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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右派的雞毛蒜皮事

作者:

我原是一個山村小學教師,在一座破廟改成的只有兩個教師的學校教書。三年後因工作努力調中心校,兩年後碰上整風運動,被劃為右派分子。1979年「改正」後回學校教書一年,1980年調重慶市巴縣文化館作群眾文化工作,1999年退休。業餘從事兒童文學和科學文藝寫作。

現在還不想寫全面的回憶錄,因為我的記憶從小就很差,上小學連乘法口訣都背不熟,現在老了就更不行了。因此我只想寫幻想的東西,寫回憶錄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回憶、查證,整理、實在太麻煩了。現在寫一點點雞毛蒜皮的事,只是為了備忘。從生活中我感覺到,有的東西是不應該忘記的,儘管回憶起來很痛苦,除了自己痛苦還要刺激別人也痛苦,何苦呢?這個活兒有點像母親生孩子,不經歷陣痛,新的生命就出不來。如果你想要人丁興旺,想要發展、發達,就必須經過陣痛這一關。

為了簡潔和敘事的方便,我直接把文件的要點摘錄並加以評點,評點的文字放在括號內。

七根「雞毛」把我打成右派

到底犯了什麼大罪要受21年的懲罰,我一直搞不清楚,直到1979年3月14日,四川省巴縣(現在的重慶市巴南區)文教局黨組向巴縣縣委呈報的《關於黃繼先同志錯劃為右派的改正結論》下達以後,我才算弄明白了。

文件是這樣的——

【黃繼先,男,生於1939年,家庭出身偽官吏,本人成分學生,初中文化程度,四川璧山縣人,1953年3月調燕雲小學任教員,原工資36元,1958年3月劃為右派分子,給予留校監督使用,降薪至11級處分,1961年摘帽,1972年2月從中垻農場調石崗農場勞動生產。

黃繼先被劃為右派分子的主要依據是:

在鳴放時說:「《教師報》批駁右派分子王××過火了。她有愛黨之心,不應該劃為右派。」結論為支持、同情、讚揚右派分子。(結論錯誤。文教局黨組比小右派的認識晚了21年!)

黃說:「農業社黨領導不夠,農民生活一般不高,社員有時不出工,有時怠工。」結論為攻擊農業合作化。(結論錯誤。「農民生活一般不高」至今還是事實,小右派的意見提得客觀又客氣,可文教局黨組的帽子戴得又大又高又刻薄,完全是在往死里整。)

黃在鳴放會上說:「統購統銷不合理,農民分糧不夠吃,對我們學校也不利。」結論為誣衊統購統銷政策。(意見同上。)

黃說:「專賣局是資本主義經營,糧食釀酒是浪費,專賣局是『zhuaimai』局(方言:強行賣東西的機構)。」結論為攻擊誣衊市管會。(這一句反映了小右派還沒長大,還很幼稚,對如此幼稚的語言也要上綱上線,文教局黨組太不人道了。)

黃在《重點回答》一文中寫道:「問:什麼是重點?答:顧名思義,重點者,無非是比一般學校人員多,校舍好,排場大,領導強。多則大,大則強,強則好,好則一躍而為重點也。」結論為惡毒攻擊重點校。(這證明,不成熟的小右派還有點「先見之明」,50年後的重點學校不依然如此嗎?這也是「惡毒攻擊」嗎?)

黃在寫大字報《欺騙——領導工作者的重要手段》一題中說:「領導分配工作用縮短里程和金錢來引誘。」又說:「整風領導小組長肖××的報告是王大娘的裹腳。」在《替整改小組修修詞》一文中說:「領導態度不堅決,常用『儘可能』一詞耍花招。」結論為攻擊領導幹部和整風運動。(上面引用的三篇大字報都是領導再三動員後寫的,所反映的內容不管是當時和現在都沒有什麼錯。如果要說錯,恐怕應該算成「引誘青少年犯罪」吧?)

黃繼先同志在整風期間對統購統銷政策,重點校等問題發表過自己的意見,認識有片面性,不屬右派言論。(又錯了!「認識有片面性」的不是我)按中發[78]55號文件精神及中央劃右派分子的標準,不應劃為右派,予以改正,恢復政治名譽,安排工作,工資訂為40元。

1979年3月27日,巴縣縣委《關於對黃繼先被錯劃為右派分子改正的批覆》是:

「《黃繼先同志錯劃為右派的改正結論》收悉。經縣委研究,屬於錯劃,給予改正。撤銷原降薪處分,恢復名譽,安排工作。工資定為行政24級,即40元。此復。中國共產黨巴縣委員會(蓋章)」】

對巴縣縣委的批覆,我有兩點看法:

第一、不誠懇。縣委批覆上的關鍵詞「屬於錯劃,給予改正」,他們對自己所犯的錯誤過於輕描淡寫。把一個好端端的家庭當農奴整了21年,無數次的批鬥、抄家、戴帽、假摘帽、判刑、挨餓、打死老虎、不准結婚……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而且株連兄弟姊妹(下面單獨談),怎麼連個道歉或自我批評的話也沒有?!這也叫「改正」嗎?

第二、沒行動。22年的奴隸生活,超時間、超負荷勞動,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批覆上僅僅是「撤銷原降薪處分……工資定為40元」就完事。整風前我是36元,21年後只增了4元,這正常的嗎?21年的經濟損失、身體損失和精神損失誰付?

