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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王貴啟的申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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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7年開始的整風反右運動中,有大批的知識分子和國家幹部被劃為了右派分子,而當時在這些右派分子之外,還有一部分人因為身份不是知識分子或國家幹部,但也有組織上認為的「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這部分人主要是工人和農民。根據中央不在工人和農民中劃右派的精神,組織上對於這部分人則以其他各種罪名來進行處分,如壞分子、異己分子、流氓分子、反社會主義分子等等,最多的罪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

這部分人有多少,至今沒有一個統計數字,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群體並不比正牌「右派分子」少,他們與右派分子的「待遇」一樣,有判刑的,有開除的,有勞改的,等等,但在文革結束後的落實政策時,他們卻沒有和右派分子一起得到平反或者改正,在中央最初給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也沒有提到這個群體,他們是被忽略的群體。

筆者近期收到了一份材料,是一個「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所寫的要求平反的信,在這些信中,他詳細講述了他被劃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的經過和以後的遭遇,也提到了他提出落實政策後所遭遇到的困難,這些信正好以個人的經歷補充了筆者前文的內容,是一個活生生的「右派外的右派」的例子。

寫這些信的人叫王貴啟,山東人,本人不識字,應該是他口述別人代筆寫的。這些信一共有四封,三封是寫給中央落實辦公室的,一封寫給濟寧落實政策辦公室的,均寫於1978年底到1979年初,內容基本相同,在信中王貴啟首先說明了自己的問題(註:本文除註明的引文外,均摘錄於王貴啟1978年12月6日寫的申訴信):

【我是山東省濟寧縣唐口公社前王大隊人,我叫王貴啟,男,現年50歲,貧農成分,復員軍人,烈士子弟,在一九五八年大鳴大放反右運動中(我在濟寧市第二鐵工社當工人時)被錯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小集團的成員,戴上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帽子,大會批鬥後,在一九五八年八月定案時,給予開除社籍留社監督勞動的處分一案,請求敬愛的領導同志根據黨的政策和中央有關指示精神,重新審查處理落實。】

之後講述了他是如何參加黨號召的大鳴大放的,並在初期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現將當時的經過,實事求是地匯報如下:

在一九五七年第四季度,我進入濟寧市第二鐵工生產合作社當工人,第二年四月份,手聯社黨委派楊威進社領導鳴放反右運動,在鳴放階段,我處(出)於對黨和社會主義的忠誠和熱愛,揭發了該廠副主任張××的貪污、盜竊、道德敗壞、作風惡劣的嚴重問題,以及他的罪惡的歷史面貌(此人是漢奸,劉伯恭造槍局的頭子),運動尚未結束,張××被群眾揭發後,經我政法機關審查批准已逮捕了,第二鐵工社在五月一日與新勝白鐵社合併,改名為濟寧市農業機械廠,反右運動繼續進行,原第二鐵工社工作對的楊威又跟到新廠領導反右運動。

因我和史光岩、周×台、張玉喜及兩個剛進廠的學徒生蘇凡兄弟倆聯名寫大字報(我是文盲,不會寫,別人寫好,簽上我的名),當時我們幾個人寫的大小字報,比一般的較多一點,楊威等人就以此整理我們的假材料上報批准後,把我們幾個人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小集團,並戴上了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帽子,大會批鬥了一次(當時在工人中的帽子不叫右派,起名叫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我們這份材料是當時經過加工,捏造的,這的確是一個虛構的錯案,是一個冤案。當時給我定的是開除社籍,留社監督勞動。

我在廠勞動了一年多,在勞動期間,把我從×工車間,調到翻砂車間不久,不幸被鐵汁燙傷,手足被燙破,身上燙破多處,手臉發腫,兩眼不能睜開,於是我不能堅持工作了……當工人,因公受了傷,不能幹工,就扣發工資,扣掉口糧,天下者哪有這樣的道理?他們這種做法,什麼人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呢?他們真是慘無人道,對工人比財狼還狠。我在這沒辦法,沒辦法的情況下,我被逼得無可奈何的離開了廠子,去到農村維持生活。】

從參加大鳴大放到被迫回到農村,王貴啟失去了在城市裡的一切待遇,從他的敘述中可以看到他是知道有關在工人和農民中不劃右派但實際上等同右派的政策的,並且由於關係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對以後的政策他也了如指掌:

【一九六二年濟寧市農業機械廠黨支部本應根據中央有關指示精神,對我們的處理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進行調查複議,作出正確的結論,報請上級黨委批准,將此錯案給予糾正,但該廠負責人並未通知我們到廠,更談不到認真複議審查而草率地將原有材料重新上報,其結果當然還是同意原單位維持原來的意見處理不變。

