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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當被告,我花四年打贏了這場荒唐的官司

在美國當被告,我花四年打贏了這場荒唐的官司

文/羅新

2023年10月25日,中午12點20分,我坐在美國新澤西的博根郡法院331法庭的被告席上。我的心臟怦怦地跳,仿佛要跳出胸口。屋子裡的溫度很低,我緊握的雙手卻似乎有了汗意。

剛剛,女法官宣布,陪審團已經做出裁決,即將宣布結果。

這場長達四年之久,並且耗費了我們無數心神精力的荒唐官司,到底結局如何,就要揭曉。

七位陪審員魚貫而入,為首的一個年輕小伙子手裡拿著一張紙。他是一號陪審員,那張紙上就是裁決結果。

陪審員都落座後,女法官詢問小伙子:「陪審團做出裁決結果了嗎?」

「是的。」

「好的,請回答我的問題:原告白茲先生是否被XX公司拒絕了申請工作的機會?」

「沒有。」

「投票結果是什麼?」

「7:0。」

我的大腦似乎有煙花綻放。我們贏了!

7:0,壓倒性的勝利!

面對咄咄逼人的大牌律師團,我就像一個打不死的小強,硬扛到今天,終於讓對方一敗塗地。

一、碰瓷

事情要從四年前說起。

我和家人在博根郡開了一個小店。2019年聖誕節前夕,我收到一份厚厚的法庭文件。打開一看,發現我們被人告了。原告是一個西班牙裔的69歲的老頭。他說他是我們店的常客。在2019年3月30日,他看見我們店的門上貼了一個招聘啟事,他就走了進去,向一個非裔主管申請工作。但是這個非裔主管卻說:「不,你太老了」,然後還加了一句西班牙語:「太老了」。老頭就離開了。

他指控我們對他有年齡歧視的違法行為,並以此找了律師,到新澤西高級法院把我們告了。

厚厚的文件里都是他的律師寫的冗長的法律條款,要求我們提供一切相關證據,甚至包括所有社交媒體的信息等等。

突然之間成了被告,我有點懵。按照指控,這件事發生在差不多9個月前,但是我和幾個家人都一無所知。店裡的確有個黑人員工安東尼,但是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員工,不是主管。

打電話問安東尼是否有這個事情,他一口否認,還說:我怎麼能說這個話,招聘這事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幹嘛要去得罪人。

他是我們的老員工,平時也不是那種喜歡得罪人的性子,而且他就是普通店員,招聘的事的確不關他的事。

我們被碰瓷了!

我開始在網上搜索這類案件。控告職場年齡歧視的案件有很多,比如有些公司解僱年齡大的員工;比如有些公司在錄取的時候,選擇了年紀輕的候選人。

我大概有了點底。第一,我們店裡沒有「非裔主管」;第二,唯一的黑人員工否認說過這句話;第三,這個人沒有遞交簡歷,沒有被面談,沒有在我們店裡工作過一天。第四,我和家人們作為這個店的主人和管理者,從來不知道這件事發生過。

冤,真冤,比竇娥還冤!但是,事情砸自己頭上了,只能去應對。於是,我和家人去尋找律師,從此踏上一條長達四年之久的應訴之路。

二、律師A

第一個律師A是一個大約60來歲的白人。他是由我們認識的另一個律師推薦的,是專門負責勞動法這方面的律師。

2020年的元旦剛過,我們就在他的律師事務所見面。他聽了整個情況後說:我經常是替被歧視一方打官司,如果這個人找到我,我是不會接這個案子的。第一,案子的證據太單薄,基本上就是他的自述。第二,即使是打到最後他贏了,也最多賠他幾個月的工資,作為律師,根本沒多大油水。

他說很多情況下,面對這類案子,被告的一方出點錢,早早了結就好。

這也是後來幾乎所有的律師,以及所有知道這個事情的人,給我們的建議。

在美國,打官司是一個漫長而昂貴的過程,快速和解,是最經濟的做法。

當然,這個時候還不到和解的階段。律師A接下這個案子,開始回應對方。他的費用是每個小時400美元。

我們一開始想的有點簡單:原告指控一個「非裔主管」拒絕了他的工作申請,我們根本沒有「非裔主管」,所以他的指控不成立,這事就應該到此為止了。

雙方律師開始索要材料,進行取證。這時候,我們的律師犯了第一個錯誤,他沒有向法庭提交撤案動議(motion to dismiss)。雖然提交了動議也不一定能被批准,但是至少要嘗試一下。這個案子的情況並不複雜,遇到某個法官也許就直接撤案了。

