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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法庭以一項貪污罪名判處翁山蘇姬5年監禁

作者:

翁山蘇姬

在去年軍事政變中被解除國務資政職務的翁山蘇姬因一項貪污罪名被定罪,但她否認有關指控。

去年2月發動政變奪權的軍方還指控翁山蘇姬犯有煽動罪、貪污罪、並違反選舉法和國家保密法。如果被定罪,她面臨的監禁可能超過150年。

此前,翁山蘇姬已經被法庭裁定違反進口條例和新冠防疫規定,並被判處6年監禁。

她否認所有指控,目前並關押在一個秘密地點,不能見外人。

了解星期三不公開審判的一位法律部門官員向媒體透露了這則消息,但他因未得到授權發布消息而不願透露自己的身份。

緬甸軍政府採取措施限制有關翁山蘇姬的一切消息,包括不允許媒體、外交官和民眾旁聽庭審,禁止她的律師向外界評論有關案件。

國際社會普遍稱緬甸軍政府對翁山蘇姬的審判是一場鬧劇。軍政府反駁說,獨立法院正依照合法程序處理相關案件。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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