聽當時負責全系統鳴放反右運動的負責人講,當時中央有指示,不在工人、學生中戴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帽子,凡是錯了的案子,要審查糾正。我們中幾個人的案子,由於當時的負責人,草率從事,未能認真複議審查,所以未能糾正,本人受到開除社籍的處分未能撤銷,但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帽子在一九六二年已經摘掉了(有批覆62濟手甄字第110號),但沒有通知我本人。】

也就是說,在六十年代初期,組織上對工人和學生這兩個群體中的一部分因反右運動而被處理的人,採取了摘帽政策,他是清楚的,但帽子雖然摘了,他還是回不到城市裡,工作還是恢復不了,只能在農村呆著。他的處境隨著文化大革命的到來更加糟糕了:

【令人驚奇的是在一九六七年,前王大隊原負責人,硬無中生有的在全大隊社員會上宣布我還戴著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帽子,沒有摘掉,從那天開始,又把我當成四類分子看待,我雖無數次據理申辯,但原負責人充耳不聞,檔案材料明明在濟寧市農業機械廠辦公室里放著,可是他視若無睹,從此以後,我就跟隨四類分子一起勞動改造,剝奪了我的公民權,成了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至今未能昭雪。前王大隊原負責人能辦出這種事來,真使人觸目驚心呀!】

其實,不但像他這樣的摘帽「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在文革中如此,即使是摘掉右派帽子的那些右派分子在當時也是被當作專政對象來看待,那時的摘帽僅僅是種形式而已,「污點」永遠在,一旦有運動,這些「污點」就會成為被整治的理由。

文革結束了,特別是1978年開始,組織上開始落實政策,對於右派分子的改正和四類分子摘帽發出了相關的一些文件,王啟貴感覺到自己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了,因此他先到濟寧市有關單位進行申訴,沒有解決再直接向中央一級申訴自己的問題,在1979年元月20日寫給中央落實政策辦公室的信中最後寫到:

【根據七八年十一號文件和五十號文件精神,我的案完全屬於解決的範圍,因此我本人已第三次上訴,懇請落實政策辦公室的負責同志給予複查核實,糾正解決,但至今未見成效。我數十次上濟寧市機械工業局,問局負責同志什麼時候解決,局裡負責同志說,你的案子落實不落實不好說,什麼時候解決清這個也不好說,如果上級來了新任務,這個問題還得放一放,停一停再解決,七八年如解決不清,時間就得推一推再說。根據這種情況能符合七八年兩次文件指示精神嗎?挽救自己的同志還需要等待停停嗎?十幾年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帽子還能讓我戴到何日呢?我這個從死亡線上掙扎出來的窮孩子,無產階級陣營中的一名戰士,至今仍不能得到昭雪,到底是個什麼性質的問題呢?為此我再次懇請領導對我的錯案、假案、冤案,再作研究,重新處理,儘快解決!】

「你的案子落實不落實不好說,什麼時候解決清這個也不好說」,這並不是負責人在推諉,因為,當時中央關於落實這一部分不是右派的右派的政策還沒有下文,具體執行的同志也不能決定是否該落實政策,在1979年的2月。中央在《關於中發[1978]55號文件的補充說明》中才提到這部分人的情況,在1979年9月中共中央批轉中央五部門《關於繼續貫徹執行中央[1978]55號文件幾個問題的請示》文件中才重點說明要解決這部分人的問題:

【此外,在反右派鬥爭中,被定為「中右分子」、或工人、民警等劃為反社會主義分子以及因右派問題受株連的家屬,數量很大。其中,僅失去公職需要安置的,全國約有××萬人。這些人雖未戴右派帽子,但有的所受處分比右派還重,處境困難,五號文件的「補充說明」,都明確規定要妥善解決這些人的問題,只因沒有儘早摸清底數,未能及時向國家計委申報勞動指標。現在對這些人的安置還沒有著落,引起強烈不滿。】

正如文件中所說,「現在對這些人的安置還沒有著落,引起強烈不滿」,王貴啟的經歷和落實政策過程中所遇到的麻煩,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相信,隨著這個文件的公布,王貴啟的問題也很快得到解決的。

根據王貴啟的敘述,他本人是很早就革命的,濟寧第一次被中共軍隊占領時他就加入了革命隊伍,後來國民黨來了,他又跑到河北參加了革命隊伍,為此他的母親還被國民黨殺害,新政權建立後他還加入了抗美援朝的部隊,成為了一名志願軍戰士,退伍之後被分到了濟寧市當工人,因此他在信中曾感慨到:

【從我出身,親人被敵人殺害,本人從小的遭遇,又參加革命多年,受黨的教育多年,是黨從苦海里救出來的,是國民黨殺害了我母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和愛,我怎麼能會反黨反社會主義呢?】

就寫到這裡吧……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故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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