到了1月底,新冠在中國爆發,我和許多華人一樣,開始往國內運送各種醫療物資。3月份,新冠蔓延到美國,我們又開始打下半場。疫情在美國愈演愈烈,我們也關店了。

三、開價

6月初,我們收到了對方律師的第一次開價,要求我們賠償原告4萬5千美元的經濟和精神損失。並說:如果你們繼續打下去,你們會輕易花掉十萬美元以上的費用。

45000美元,對於我們這樣的小生意來說,雖不是天文數字,卻依然很多,特別是我們正在關店期間,沒有了收入。

而從我們的心理層面上看,這個數字就被放大了十倍、百倍。我們沒有違反法律,我們連你是誰都不知道,談何歧視?給你幾千元,把你打發走,我們可以勉強接受。賠你$45000,憑什麼?你說你有精神損失,我們因為這個案件,也很焦慮,精神損失更大!

我和家人決定:不去討價還價,把官司打下去。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

就這樣,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索要各種證據、填寫各種文件。我們也不斷收到律師費用。每個小時$400,隨便幾個電話,幾封郵件,錢就嘩嘩地流出去了。

律師A說把所有程序打完,我們大約需要2萬5到3萬美元。我問了幾個華人律師朋友,他們也說這個價格差不多。

八月份,對方律師大概看到疫情還遙遙無期,大量的小企業受到嚴重影響,我們店也在關門中,覺得讓我們吐出4.5萬也困難,發了郵件,把賠款降到了2萬5千美金。他們是這樣說的:假如你們打下去,即使庭審贏了,$25000隻相當於你們支付的律師費的一半;假如你們輸了,$25000隻能是你們賠款的零頭。所以,無論輸贏,現在以$25000和解,都是你們的最佳選擇。

真讓人鬱悶。是堅持下去,還是選擇和解?我們有點動搖。

四、錄口供

時間一晃到了12月初,對方律師申請了對我進行口頭取證(Despotion),就是錄口供。因為疫情,這次取證選擇視訊會議的方式。

我們的律師犯了第二個錯誤,他沒有對我講解什麼是口頭取證。我以為那天就是和對方律師面談一下。

口頭取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法院的書記員進行記錄。那天早上,對方律師老卡、我的律師A、法庭書記員、加上我,同時登入zoom。

口頭取證開始。上來第一件事就是老卡讓我舉右手,宣誓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

這裡要說一下老卡。

老卡50多歲,是「老卡與老莫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已經幹了律師這行30多年。我是剛剛知道,他是「全美百佳出庭律師」,連續15年的新澤西州「超級律師」,是新澤西司法協會的前會長,美國司法協會的理事,社會頭銜一大堆,經常上地方和國家電視,發表過很多文章。

他還獲過民權獎,並且是某「多元化、平等和包容性委員會」的現任主席。

他這個律師事務所,有十幾個律師,受理過上萬個案子,有許多案子贏了上百萬美元,幾十萬美元。

一句話總結,老卡是「金牌大律」,他的律師事務所也非常有實力。

在外人眼裡,他履歷光鮮,是業界翹楚。在我眼裡,他不擇手段,是無良律師的代表。這是後話。

口頭取證開始,老卡表現的非常專業。畢竟是大律師,他問的許多問題我都毫無準備。比如「你們公司的股份是如何分配的?股權協議是哪一年簽訂的?每個員工的工資是多少?給員工提供醫療保險嗎?你們是如何培訓員工的,有錄影嗎?有員工手冊嗎?員工手冊的第一版是哪年印的?......"

很多問題在我看來是和這個案子沒有關係的,但是老卡提問,我就得回答。有些我還真一時答不上來。

大概一個半小時,取證結束。我長吁了一口氣。雖然有的回答不是很理想,但是案子的基本事實,我都坦然地如實回答了。比如安東尼不是主管,他沒有權力參與招聘的過程;比如原告從沒提交工作申請材料;比如我們沒人知道店裡發生過那個事件。

對方律師對我的口頭取證完成了。我的律師這時犯了第三個錯誤:他沒有申請對原告進行口頭取證。我催促他儘快取證,他卻說等調解之後再說。

五、調解

又過了十天左右,我們雙方進行了第一次正式調解。調解員是一位退休法官。我和家人商量要不要和解(settle)。後來我們決定,可以接受和解費$5000到$8000。

那時我們給律師A已經付了9000多美元的律師費,案子進展緩慢,後面還不知要花多少錢。對方要2萬5,又急著找調解員settle,我們想:賠一些錢,把事情結束了也好。

