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家裡的好吃的都是給你買的!」
「你只負責好好學習,其他事情都交給媽媽來做!」
作為家長,總想把最好的東西都給孩子,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可以說,每對父母對孩子都極盡呵護與寵愛。
他們以為這是為了孩子好,但卻沒有意識到,「慣子如殺子」,孩子會越來越隨心所欲,不但沒有體諒到父母的艱辛,反而養出了「白眼狼」。
父母對孩子的愛可以無條件,但也要講究分寸,畢竟寵愛過了頭就是溺愛。
如果孩子出現以下四點行為之一,父母就要注意了,這是孩子被寵壞的徵兆。
喜歡談條件、要挾父母
現在的孩子都非常聰明,而且擅於察言觀色。可能有的父母會認為,察言觀色,是一種優秀的洞察能力。
然而,如果父母沒有抓住孩子察言觀色的教育契機,任由孩子揣摩大人的心思,孩子極有可能陷入不辨是非,事事「謀劃」自己的利益境遇。
久而久之,什麼事情對自己有利,就聽從;什麼事情對自己不利,就當作沒聽見。
你想讓孩子幫忙做點小事,孩子就會先和你談條件。比如我幫你幹活,你要給我點零花錢,我打掃衛生,你要讓我看電視。
孩子小的時候,例如2歲左右,能有這樣的「交換」條件,父母覺得很有意思,只要孩子能聽話,就非常樂於答應孩子的條件。
久而久之,孩子琢磨出原來「聽話」可以換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對自己有好處,在他的意識中就會建立這樣的概念「行動=獎勵」。
交換條件,就這樣在父母先提出來,卻在孩子手中將其發揮到極致。
做事沒有原則、不守規矩
老話說的好:無規矩不成方圓。
世間萬物,都離不開規矩,有規矩,才知界限,人和人之間,才知分寸。
然而,規矩的養成需從小就培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何況習慣?
比如有的孩子,吃飯的時候隨意用筷子敲打飯碗,去別人家玩耍隨意翻人家的抽屜,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
孩子的這些行為,其實都是缺乏規則約束,不懂規矩的表現。
那麼,孩子多大可以讓他遵守規矩?
給孩子立規矩,並非越早越好,有時候孩子不遵守規矩或者做事磨蹭是有原因的,那是因為孩子還不具備自我控制能力。
孩子進入2歲左右,自我意識敏感期來臨,開始能夠區分「你的」、「我的」,明白了「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行動上也更加隨心所欲,不僅能夠依靠雙手拿到想要的物品,雙腿也更加靈活,開始探索周圍的事物,追求獨立和自由。
所以,2歲左右孩子自我意識敏感期來臨的時候,就可以給孩子建立規矩。
2歲之前,孩子自我意識敏感期沒有來臨,他的理解能力、自我控制能力還不具備,建立規矩時間尚早。
倘若孩子3歲了,還有一些不守規矩的行為,作為家長一定不能一味的縱容,否則收穫的將是一個不被社會接受的熊孩子。
好吃懶動、沒有自理能力
被寵壞的孩子,自理能力都很差。
現在的家長為孩子事事代勞,穿衣服、交朋友什麼事情都幫孩子決定。
在這樣環境中成長的孩子,慢慢地就會養成一種惰性,凡事有父母操心,白吃、白喝,沒有自理能力。
龍應台曾說,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養娃一生,的確如此。
如果以前的愛是為了愛而愛,那麼現在的愛,就是為了離開而愛。
正是為了讓孩子在離開自己後仍然能好好生活,所以做父母的,如果愛孩子,就要慢慢退出他的人生。
想要孩子真正成長,就要捨得用孩子。
比如,做家務。讓孩子做家務的目的不是讓孩子干多少活,而是通過家務,培養孩子最基本的自理能力。
瑪利亞·蒙台梭利博士認為,「教育孩子的最高目標,就是要讓孩子能夠自立,無論在精神上、物質上都毋須依賴父母,對自己的思想和行為負責」。
孩子3歲之後,是養成獨立生活能力的關鍵期。家長們該放手時就放手,有些事情孩子完全可以自己做。
生活中常見的生活行為,如穿脫衣服、自己洗漱、獨立進餐等,都可以讓孩子獨立進行。
從小鼓勵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給孩子勞動、做家務的機會。
孩子掌握了基本的生活技能,可以獨立自理,那麼不管在人生的什麼時候,他都能好好地照顧自己。
不懂得克制、過度放縱自己的欲望
現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對於孩子提出的購買要求,大多數父母出於對孩子的愛,一般都會滿足孩子的要求。
長此以往,孩子就學會只懂得索取,不懂得付出,父母付出的再多,在孩子眼裡都是常態,一旦眼裡的常態被打破,就心生怨恨。
所以,一味在物質上富養孩子,滿足孩子的各種不合理要求,只會讓孩子養出不匹配的消費觀,甚至養出一個不懂得感恩的孩子。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面對恐懼、面對困難、面對危險,行為控制、欲望控制等,其實這都是孩子自控力的問題。
自控力一般會涉及到三個組成部分:控制自己的情緒、控制自己的行為、控制自己的欲望。
自控力較強的孩子,都懂得克制或用其他合理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情緒。
教孩子學會認識情緒和管理自己的情緒,是孩子增強自控力的基石。
蒙台梭利博士提出,孩子長大後是否會表達自己的情感,是否可以和別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取決於6歲前兒童情感敏感期是否可以順利度過。
0-3歲的孩子,對情緒的認識、表達,還處在懵懵懂懂的階段。他們大喊大叫、摔東西、發脾氣,都是在用直接的行為,來表達自己的情緒。
4-6歲的孩子,情緒進入穩定發展時期,對自己情緒的控制由被動變為主動。
這時候家長可以通過繪本故事等方式,和孩子一起認識不同的情緒,比如生氣、悲傷、開心,並給孩子示範如何正確地把情緒表達出來。
聰明的家長,懂得抓住孩子成長的時機,引導孩子管理好自己的情緒,從小培養孩子的自控力。
其實,「白眼狼」孩子並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養成的,往往都存在著這四點。
高爾基說:「愛孩子,那是連母雞也會做的事,而真正教育他們則是一件大事。」
所以,當孩子有這四個表現的時候,大多是被寵壞了,父母要及時進行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