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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原:「命案必破」後面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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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無論從中央到地方,還是掌管的行業、領域、企業都善於喊「口號」,或者說是提出了什麼新的「說法」。從「超英趕美」到「實現四個現代化」,再到「三個代表」,還有什麼「和諧社會」、「中國夢」等等等等。要麼騙人騙己,要麼空中樓閣,要麼空洞無物,集「假、大、空」於大成。

有些東西的背後藏著張牙舞爪的魔鬼,例如「命案必破」。「命案必破」是周永康掌控政法系統時期由其提出的口號,最近由於秦玉海的落馬,人們又想起了它。秦玉海掌管河南公安系統長達九年,是「命案必破」的忠實執行者、「熱心」的倡導者,盡顯對頂頭上司溜須拍馬之能事,又看出其對「命案必破」的玄妙瞭然於心,說明秦玉海、周永康還有後面的魔鬼是一路貨色,同樣的冷血、貪權、狂妄、邪惡,有著共同的命運軌跡,也就不足為怪了。

這個魔鬼,我們雖然看不見它的物質形狀,但它的「精神形狀」卻毫無掩蓋,一目了然。

1,表面上尊重生命,實際上視人命為草芥。「命案必破」表面上是說有關人命的案件一定要找出兇手,給死者、死者家屬已慰藉,可多少人就是被「命案必破」四個字所殺害,白白丟掉了性命。中國人在長期的被中共恐嚇、高壓、迫害下,本來就人權意識淡薄,法律意識不清,再加上「辦案」人員的嚴刑拷打,威逼欺騙,成為「命案必破」的犧牲品。念斌是這些犧牲品中有幸活下來的人,並獲得清白、重獲自由,我想,這一「平反」的案例一定是無數冤案中的冰山一角,冰山下是多少哭嚎的冤魂?

2,表面上維護法律,實質上視法律為無物。「命案必破」表面上是為了維護所謂「刑法」的尊嚴,讓觸犯「刑法」得到法律的制裁。可「命案必破」的執行者本身就是犯法者,甚至是殺人犯,利用體制的殺人犯。中國基層警務人員多數被體制、被社會風氣、被自身權力嬌縱的飛揚跋扈、目空一切,很多本身就與「黃、賭、毒」狼狽為奸、沆瀣一氣,論真本事時又手足無措、智慧全無。在「必破」的壓力下與「立功」的誘惑下,栽贓、陷害、逼供、偽造證據、編造證據、銷毀證據對法律大肆踐踏。檢察院、法院在「政法系統都被黨的領導」的觀念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共同犯罪。

3,表面上以民為大,真實體現了以其獨大,目空一切。周永康時期的政法系統為何妄自尊大,視生命、視法律為無物?99年江鬼因一己妒嫉之心對善良、平和的法輪功修煉團體發起了有史以來最血腥、最殘酷的迫害,結果是越迫害信仰者越堅定,越迫害信仰的人數越多,越迫害得到的支持越多,越迫害人們越覺醒,越迫害法輪功的國際正面影響力越大,國際地位越高,迫害者在失去理性下只得不斷加碼,騎虎難下。到了周永康時期,為了迫害這一善良的修煉團體,政法系統掌握了極大的財政資源,行政資源,自詡為黨國的「中流砥柱」,自然就視一切為無物了。

這個魔鬼,就是殘留在有些人腦中的,中共長期灌輸的「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邪黨文化,邪黨思維,從來不認為百姓的生命是生命,從來認為法律是制定給百姓的,不是制定給自己的。看現今的中國,這個魔鬼依然存在於很多人的頭腦中,不時的在人們面前表演一番。對信仰團體的迫害依然在暗中進行,從來沒有放鬆;「磚家」說,交稅的人太少了,應該有更多的人交稅;結婚,你得先捐血,中考,父母得捐血;此地紀委發「紅頭文件」,批菜里沒肉,那地警察要求「失足女」義務服務……

天理循環,做惡者自擔。聽說中紀委重新啟動了周永康前妻蹊蹺死亡的命案調查,「命案必破」也原封未動的交還給了始作俑者。還有那麼多迫害致死,被活體摘除器官的法輪功信仰者,三尺頭上有神靈,人在做,天在看,到了閻王殿可沒有破不了的命案,只有償還罪惡的方案。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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