調解會議那天,調解員和我的律師先上線。我把案子的事實複述了一遍。調解員問我:「你們希望以多少錢和解?」

我回答:「我一分錢都不想給。」

調解員和我的律師同時搖頭,指出這不是意氣用事的時候。於是我說:「我們願意以5000美元和解。我們店關門8個月,最近剛剛重新開張,生意也不好。不過我們領到了政府給小企業的新冠補貼金一萬元。我們拿出一半和解,這是我們能給出的最多的金額。」

調解員和我的律師都覺得這個數字合理。於是調解員去和原告以及他的律師老卡去談了。

過了一會兒,調解員上線,並且把原告和老卡也拉進來了。

我第一次看見了原告的臉,一個普通的老頭,皮膚微黑。他的名字是白茲。

調解員對我說:「他們商量的結果是,願意以一萬美元和解。」

這個數字超出了我們原來預訂的8000美元上限,但是又沒差太多。我猶豫了一下,回答:「我們不能接受這個數額。」

(現在回想,我當時為什麼猶豫之後又回絕了,其實還是不甘心,覺得委屈。)

我竟然在老卡臉上看見了一抹失望的表情。

不過,我又說:「你們知道,這個店是我與幾個家人一起合開的。我想回去再和他們商量一下,看看他們是否同意。」

這次調解就這樣結束了。

我馬上和家人商量,討論之後覺得還是接受一萬美金和解吧。這個事情已經拖了一年多了,律師費也花了不少,做個決斷吧。

還是覺得氣憤、不甘,但是,這啞巴虧不得不吃。

我於是給律師A發郵件,說我們願意以一萬美金和解。

第二天,律師A回復,對方要一萬五千美元!

至今我沒太搞懂對方律師漲價的原因。也許是因為我們沒有當庭同意他們的數額,過後又服軟了,想懲罰我們一下?

我們氣憤之餘,心反而安下來。本來我們這個和解就是不情不願,就是強迫自己低頭認慫。對方既然出妖蛾子,我們就繼續打下去吧!

六、換律師

下面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炒掉律師A。我們對他的工作很不滿意。我們已經付了$9000多的律師費,但是他基本上只是被動地「防守」,沒有給原告方任何壓力。我和家人那時對美國法律一無所知,他卻從不解釋、說明。有時,某個文件到了最後的提交日,對方律師催促了,他才想起來,給我們發過來,讓我們自己填。

他時常對我們很不耐煩,甚至當我們詢問某個問題時,說過:「你們公司還有沒有英語更好的人?」

我向他表達了不再需要他的服務了,於是他通知老卡,並把我也拉進郵件鏈。

老卡問我:「你的下一個律師是誰?」

我說:「我想自己來打完這個官司。」

老卡說:「不行。因為被告是公司,而不是個人,所以必須由律師代理。你如果沒有律師,這個案子自動判我們贏。」

我說:「那我去找找免費法律援助吧。」

老卡勸我:「你們還是接受我們之前提出的$12500的和解金額吧,讓律師A幫你們把收尾工作做一下,這事就結束了。」

我有些疑惑:「$12500?你們不是要$15000嗎?」

原來,老卡在提出要1.5萬之後,又跟律師A說:如果我們願意和解,給$12500就行。讓我們寫兩張支票,一張是$2500,給被告白茲;一張是一萬美金,給老卡的律師事務所。

你們看看,律師A竟然連這個信息都沒給我們。

我也了解到,賠償金中,老卡是拿80%,白茲才20%。

律師收取代理費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照小時收費,或者一次性收費。另一種是官司打完之後,按照賠償金額分錢。我印象中一般是律師拿三分之一,原告拿三分之二。

而這個案子,律師竟然要拿80%!律師是案件賠償金的最大受益人。

解除了和律師A的合同之後,我馬上開始尋找新律師。我在網上尋找勞動法方面的律師,然後一個一個發郵件去詢問。凡是有興趣的律師,就電話交流。

我一直參加我們鎮高中家長組織的一個慈善歌舞劇演出。這個演出是為鎮高中的畢業生籌集獎學金,主要的籌款方式是一本廣告雜誌,裡面是本地一些商家的付費廣告。我翻看裡面的律師欄目,也給其中的一兩個發了郵件。

