未曾很好地入睡。起床後,她照例是梳洗一番,不安地等待著對她命運的最後的判決。
開庭之後,由庭長江華宣讀判決書。判決書長達1.6萬多字,江華讀完「集團罪」部分後,由副庭長伍修權宣讀「個人罪」部分,接著再由江華宣讀到最後結束。
這次再不像開庭時那樣將江青放在最後了,而是根據罪行將其列在第一位。我朝台下看去,這時的江青不再鬧了,而是戴上耳機,側著腦袋,很仔細地聽著宣讀關於她的「個人罪」部分。
庭長江華以極其嚴肅而洪亮的聲音對江青等宣布判決:「本庭根據江青等10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0條、第92條、第93條、第98條、第101條、第102條、第103條、第138條和第20條、第43條、第52條、第53條、第64條,判決如下——」
這時,我看見江青一下子側過耳朵,伸長了脖子,屏住呼吸,鏡片後面的一雙眼睛緊緊地盯著台上的江華。整個會場寂然無聲。江華提高了嗓音,放慢了速度,一字一句地念道:「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
念到這裡的時候,江華略微停了一下,江青這時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起來。因為宣判前罪犯都沒有戴手銬,江青就跳起來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這時的江青已沒有了昔日的「風采」,頭髮早已散亂。伍修權一見,立刻命令:「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
兩名女法警走了過來要給江青戴手銬,江青拼命掙扎,兩位女法警無法按住,這時,從後面上來兩個高大的男法警,在後面壓住江青的手臂,女法警亮出手銬,「咔」的一聲給江青戴上,然後拉了下去。
到了外面的候審室里,法警一鬆手,江青一下子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滾,同時仍大叫:「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接著又大哭,大吵,大鬧。她以為馬上就要將她拉出去執行死刑。
這時,一位女法警向她猛喝一聲:「江青,你聽清楚了沒有,判處你死刑,緩期2年執行!」
江青一聽,立刻不再哭鬧,從地上乖乖地爬了起來。
宣判結束。我看見法警在給張春橋戴手銬時,張春橋掙扎了幾下,可是當被法警戴上手銬後,他又將戴著手銬的手舉了起來,被法警壓了下去。接著整個法庭的旁聽者都顧不得法庭的規則和規定,立刻響起了一片掌聲。
宣判結束,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10名主犯被再次關入秦城監獄。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在秦城監獄的命運
1983年1月,江青、張春橋緩刑兩年已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6條規定:「死刑緩刑期間……沒有以極瑞的方式抗拒勞動改造……可改刑為無期徒刑。」江青、張春橋於1月25日被改刑為無期徒刑。
張春橋對此仍不說話。江青對此不但不感激,反而在聽完宣布後聲嘶力竭地叫喊著那句曾經大鬧特別法庭時的老話:「你們殺了我吧!你們為什麼不殺我?」
江青是被單獨關押的,她住的牢房面積20多平方米,有衛生間,窗戶上的玻璃可以透光。但這玻璃外面可以看到裡面,而裡面卻不能看到外面。
江青的伙食同其他9名主犯一樣,每天是35元,但在當時卻遠遠地高於北京市民的生活水平。其他的罪犯對此很少有異義,只有江青不時提出伙食不好,要求監獄方面提高伙食,不時還要鬧一點「絕食鬥爭」。
1991年月5月14日凌晨,江青在被判刑關入秦城監獄10年之後,再也看不到希望了,於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悄悄地為自己梳洗了一番,然後穿上一身乾淨的衣服,將自己的床單撕碎成布條,繫於床欄上,軀體橫臥著,就這樣在床上自縊身亡。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們在這裡可以看報,規定的報紙僅有兩份,一份是《人民日報》,一份是《北京日報》。可以聽廣播,要看電視可以到電視室去看。但是,一旦有審判或者提審與他們有關的人員和案件,就要停掉他們的報紙和廣播,因為怕他們了解情況後給審訊帶來麻煩。
