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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盛起:契約精神和流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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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精神源自於古希臘,發展至今,已經成為現代文明的基石之一。契約精神包含著諸多內容,其核心可以概括為六個字:自由、平等、守信。——無任何欺詐隱瞞的自由締約,無任何身份差別的主體平等,無任何特權條件的恪守承諾。

立約而不遵守,是對公平法治和社會道德的極大破壞,因此契約精神的左面是天平,右面是利劍:對於用欺瞞手段獲利和不履行契約義務的行為,必須給予嚴厲的懲罰,而且不給反悔的機會。

關於契約精神,有兩個故事為人們所津津樂道。

其一:1211年,英國倫敦市政府從英國國王手中租賃了兩塊辦公用地,一塊地的租金是兩把刀,一塊地的租金是6個馬掌和61顆釘子。如今,800多年過去了,人們已經記不清那兩塊地的具體位置,但是只要雙方沒有解除契約,契約就具有必須恪守的約束力,因此每年的10月末,倫敦市政府都要舉行儀式,將上述租金交給女王。

其二:1797年,一個5歲的男孩在美國紐約哈德遜河畔墜崖身亡。孩子的父母很傷心,在自家擁有的土地上為孩子建了一座墳墓,以便依然能和心愛的孩子朝夕相伴。後來,由於家境原因,這戶人家將這塊土地轉讓給他人。孩子的墳墓無法遷走,於是他們和這塊地的新主人簽訂契約,寫明孩子的墳墓將作為土地的一部分永遠保留。

其後的100年間,這塊土地又換了幾個主人,但是第一份契約依然有效,孩子的墳墓始終完好無損地留在那裡。

1897年,美國政府買下這塊土地,在這裡修建了第18任總統格蘭特的陵墓。政府沒有動用公權力,蠻橫地鏟掉孩子的墳墓,而是遵守100年前的契約,將孩子的墳墓保留。

1997年,在格蘭特總統的陵墓建成100周年、那份關於孩子墳墓的契約簽訂200周年之際,紐約市市長親自將這個契約的故事撰寫成文並放置墓前,以此昭示後人:一旦承諾,必須遵守!

以上兩個事例,包含了契約精神的精髓:一、自由締約;二、無論是國王對政府,還是政府對平民孩子,在契約面前沒有任何身份差別的主體平等;三、沒有任何特權地無條件恪守承諾。

毫無疑問,如果沒有契約精神這塊基石,現代文明將無從建立。

與契約精神相對的,則是流氓精神。

流氓精神的特徵也大致有三:締約之前隱瞞欺騙,締約之中恃強凌弱,締約之後隨意毀約。

隨著全球化的不斷深入,秉持自由、平等、公正的契約精神必將為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個人所接受和踐行。

流氓可能一時得勝,但絕不會長久,契約精神的懲罰利劍會刺得它體無完膚,逼使它最終繳械投降。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文朽速的蘭陋2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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