很快,我鎖定了兩個候選人,一個是30出頭的年輕律師,對案子信心十足,覺得隨便就可以幫我打下來。他的收費是$275一個小時。

另一位就是在我們的慈善雜誌上登廣告的本鎮律師費羅先生,70多歲,他對我們的遭遇表示真心的同情。他的收費是$360一個小時。但是,他在看了我們的所有進展後,預估需要15個小時的工作量打到庭審前。於是,他提出我們一次性支付$5400律師費。如果最後需要上庭,他預計是兩天,一次性收取$3600。

我們權衡半天,還是選了年輕律師。一是覺得他衝勁兒十足,信心滿滿,二是覺得他便宜。

七、律師B

很快,我們就發現自己的決定是錯誤的了。

這位律師B雖然每個小時的費用是$275,但是他每個電話,每個簡訊,每個email都要算時間收費,光是複習我們之前的各種文件就花了幾個小時,要了我們不少錢。

而且,他對案子的信心直線下降,不斷對我說:對方的律師很有實力,很有經驗。

現在想來,估計是他查了老卡以及他的律師事務所的情況,被嚇住了。

我當時並不知道老卡是那麼牛的律師,所以我有點不舒服:這麼個事實清楚的案子,你都沒怎麼打,怎麼能泄氣呢?

律師B跟老卡談了一次,然後跟我說:他們那邊很憤怒,對你們很不滿,堅持要以$25000元和解,絕不還價。

我無語:你這談判技巧也忒差了吧!賠償金直接被你談翻倍了。

然後,律師B就不斷催促我提高和解金額,讓我出兩萬美元和解。

我簡直想罵人:你一開始不是信誓旦旦地說這是個小case嗎?說你分分鐘就能搞定。怎麼現在成了個棘手的案子?

然後我們不斷收到他的帳單,一個月下來,帳單已經快4000美元。案子不光沒有進展,而且大大倒退了。

我果斷叫停,把他給炒了。讓他再折騰下去,這錢就是無底洞了!

我馬上回頭找到本鎮的那位老律師費羅先生,和他簽了合同,一次性付了他$5400。

這是我在這個官司中做的最對的一件事!

八、審白茲

費羅先生捕手後,從前面兩個律師那裡拿來所有的材料,趕緊填報並上交了一份馬上就要逾期的文書。然後就是向對方提出口頭取證。對方也提出向我的兩個員工口頭取證。於是,兩邊把時間湊了湊,定在了2021年4月初的一天。三個口頭取證放在一起,只需要請一個法庭書記員就可以,能省點錢。

口頭取證的前一天,費羅先生通過視頻對兩個員工進行了「培訓」,主要就是解釋口頭取證的大概程序,讓他們心裡有些數。

對比我當初懵懵懂懂去錄口供,費羅先生顯然辦事非常嚴謹,也是真心替我們著想。

口頭取證依然是視訊會議的形式。回答問題的人必須自己呆在一個房間裡,周圍不能有人。我和原告白茲可以登入視訊會議旁聽,但是不能說話。雙方律師都在場。

老卡先詢問安東尼。安東尼來自非洲加納,50出頭,在我們店幹了十幾年了。他從來沒被律師錄過口供,有些緊張。他可以說是這個案件的關鍵人物。所以老卡對他沒有客氣,有些問題讓安東尼無法招架。

「你結過幾次婚?有幾個孩子?交過稅嗎?是如何報稅的?公司給你報稅嗎?有過現金補貼嗎?......」

安東尼那個時候的頭腦一定是一片空白,一些問題只是本能地反駁和否認。

老卡的目的就是擊破對方的心理底線,慌亂之下露出破綻。好在安東尼在關鍵問題上都如實並且肯定地回答了:我不認識這個人,不記得他在那天來過,我也沒說過那樣的話,我不會說西班牙語,我也從來不是主管。

我們的另一個員工是20出頭的小伙子艾爾多。他的家庭來自波多黎各,所以他能說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語。他的口供還算順利。他非常肯定地證實:他從沒聽見安東尼說過西班牙語,安東尼也從來都不是主管,他也不認識原告,對他沒有印象。

