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驚人之語 > 正文

杜耀明:《國安法》毛病多多 張曉明自揭瘡疤 惡法打臉鄧小平

作者:
有意無意之間,張曉明敗露了《國安法》是不顧鄧小平的承諾,其本質是以言入罪,也點出此惡法的兩大要害,大家必須正視。因此,當他透露特區當局不續發籤證給《金融時報》記者馬凱,是由於他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外國記者協會演講,也表明北京背後指揮此事(「是中央收緊對港控制的標誌性事件」),不外是再接再厲,親身見證北京對「高度自治」的嚴重破壞。

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聲色俱厲,硬銷《國家安全法》,對香港人語帶恐嚇,將中共式吃人邏輯發揮得淋漓盡致,亦自動揭穿《國家安全法》的毛病和禍害。

由二零一二年至今,張曉明先後出任中聯辦及港澳辦主任,一直是北京對港政策的主要執行官員,但特區政府管治拙劣導致去年社會長期動盪,證明張曉明領導無方,當然要負上政治責任。今年初,他官降一級,貶為港澳辦副主任,反映北京不滿意其表現。因此,悔罪自保也好,戴罪立功也好,張曉明又怎能不表現得特別強悍,又怎能不堅定支持北京更粗暴更直接干預香港,甚至拋出俄羅斯血洗車臣的例子,表明對香港絕不手軟。

儘管他兇狠話講盡,卻不失是原原本本道出《國安法》的用意,即照搬大陸對付異見者的一套,用國家安全之名,小事化大,以言入罪,鎮壓香港的反對聲音。例如傳媒對國家的負面報導、國民教育難以推行、大灣區發展被抵制等等,在他看來,不僅僅是新聞和言論自由,更是「香港內外反華反共勢力」別有用心之作,目的是推翻國家政權、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變成外部勢力反華、反共的橋頭堡」。

張曉明一語道破,《國安法》就是針對資訊和言論,把反對聲音和行動,抬舉為國家安全威脅,再用嚴刑峻法重重壓下去。究竟有哪些內外勢力通過資訊和言論如何推翻國家政權?證據呢?都不用了,因為負面新聞報導和反對意見本身,便代表發布者是反華反共勢力,而既然反華反共,目的沒有討論空間,不是顛覆就是分裂國家或政權,因此只須證明報道是負面,意見反政府,便萬事俱備了,就如當年劉曉波被判有罪,只須證明六篇文章出自他手筆,再單看內容,便足可定罪和判刑。

簡單講,單從言論和行動內容,就能上綱上線,輕易指控當事人推翻政權,是不折不扣的現代文字獄。雨傘運動期間,前特首梁振英指幕後黑手有外部勢力,卻提不出證據來,陰謀論只好作罷,但張曉明如今堂而皇之,攤出中共以言入罪的邏輯,用想像力代替證據,顯示《國安法》的威力,但也坦白揭開了北京以國安為名、文字獄為實的陽謀。

除了自揭陽謀,張曉明同時輕描淡寫,指出《國安法》毋庸擔心,但反而更令人不安。首先他表明不用羅織罪名,但原因是文字獄當道,認真執法就能以言入罪,百發百中。因此,既然新聞負面報導、抗議國民教育也可罪犯顛覆,異見者早可輕易跌落法網,當局羅織法律之後,又何須再花功夫羅織罪名嗎?

其次是他說大陸和香港在刑事司法的制度差不多,根據是幾位香港法律界朋友告訴他。奇怪的是,張曉明研究刑法出身,忘記了中港兩地的制度差異,已經不可思疑,但匪夷所思更是,他作為共產黨黨員,怎可不承認黨領導一切,當然包括領導公安、檢察和司法體系,那麼大陸司法制度又怎可與香港同日而語?他變成差不多先生,若非製造恐慌,指香港司法制度已有黨委領導,就是故意錯說兩地類似,引人注目,讓大家對準焦點,基於兩制的差異,齊齊反對《國安法》。

張曉明看來害怕大家善忘,特別重提鄧小平當年的承諾——中共可讓香港在九七後罵共產黨,並藉此引伸,隨著香港已成反對大陸的基地,時移勢易下,北京一於背棄承諾。其實罵共產黨和顛覆行動基地是兩碼子事,參與者也不盡相同,當局對付顛覆份子,也無須言論自由陪葬。除非張曉明愚不可及,錯把兩者混為一談,否則只是乘機抵賴承諾,假借對付顛覆之名,行打壓異見之實。不過,張曉明解釋兩者攬炒的原因十分牽強,與其是說明立法成因,倒不如說是提醒大家,北京連鄧小平的承諾也準備走數。

有意無意之間,張曉明敗露了《國安法》是不顧鄧小平的承諾,其本質是以言入罪,也點出此惡法的兩大要害,大家必須正視。因此,當他透露特區當局不續發籤證給《金融時報》記者馬凱,是由於他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外國記者協會演講,也表明北京背後指揮此事(「是中央收緊對港控制的標誌性事件」),不外是再接再厲,親身見證北京對「高度自治」的嚴重破壞。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0612/1463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