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三反大殺政治犯
陝西安康縣農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陰暗無光,無法張貼毛澤東標準像;小孩呼喊「毛主席萬歲」說了一句「哪裡能活一萬歲」,成「現行反革命」,被縣軍管會判處死刑,於一九七○年六月槍決。副縣長雷雲祺、縣政協常委張開印、屬一九四九年起義投誠後留用的人員。軍管會以「反革命」罪將他們槍決。該縣「一打三反」中拘捕二五四人,槍決一十七人,判刑十二人,戴「反革命」帽子二十五人,二十人自殺身亡。
一九七○年八月的一天,人口僅三十萬的省會銀川市近十萬人擠滿體育場和四周的街道,觀看公判「現反」。這天判決的是以十三名青年學生為成員的反動組織「共產主義自修大學」。因一名女性已在關押期間觸電自殺,其餘十二人,三名「死刑,立即執行」。被槍決者之一的吳述樟年僅二十二歲,最大的罪惡時:曾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的旁空處,寫過「放屁」二字。
三月二十二日,甘肅省會蘭州的萬人宣判大會結束後,二十多名死刑犯被架上卡車遊街示眾,然後到達軍警密布的形場。被殺者之一是甘肅師範大學歷史系老教授張師亮。因在該系的學術討論會上他曾批評過毛澤東,認為毛澤東的「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的說法,不妥當、不全面。
二月十七日,江西省會南昌召開萬人宣判大會,二十二歲的吳曉飛被槍決。他的罪名是曾寫下兩篇論文,說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從政治上和經濟上說來都得不到一絲好處」;抨擊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無政府主義泛濫的根源」,對劉少奇的迫害「不擇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由於中央將判處死刑的審批權下放給各省、市,各地利用此機會殺了很多政治犯。三月間,湖南「長沙當局開了兩次大的殺人大會每次處決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四月的一天,當局又宣布次日將判處六十多名反革命份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時,有線廣播突然通知,宣判大會取消了。原來,中央發現地方殺人過多,需要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處死刑的審批權。這樣長沙的一批反革命份子便幸運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被冤枉的確實大多數是平民百姓。一九七○年十月,廣州軍區令員丁盛聽說海南島白沙縣一名女醫士官朋華在監獄裡還寫文章罵林彪,便親自支持會議,將她判處死刑。臨槍決前怕她呼喊口號,特用一節竹筒塞進她嘴裡,穿上鐵絲扎在腦後。比北方槍斃張志新前割斷喉管稍為文明一點。
安徽淮南市監獄,「十尺零六寸長□監房裡,經常關上十四、五個人,每人只有八寸寬的地盤。……一殺人,就早上四點拉鈴,然後用幾個高音喇叭放樣板戲。然後凶神惡煞般的劊子手就進來拉人:『你!』『你!』『你!!!』驚天動地哭叫,隨著是一排攝人魂兒的槍聲……。」
由於「清隊」、「一打」、「清查五一六份子」三場運動,一個連著一個,江蘇省只籠統公布了這三場運動中受迫害的人的總數:「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幾十萬無辜的幹部、組織打成叛徒、特務、現行反革命和『五一六』份子,加以迫害,成千上萬人致傷、致殘、致死。」
這場運動的非正常死亡數,也應在十五至二十萬之間。
結語
以上談的僅是文革中的幾個大事件的非正常死亡。文革十年間總死亡人數相當高,北京市因冤獄而死的即有九千八百多人。上海被「立案審查」的有二十四萬餘人,被折磨致死、自殺的超過一萬人,被逼瘋、打殘的更多。至於縣以下單位,全國兩千餘縣,平均每個縣死亡當在五百至一千人。譬如陝西安康縣,文革中「非正常死亡一千三百人。」
官方的統計數字是:「總的估計,因大量冤假錯案受到誣陷、迫害和株連的達到一億人以上。」「去台人員家屬」中的冤、假、錯冤多達十多萬。概而論之,說文革中非正常死亡在二百萬以上不會過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