老卡對兩位員工的問詢完畢,我們的律師費羅先生,開始問詢原告白茲。我們事先給費羅先生準備的許多問題也派上了用場。

一問之下,我們都有些震驚。

白茲說他每幾個月來我們店一次,每次都是找安東尼,讓他打折。那天,他來我們店想看看有什麼新東西,發現門上的招聘啟事。他覺得自己如果被聘用,就可以拿到員工折扣。於是他徑直走進去,對安東尼問:「你能雇我嗎?」安東尼回答:「你太老了」,還加了一句西班牙語「太老」。他就離開了。

白茲說他當時沒有提高聲音、沒有爭吵、沒有找店主,沒有索要工作申請表。他也沒有事後回來抱怨,或者要求見店主。

白茲說他在老婆的雜貨店幫忙,已經做了七八年,從來沒有出去找過工作。這個事情發生之後,他依然在老婆的雜貨店工作,也沒有找工作。

他一直在領社安金。

也就是說,他的財務狀況,並沒有因為這件事而有絲毫改變。

費羅先生又問他:「這個事情發生之後,你有沒有失眠?」

「沒有。」

「有沒有吃藥?」

「沒有。」

「有沒有看過心理醫生和精神科醫生?」

「沒有。」

也就是說,他的精神狀況也沒受到影響。

最精彩的地方到了。

費羅先生詢問他有沒有過其他訴訟。一問才知道,白茲曾經8次起訴他人,全部和解。其中六次是起訴他的兩個前僱主,每個僱主各三次,不偏不倚。

8次和解,每次白茲拿到的賠償金,從七千美元到三萬美元不等。

我簡直目瞪口呆。

我們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是被碰瓷了。

現在我們知道,自己是被慣犯碰瓷了!

白茲甚至從來都沒有走到錄口供這一步。每次都是早早就和解,然後回家數錢。

我們還了解到一個重要信息。費羅先生問白茲:「你3月份聲稱自己遇到了歧視,12月份才起訴。那麼,你是什麼時候找的律師呢?」

「大概事情發生後一兩個星期吧。」

「那為什麼要等9個月後才起訴呢?」

這時老卡突然大聲說:「反對。這是我們與客戶之間的隱私。」

老卡那道貌岸然的面目下隱藏的醜惡,這時終於露出一角。

老卡等了九個月才提出上訴,是因為一般店裡的監控錄影都是自動覆蓋,監控數據只保留幾個星期。我們店的錄影數據就是大約兩三周覆蓋一次。

九個月,足夠抹去監控數據,也足夠抹去人們的記憶。除非是什麼特大事件,否則誰能記得九個月前說的話,做的事呢?

所以,查無對證!白茲的話就是唯一證詞。

九個月,又足以讓賠償金滾動到一定數額。我想,他們的邏輯大概是這樣:你看,因為你們的歧視,白茲先生失去了工作機會。來算一算吧,假如他一個月的工資是兩千,那么九個月就是一萬八千。他光是薪水就損失這麼多,再加上精神損失.....。

為了保障客戶的利益最大化,律師可以使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但是,我們這個案子,律師要拿賠償金的80%。所以,這是由一個碰瓷老手與無良律師共同搞出來的針對我們的誣陷。

口供錄完,我們都很興奮。費羅先生說:「今天對於你們來說,是美好的一天。」

錄口供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法庭書記員的費用。我由於已經一次性支付了律師費,所以只需要支付法庭書記員的費用。費用是根據口供的長短決定。我只需要支付審問白茲的費用,$231。

老卡那邊要付我和兩個員工,一共三份口供的費用,特別是對我的詢問比較長,應該總共花了一千元以上。

對方的底,通過這次問詢已經了解的差不多了。我們對這個官司的走向更有信心了。

九、簡易判決

下一步,就是庭審了。由於疫情,法院的案件擠壓很多,庭審日定的是一年後的2022年4月。

在等待庭審的一年裡,法院又召集兩個律師進行了幾次調解。我們象徵性地說了和解金1、2千元,對方沒有同意。

為什麼費羅先生堅持讓我們每次都出一個象徵性的數字呢?因為他說,這可以讓法官對我們有個良好的印象,認為我們一直在積極地解決問題。而對方不同意接受賠償,代表他們是比較難纏和貪婪的一方。

轉眼到了2022年。我們的庭審日期被法院推遲到六月份。我們和費羅先生開始商量是否提交「簡易判決」的申請。

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是要求法官根據書面材料對案件進行直接判決,免去庭審過程,節約大量的法庭成本。不過提交簡易判決也要準備資料,特別是對方如果提出反對,這邊還要應對。