最讓人不解的是:明明99.99%都搞錯了,一貫光榮、正確的某些人還在堅持「反右鬥爭的方向是正確的」,右派問題只是「擴大化」而已。30前這樣說還有一點「理由」,為的是給犯錯誤的大人物一個台階。30年後仍然堅持「擴大化」的理由就顯得太缺乏人性化了!怎麼能拿451萬右派(最新解密檔案)22年的農奴生活去換取毛澤東一個人的虛名呢!迴避歷史真實的結果,我擔心會造成《國王長著驢耳朵》的更大災難。

四瓣「蒜皮」判處「無期管制」

文化革命開始不久的1966年7月8日,巴縣人民法院以我創作的四個優秀劇本判處我三年管制。1967年5月11日,從未離開過重慶市範圍的我冒險逃離農場,第一次途經內江、成都西安鄭州、洛陽,於6月1日到北京上訪。1967年6月1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秘書廳文化革命聯合接待室讓我捎回一紙信函:

「重慶市革委籌備小組:黃繼先來訪……判處三年管制,至今未給平反,上述問題如果屬實,請你們根據十六條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認真研究處理。」

該問題一直拖到1978年12月15日,即判處3年管制的12年以後,巴縣人民法院才下達了「認錯」的《刑事判決書》——

【申訴人:黃繼先,又名黃文星,男,現年四十一歲,四川省璧山縣人,現在巴縣石崗農場勞動。

上列申訴人曾因抗拒改造罪(應該是堅持真理罪)判處管制三年(說謊。1966年判的是三年,三年中我並未做錯什麼,為什麼到1978年後還沒撤銷?還要「多次申訴」才重判?這到底是三年管制還是無期徒刑?)此後以定罪事實有出入,家庭成分不是地主等為由,多次申訴來院,要求複查處理。現今依法再次審理終結,查明:

黃繼先的家庭是屬偽官吏(解放時評定的是貧民。明明是個簡單成分問題,到派出所查一查就水落石出,法官先生都不願查,如今又弄個「偽官吏」來證明他們的判決沒有全錯。1967年到北京上訪前,我曾到璧山老家定林鄉訪問,那裡有一個村多數人都姓黃,一位長輩告訴我,我家在祖父一代就很窮了,除了有一點很薄的坡地外,生活來源主要靠祖母紡紗織布。臨走時湊巧碰上我的堂叔從永川回家休假,他回憶說:「記得你父親的姐姐出嫁時,陪嫁的棉絮都是在我們家借的。」——這就是毛澤東的階級論造成的結果),本人是學生,於1953年參加工作。1958年3月因整風中犯錯誤被劃為右派分子。下放中垻農場勞動。1961年摘掉右派帽子。此後曾根據「安徒生童話和故事選」等文藝作品,改編或編寫《皇帝找到了繼承人》(這是一篇作品的題目,作品還沒有寫出來,法院就「未卜先知」地認定為有罪)、《皇帝的新裝》(我是根據人教版課本改編的「課本劇」,為的是讓學生在輕鬆愉快中加深對課文的理解。如果要判罪,應將編課本的人列為第一被告。該文至今還選入初中教材。中央電視台2005年春晚網絡版徵稿時,我將劇本《皇帝的新裝》寄去,有幸被選中,至今仍在央視國際網刊載)、《聰明勇敢的阿凡提》(新疆民間故事阿凡提是老幼皆知的優秀文化遺產,我的改編完全忠實於原作)、《新娘抬轎》(這是根據《四川日報》上的同名報導改編的,內容是提倡移風易俗、婚事新辦,是為政府宣傳)等小說、劇本等文藝作品,原認為是誣衊攻擊我黨不實,定罪科刑不當,為此,應予糾正。特依法改判如下:

「撤銷1966年7月8日院刑(66)字第219號判決書,宣布無罪。」】

宣布無罪就完了嗎?12年管制比坐牢還難過,你們知不知道?在文革中,被管制的「牛鬼蛇神」誰都可以打你、辱罵你、支配你。還可以半夜三更派你去不熟悉的山村送通知……該不該給點「青春損失費」?由於管制期「未滿」不能結婚,我結婚晚,退休10年後還在負擔小女的高額學費。

近三十年來生活有所好轉,可那二十多年的苦難往事,依然時時在夢中重現。我做得最多的一個夢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回家的路總是漫長而艱險的,翻過一嶺又一山,不是懸崖陡壁,就是天黑迷路,茫茫宇宙找不到一個問路的人。走得精疲力竭後如果被什麼原因驚醒,那是最幸福的一刻:我終於「回家」了!當猛烈的心跳恢復正常以後,我常常思考,到底是什麼成了我揮之不去的夢魘?一次偶然翻閱《聖經》時發現,基督教有一「原罪」的說法,說是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因偷食禁果而犯了大罪,這罪將傳給後代子孫,成了人類社會一切罪惡和災難的根源。我覺得,用「原罪」一詞比用「右派罪」、「抗拒改造罪」和「家庭出身罪」更合邏輯,比用「血統論」和「擴大化」等的解釋更具有說服力,而且還可避免鬧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之類的國際笑話。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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