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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還是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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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搞了三十年的階級鬥爭,被傷害的人遍及神州大地。這使人想起秦始皇的統治,賦役繁重,刑法苛酷,天下罪人不計其數,黥面、斷肢者絡繹於途。中國那三十年的人鬥人,直接整死的,包括被槍斃的,餓死的,自殺的,武鬥死的,估計有五千萬之譜,間接波及的家屬和親朋好友則超過一億,約占當時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更由於被整的大多是社會精英,因此社會組織遭到極大破壞。這是中華民族的空前劫難。四人幫倒台後最緊迫的事情就是平反冤假錯案。我就是平反的一個對象。我1958年被打成右派,文革時又被抄家,掃地出門,被判定為首都的危險分子,趕去大同。

現在的青年人很難理解平反有什麼意義,不平反又會怎樣。要知道,三十年前中國的一切都被共產黨控制著。每個人的飯碗拿在共產黨手裡。讓你有飯吃就有飯吃,不讓你吃飯,就只好餓死。不像現在政府不僱傭你,可以去私營企業,或者去外企,甚至擺地攤,找口飯吃並不太難。那時候一個「有罪」的人是很難有飯吃的,就算有,也是處處受歧視,一輩子不能入黨,不能參軍,甚至不讓你上大學,是完全沒有前途的。不但你本人,連你的子子孫孫也都被歧視。只有平反才能消除這些問題,使社會恢復生氣,避免人鬥人的內耗,使國家走上發展之路。

當時平反並不是沒有阻力的。許多人認為把大家都平了反,專政機器還專誰的政呢?這種思想至今也還有市場,無產階級專政的說法仍然被保留在憲法裡即是明證。還有四個堅持之類的變相說法,也都有市場。要不是胡耀邦力主平反,這件事還不知道要拖到哪一天。胡耀邦主張的平反,就是一風吹,也就是一個不留地全部解放。本來嘛,國家有法律,在法律之外搞政治迫害根本就是非法的。後來修改刑法的時候把反革命罪也取消了。不過人的思想總是落後於現實,直到最近華東師範大學和上海大學的學生還告密說老師在課堂上宣揚反革命觀點。毛澤東之所以能夠在中國發動文化大革命,到美國去他未必發動得起來,就因為在中國有許多像上述華東師範大學和上海大學學生那樣的人。至今我們還沒有把握說中國就不會再發生文化大革命之類的事。

平反之於我,除了還欠我兩級工資之外,沒有什麼遺留問題。平反前我在單位(鐵道科學研究院)已經有了能夠立足的學術地位,沒有什麼要乞求於人的事,所以我對平不平反不太關心,而且我對平反這個說法根本上就有不同的看法。今天共產黨給大家平了反,明天還可以給你戴上反革命的帽子。權在人家手裡,平反有什麼用?所以我認為更徹底的辦法是從根本上取消統治者能夠整老百姓的權力,恢復百姓的憲法權利。因而我更關心普通百姓的權利,而不是個別人的平反問題,除非把平反和百姓的基本權利聯繫起來,那是我很關心的事。

就個人而言,我也不認為我需要平反。常說某某人被錯誤地打成右派,我則實在是被正確地打成了右派,一點也不冤枉。因為我確實想走資本主義道路,也就是現在所說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道路。儘管我當時對什麼是資本主義或初級階段都不太了解,但是我的右派言論中確實有豬肉買不著就應該漲價的主張,還有如果毛澤東要見一位科學家,應該是毛去見他,而不是他去見毛,諸如此類。如果說我當時並不錯,所以要平反,那就說明那時共產黨錯了。可是至今也沒有誰說那時共產黨做錯了。所以它要給我平反,可是邏輯卻不許我領這個情。

1978年已經過去三十年了,那一年最重要的事在我看來就是平反冤假錯案。可是這件事至今還留著尾巴,並沒有徹底解決問題,那就是究竟誰對誰錯。更為根本的問題是,是誰賦予一個政權虐待自己百姓、無端迫害他們的權力。現在問題已經很清楚了:根本不是平反的問題,而是當時整人的人要向受害者謝罪的問題。

(選自《黑五類憶舊》第四期,2010-09-16)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黑五類憶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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