1981年5月21日,江青在她的獄中日記中寫道:「……秦城監獄只有『關』和『管』。我住在一所三層樓的底層,這裡只管我一個人。……除看守我的人以外,別人是不能接近我的周圍的。西邊的『風場』也空了兩排。『風場』外邊也是大片的土地,我剛來時就在這兒放風;土地外面是數丈高的帶電(網)的圍牆,圍牆外邊還是監獄的樓房,犯人的窗子是看不見外邊的。……我能參加勞動的時間不多了,身體衰老了,兩三年來我總是說:一年之計在於春,既然是1981年的春天,請發還我改造世界觀的權力(利)!」
曾經將無數無辜的人投入監獄的江青,終於自己嘗到了鐵窗生涯的滋味。
由於年齡的關係,監獄裡沒的安排江青參加勞動,只是給她提供了織毛衣的工具和毛線,讓她自己在一針一針的編織中度過時光。江青過去一直都很喜歡織毛衣,延安與毛澤東結婚時,她也曾為毛澤東織過毛衣,現在整天無事,在毛衣的編織中她也得到了一時的清靜,不再去想別的事情。
除了織毛衣,江青還喜歡看書。她自己擁有1萬多冊藏書,在獲得監獄方面的允許之後,有的書被送到了牢房裡,她就將自己沉浸在那些喜愛的書籍里。她在這裡先後讀了《楚辭》、《魯迅書簡》、《容齋詩話》、《重訂老子正話》、《李白與杜甫》、《史記》等。可是,一旦她不想織毛衣和看書了,情緒就極不穩定,一會兒要求出去,一會兒又亂罵人,一會兒又要寫自傳。
1992年8月5日,10名主犯中的王洪文因患肝炎,在他58歲的時候病死於秦城監獄。
1983年3月,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黃永勝因患肝癌,死於保外就醫的青島。
1987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邱會作在秦城監獄刑滿釋放。
1988年3月前後,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騰蛟、吳法憲、李作鵬和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陳伯達均因身體原因,被保外就醫。
此時,10名主犯,被關在秦城監獄裡的只有「四人幫」中的江青、張春橋和姚文元了。
江青在秦城監獄裡的時候,她的女兒李訥和女婿王景清還時常乘公共汽車到這裡來看她。由於這裡離城太遠,女兒女婿來去就得要一天時間,但他們還是經常來看自己的母親。見到女兒,江青還是高興的,由於腿有點不方便,她便站起來,用手扶著牆,一步一步地走到女兒的面前。她有時情緒不好,對去看她的女兒發火。
1984年,秦城監獄的高牆外春暖花開。江青感到嗓子有些腫痛,開始時以為是感冒,並未在意。可是不久日見嚴重。不但疼痛,而且進食皆有困難,經醫生檢查,發現患了喉癌。
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經公安部批准,江青搬出原有的牢房,住進了緊靠監獄的一幢樓房——這就是她在日記中所寫到的「圍牆外面還是監獄的樓房」的地方,生活環境和伙食都得到了改善。
江青自知身體不行,將不久於人世。於是她利用一切機會,向有關方面提出要搬回中南海去住,要有關方面歸還她在中南海里的那套被稱著「201」的房子,她說那是毛澤東主席生前用自己的稿費為她修建的。她還幾次給中共中央寫信,要求為自己平反。
1991年月5月14日凌晨,江青在被判刑關入秦城監獄10年之後,再也看不到希望了,於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她悄悄地為自己梳洗了一番,然後穿上一身乾淨的衣服,將自己的床單撕碎成布條,繫於床欄上,軀體橫臥著,就這樣在床上自縊身亡。
5月15日,江青的遺體被化名為「李梓」,送往解放軍總醫院太平間停放,冰柜上貼了封條,安排了武裝人員看守。消息開始是封鎖的,但社會上很快就有人傳說這件事情了。
5月24日,六名公安人員奉命取走江青遺體,運往八寶山火化。
6月4日,新華社公布了江青的死訊:
「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一九八一年一月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保外就醫。」
被判有期徒刑20年的姚文元2001年到期釋放,回到上海與妻子共同生活,2002年12月23日去世。2005年4月21日,張春橋也在秦城監獄病逝。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10名主犯,都已經不在這座神秘的監獄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