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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濠仲: 美國人告訴你「一國兩制」問題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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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美國明尼蘇達州公共安全廳和台灣交通部正式簽署駕照互惠協議,同意雙方民眾到訪,可以免除汽車路考申請換發駕照(但需通過筆試),這是全美50州中,第31個和台灣簽署駕照互惠協議的州政府。

免試換照,對前往美國求學、工作或定居的台灣人來說,確實省去不少麻煩。偏偏經貿中心紐約州並不在優惠之列,而且當地駕照考取不易,不少寓居紐約的台灣人得複試多次,支付相當的「學費」才能在紐約州開車上路。而且州有州法,美國50個州的各州法律只適用於該州居民,因而台灣人在其他31州免試取得的駕照,在紐約州並不適用。

這是大家所熟悉的美國聯邦制和一元化政府的差異所在,其體制並不讓人陌生,但遇到實際生活問題,大概就可體會到有些方面其實不甚方便。

至於聯邦制的另一個特色,即坐落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國家政府法律,皆適用於任何生活在美國境內的人,國家政府同時具有解決兩州或多州爭議、解決不同州公民之間爭端的司法權。當然,國家政府和州政府有時可能也會有平行或重迭的利益與需求。

回到駕照問題,美國各州獨立行使法律,使得前往美國的台灣人,有些人得到方便,有些人不盡然如此,而在今天之前,包括台灣駐美人員也僅得尋常人的駕車待遇。

回溯1979年中美斷交,中華民國駐美各館處的車牌隨即一律被改為普通車牌。唯有當時的喬治亞州和伊利諾州州議會曾先後立法,准予台灣駐亞特蘭大和芝加哥辦事處人員的車牌上寫有「外國政府」的標記。但美國國務院卻又直接介入,要求當地台灣外交人員必須交還「外國政府」車牌。最後聯邦和州政府妥協,在這兩州,台灣外交人員用車車牌不使用「外國政府」字樣,但可以「外國機構或外國組織」標之。

直到2015年農曆新年過後,台灣駐美代表處傳回喜訊,自中華民國和美國斷交36年來,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再次有了新進展,從此台灣駐美外交人員用車,其車牌將全由美國國務院核發,字頭區則新增E類,樣式與各國駐美外交官相同,也就是說,台灣駐美人員今天無論派駐哪一州,都能享有一體適用的駕照特權(還包括免稅)。

美國的車輛牌照一般是由各州發給,款色各異,但是各國駐美外交官的車牌都是由國務院「外交使節團辦公室」統一核發,款式劃一,與各州車牌不同,當年此舉自然被視為台美外交上的一大突破。

聯邦制下,既然國務院都給予台灣外交人員外交車牌禮遇,同時負責免試核發駕照,則即使紐約州未予台灣人免試換照優惠,仍得無條件許可台灣外交人員持國務院核發的駕照在紐約州使用。因為這就是聯邦制的遊戲規則之一。

那麼,若說因為國家決議超越各州利益,聯邦政府在州之上,且有解決兩州或多州爭端及不同州公民之間爭端的司法權,那誰可以約制「聯邦政府」?

顯而易見,「憲法」才是這個國家真正的權威所在,「聯邦政府」也得依照憲法號令行事。至於憲法權威的基礎,則來自於美國憲法反映了人民的意願,也就是說,「人民的意願」賦予了美國憲法真實的意義。

從美國隔著太平洋遙望另一端的中國,為什麼美國一國多制沒人有意見,中共只要一講「一國兩制」就讓人背脊發涼?問題當然不在換駕照會不會變得更方便或更不方便,而是誰來約制這個權力至高無上的政府?它的那部憲法擁有「人民的意願」?又或者到頭來,實際情況其實是「黨」還高於國家憲法。既然「共產黨」已經高於一切,這「一國兩制」,乃至「九二共識」到底還有什麼好多說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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