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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山:巨貪張中生免死、賴小民速死兩大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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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為何張中生二審超過3年才宣判,楊宏說,因張中生檢舉他人,需進行查證,同時涉及追繳香港財產的工作,因此二審審理周期較長。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張中生案的二審判決留下聯想空間。一是他到底供出了誰?官方沒有說明。

2018年3月2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宣判。張中生被判死刑,受賄金額超過10億人民幣。

有「10億巨貪」之稱的中國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原本一審被判死刑,但因為供出「山西某省級領導」受賄犯罪,構成「重大立功」,10月29日二審被山西高院改判「死緩」,逃過一死。張中生到底供出了誰?目前是個謎。

同時,對比同樣「重大立功」卻被判死刑,並時隔24天即執行死刑的中國華融集團前董事長賴小民,區別頗大。此事或許有官方不便道明的隱情。

張中生求生供出的高官是誰?

據官方消息,2018年3月28日,張中生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死刑,但一直未執行。直至2021年10月19日山西高級法院二審,29日宣布改判「死緩」,但是「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令人生疑的是,張中生2018年3月一審判決後上訴。大陸媒體曾報導,2019年5月,山西高院對張中生案二審維持原判,並報最高法院核准,至2021年10月29日才改判為死緩。官方報導均迴避了2019年的二審維持原判。

負責張中生案的審判長、山西高院副院長楊宏在二審判決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因二審期間,張中生檢舉「山西某省級領導」重大受賄犯罪線索,「所檢舉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張中生「重大立功」被從輕處罰。

對於為何張中生二審超過3年才宣判,楊宏說,因張中生檢舉他人,需進行查證,同時涉及追繳香港財產的工作,因此二審審理周期較長。

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張中生案的二審判決留下聯想空間。一是他到底供出了誰?官方沒有說明。

2014年5月29日,中紀委直接出手,帶走張中生進行調查。而盤點在張中生之後落馬的山西省級高官,大概有以下名單:

2014年6月19日落馬的山西省政協原副主席令政策;同天落馬的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杜善學。

2014年7月23日落馬的山西省紀委常務副書記楊森林。

2014年8月23日落馬的山西省委常委、秘書長聶春玉;同天落馬的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長、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

2014年8月29日落馬的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同天落馬的山西省副省長任潤厚(調查期間死亡)。

張中生是在二審期間「檢舉某省級領導」的,時間應該是在2018年3月18日一審判決之後,至2019年5月,山西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張中生上訴,維持原判,然後再到近日才改判死緩,時間跨度約3年左右。如果說張中生「所檢舉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立了大功,被舉報者當然不會是在張中生一審前已落馬的高官。

2018年3月之後落馬的山西高官,包括2019年3月4日被查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同年10月24日落馬的中國華電集團原總經理雲公民,雲公民曾任山西省委副書記。這兩人均與張中生有交集,但兩人的案件算不上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

2021年4月9日,山西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新雲落馬,但劉是2018年才到山西,與張中生並無交集。

如果並非已落馬者,翻查山西曆屆領導層名單,後期與張中生有交集又未落馬,容易牽連到的可能是袁純清和王君。

王君,1952年3月26日生,山西大同人,早年在山西大同礦務局工作,曾任大同礦務局局長、中共煤炭工業部副部長、國家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後歷任江西省委副書記、副省長、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2009年1月當選山西省省長,2012年12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2016年9月3日任全國人大副主任委員。

1952年3月生的袁純清,2010年5月31日任中共山西省委書記,2014年9月1日被免,轉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2017年10月,不再擔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職務。

據官媒報導,張中生涉貪跨度從1997年到2013年,這期間主政過山西、目前仍然在生的包括胡富國、田成平和張寶順等幾名退休省委書記。

但也無法確認是否這些人中的某人被張中生供出,迄今未見符合「條件」的前任或現任山西高官落馬。算得上所涉罪行「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要張中生二審拖延三年才供出的「大老虎」,到底是誰?

試解賴小民從速被處死之謎

張中生此前被通報涉貪共計折合人民幣10.4億餘元,受賄金額原本居中共貪官之首,當時就有「10億巨貪」的稱號。直到2020年最大貪的紀錄被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賴小民打破。

賴小民2018年4月17日落馬,被控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7.88億元人民幣。賴小民2021年1月5日一審被判處死刑,1月21日二審維持原判,1月29日就被執行死刑,從判死至執行僅隔24天。習近平為何如此急匆匆殺掉並沒有人命案的賴小民,令人費解。難道僅僅因為他是巨貪?然而,官方也提及賴小民「重大立功」,只不過和張中生的說法頗為不同。

就賴小民「立功」,官方說法是:「雖認可其到案後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揭發華融公司下屬公司高管人員涉嫌重大職務犯罪的案件線索並經查證屬實,系有重大立功表現」,但考慮到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等,二審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很明顯,張中生是「檢舉某省級領導」,是比自己職位高者,而賴小民檢舉的是其「下屬公司高管人員」,豈有此理。但凡高官落馬,都是供出職位更高者,起碼是平級,咬出下屬當然價值不大,功不抵過。

在中共政商界發家壯大,不可能不依傍高官權貴,賴小民死也不肯供出的人是誰?

目前坊間流傳最多的是,賴小民與江派大佬、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都是江西人,關係密切,賴小民還曾涉嫌向曾慶紅的侄女曾寶寶輸送利益。另有說法指賴小民與「江西幫」重要成員、前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家族關係密切,賴是吳官正在金融領域的最主要親信之一。

除此之外,賴小民最近被曝光捲入一樁政法系高官疑似圖謀對習近平行不軌的大案。

大陸入口網站搜狐和網易9月14日同期刊登題為「鐵拳砸向利令智昏者!」的文章,披露中紀委牽頭召開的通報會,曝光以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原總隊長羅文進為首的江蘇「司法黑幫」。羅文進2018年7月退休,2020年7月31日被江蘇省紀委監委宣布受審。

文章指羅文進和鄧恢林(原重慶警局長,已於2020年6月落馬)同為湖北武漢老鄉,兩人互通有無,妄議中央大政方針,辱罵「國家主要領導人」,「甚至於計劃領導人在南京舉行紀念活動時不軌,被安全部人員阻止了罪惡活動」。

文章還披露,羅文進被查半個月前,落馬的江蘇省檢察院原常務副檢察長嚴明供出了羅文進和鄧恢林、賴小民集團非法往來的情況。羅文進受審的大約兩個多月後,羅文進的原上司、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原公安廳長王立科主動投案自首。

前述文章中的「國家主要領導人」,應該就是指習近平。但官方隨後封殺了該文,在媒體管控嚴厲的中國大陸,這個信息釋放出來耐人尋味。

這樁事竟然赫然可見賴小民集團之名,令人吃驚,意味著掌控權貴錢袋子的賴小民捲入了類似政變一樣的大案,且幕後主謀者級別或相當高。賴小民如果死也不供出同黨和主謀,只是供出一些下屬的貪腐應付了事,自然惹得習一怒殺之。

中共政治歷來黑箱操作,特別是暗殺這類事件,官方不會去證實,但這大有可能是導致賴小民速被處死的真正原因。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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