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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禁用「超齡」農民工?與其關上一扇門,不如多給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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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建築工地對「高齡者」不論個人意願、身體狀況,一律關上用工大門,那麼有些人在未禁止的行業里會產生更激烈的競爭,勞動者的議價能力進一步降低。

最近,全國多地建築業對「超齡農民工」的「清退」又成了新聞,它指的是6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女性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施工作業。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1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未來十年間將有近8000萬農民工面臨超齡問題。

「清退令」的初衷是保護超齡農民工的生命安全,但由於這一年齡段的農民工仍有較強的就業意願,且不乏仍有勞動能力的,因此一刀切的清退引起了輿論關切。

我有一位堂兄,我叫他田哥,他來過一次北京,那是2006年,他在一個建築隊打工,參加修建奧運場館。當時他五十多歲,佝僂著背,頭髮花白。一個休息日,我接他到我家小坐,吃了頓飯。他抱怨北方工地的伙食太差,燉白菜蘿蔔加幾個饅頭,吃不慣。不久後,他回到了老家。

這些年我每次回家,都能見到田哥。他駝背更甚了,兩個兒子長年在外面做工,他在家帶著幾個孫子孫女。他說現在這個年齡,出去打工已經沒人要了,不過四鄉八里有自建房的工程,工頭有時會叫他去做小工,掙些零花錢。

田哥大概算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代「農民工」,他們已逐漸進入到人生暮年。

這代現已六七十歲的農民工,有些回到自己的故鄉,而有些則為了生計,仍然在各個勞動場所發揮「餘熱」。何以至此?原因簡單,這代農民工在精力旺盛的青壯年時期,輾轉於各地打工,多數並沒有辦理養老保險,甚至沒有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老了後,他們無法領取能維持起碼生活的養老金——許多省份,比如我的故鄉湖南,在二十多年前就推行了「新農保」,但繳費標準低,領取數額也低,參與者的比例並不高。

這代農民工老了後,晚景如何,取決於他們的子女是否出息和孝順,以及青壯年時期的積蓄,因此很多人還得繼續做工才能生活。

一律禁用「超齡」,他們會越來越窮

雖然理論上說勞動不分高低貴賤,任何工種都是平等的。但在現實社會裡,由於勞動者的出身、受教育情況、個人稟賦的差異,其所能獲得的勞動崗位,也存在某種「鄙視鏈」——對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尤其如此。

在移動網際網路催生容納海量勞動力的外賣、快遞業之前,沒技術、沒人脈、沒本錢和生意頭腦的人,進城找工作兜底的去處,就是去建築工地幹活。

建築工人辛苦,幾乎純粹是體力活,日曬雨淋,爬上爬下,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這些年建築工地的機械化程度有長足進步,勞動安全保障措施也得到了加強;但總體而言,三百六十行,干建築活仍然是很辛苦的行當。

建築工的特點,決定了這是一個不適合體力衰退、注意力下降的年老者的工種。

早在2019年,上海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和市總工會曾共同發文,明確規定禁止18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男性及50周歲以上女性三類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施工作業,同時進一步規定,禁止55周歲以上男性、45周歲以上女性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影響身體健康以及危險性、風險性高的特殊工作。其他省份也出台了類似的規定,禁止使用超齡建築工人。這篇報導的記者,在文中明確提到安全考量是政策出台主因,並敘述了各地嚴格執行以「體現城市溫情」。

保護勞動者安全的出發點,毋庸置疑是好的。

每個職能部門出台政策時站在自己的立場,很正常,比如,對主管安全生產的部門來說,降低作業場所的傷亡率就是其職能和追求的工作目標。

不過,對於一個社會觀察者來說,要從更寬闊的視野來分析問題。以建築工地出現「超齡」工人為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禁用「超齡」建築工人,是否使他們的處境變得更好?這樣的政策能否達到政策預期?誰又是最大的獲益者?

用工自由和自由選擇工作,是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我國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用工的年齡下限做出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的勞動者不得從事繁重勞動和特殊工種,而勞動者年齡的上限並沒有禁止性規定。對法人和自然人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至於對勞動者退休年齡的規定,是賦予勞動者休息的權利,而非剝奪其勞動權。勞動者可以行使符合條件就退休領養老金的權利,但他也可以放棄休息的權利選擇繼續勞動。

為什麼還有年滿60歲的男勞動者和年滿50歲的女勞動者仍然在建築工地工作?這是由市場供需關係決定的。

如上述《工人日報》的報導中一位「大工」沈師傅所說:「幹了一輩子工地,做別的都不習慣了,收入肯定會受影響。」一名男子年滿60,如果他有能維持生活的退休金,我想大多數人不會再去工地打工,好逸惡勞是人性,即使想運動也可以去跳廣場舞、打太極拳啊。幾乎所有在建築工地打工的高齡勞動者,是不得不如此,家裡需要錢,自己沒有退休金…….

如果用禁止性規定把他們從建築工地趕走,對多數人來說,其處境不是變好而是變糟了,因為他掙不了以前那份錢。為了掙錢,他們可能得去建築工地掃黑工,權利更難得到保障。還有些人會去從事勞動強度一點不亞於建築業的行當。

如果建築工地對「高齡者」不論個人意願、身體狀況,一律關上用工大門,那麼有些人在未禁止的行業里會產生更激烈的競爭,勞動者的議價能力進一步降低。

當然,我注意到那篇報導引述上海總工會負責人的一段話:「對於仍有工作意願的超齡農民工,上海各方面積極協調,提供了保全、保潔和物業等相對較輕鬆的工作,同時將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及時跟進,確保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這確實是一個良好的替代方案。

可是,禁止性規定是硬性的,必須遵守,而幫助超齡農民工轉崗從事相對輕鬆的工作,是美好的願望,有多少超齡農民工都能獲得此類機會呢?

而且轉崗從事保全、保潔工作,收入會減少一大塊。——窮,比勞累、冒風險更難忍受。

僱傭中年或者「超齡」建築工人,企業不得已為之

為什麼還有用工單位僱傭「超齡」建築工人?這類人上工地,手腳慢,精力不濟,出安全事故的概率高於年富力強者,難道僱傭青壯年建築工人不香麼?——這些道理,哪個建築企業不懂呀?企業僱傭中年甚至「超齡」建築工人,也是不得不如此。

我們可以稍加留意觀察一下,不僅僅是建築工地,包括一些製造業的車間,工人年齡普遍偏大。80後、90後的中青年勞動者願意去建築工地掙辛苦錢的很少,即使文化程度不高,他們進城後更願意去送外賣和快遞,因為勞動的性價比高於當建築工。

如今建築工地上多是70後、60後勞動者,這些人很快就要滿60歲了。建築業勞動者供應不足是個普遍現象,建築企業找不到足夠青壯年工人,當然只能退而求其次,讓還願意乾的年長者頂著。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風聲OPINION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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