費羅先生說如果我們這邊申請簡易判決,他就一次性收取$1800。

他說申請簡易判決,對於我這邊唯一的壞處就是這筆額外費用,而好處卻有很多。萬一法官同意簡易判決,判我們贏,我們就不用上庭,也不用支付庭審那筆律師費。假如對方提出反對,他們必須提交足夠的理由說服法官,那麼我們就知道了他們的全部底牌,可以為庭審做好準備。

我們同意費羅先生的建議。簡易判決的申請在四月份初發出了。四月底,老卡提出反對,提交了一百多頁的文件,裡面大部分是我們三個人的證詞,以及很多法律條文,堅持認為他們的起訴是正確的。

費羅先生又根據他的回應進行書面反駁。

5月13日,法官和兩個律師開會,討論簡易判決申請。兩個律師爭執不下,最後法官說:還是由陪審團決定吧。

簡易判決這條路失敗了。

費羅先生說他私下與法官溝通時,法官對我們是同情的,但是他還是把球踢給了陪審團。

在美國,90%左右的民事訴訟都以和解或者撤案告終。我們這樣一個小案子,竟然打到陪審團,恐怕是千古奇聞了。

費羅先生告訴我,我們這樣的案子,陪審團一般由6到8人組成。因為是民事訴訟,判決允許有一票不同意。換句話說,作為被告的我們,只要爭取到兩票,就贏了。

只要兩票就贏,我們的信心大增。

十、庭審改期

新的庭審日期是6月20日。我二女兒的高中畢業典禮是6月22日,加上兩個律師那天都有事,所以提交了推遲庭審的申請。

對了,對方的律師不再是老卡,而換成了他們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女律師。

庭審日期推到7月,又推到10月,又推到12月19日。

我和費羅先生保持密切聯繫,經常通話討論案子,每次也會說些閒話。他對我的了解逐漸深入。

有一次他說:「新,你的簡歷非常令人難忘。我會想辦法在庭審時,引出一點相關話題,讓陪審團更了解你這個人。」

12月19日那天早上,我準時到了博根郡法院指定的法庭,背著一個大包,裡面有厚厚的材料,還有一份法庭陳詞。

我花了不少精力寫這份陳詞,還讓我那文筆很好的女兒為我潤色。我要站在陪審團和法官面前,把這幾年的經歷的一切都說出來,要求法律公正判決。

對方女律師也來了,30出頭,一身正裝,拉著一個公文箱。

法庭里坐了幾十號人,都是律師和當事人。法庭工作人員開始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地點名。有幾個案子在最後時刻達成和解,工作人員就讓他們回家了。需要繼續審理的案件,就開始分配法官。

第一輪我們沒有分到法官,我們和其他剩下的人被領到另一個房間,繼續等待。

第二輪我們又沒分到法官,工作人員讓大家回家,等待新的庭審通知。

折騰了好幾個小時,就這麼無功而返了?

費羅先生說這很正常。有時候要來來回回好幾次才能夠分到法官。

那天晚上發生的一件事激怒了我們。

這個案子,白茲是原告,我們公司是被告,我是被告代表。我們被告方的證人有兩個,就是我們的兩個員工安東尼和艾爾多。

原告方上交的證人名單也有兩個,也是安東尼和艾爾多。

為了確保證人出席,一般律師會給證人一份上庭通知書,必須送到證人手中。

安東尼和艾爾多就是我們的員工,我只是每次通知他們一下,準備哪天上庭。

但是,比較古怪的是,對方律師每一次都給安東尼和艾爾多發一份正式的律師函,要求他們上庭。

從錄口供那次開始,他們就收到這個信。庭審時間改了四次,兩人也各又收到四次出庭通知。每次送信的都是五大三粗的漢子。送達時間有時是早上八點之前,有時是天黑之後。

安東尼住在美國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帕特森,又是個黑人移民。送通知的大漢砰砰用力敲門,人不出來就一直敲,每次都有左鄰右捨出來張望。安東尼一家嚇得要死。

艾爾多的情況也好不了多少,有一次送信的人連門都沒敲,直接推門進去把通知給他媽媽。

他媽媽差點嚇出心臟病

12月19日這天晚上,安東尼又聽見砰砰的砸門聲,過了很久也不停息。無奈,住在他家的表弟去開門。又是一個大漢,手裡端著一個托盤,上面是幾張紙,正是要求安東尼在19日早上出庭的通知!

可是,當時已經是19日晚上了,而且,白天的開庭已經取消了。

估計老卡的律師事務所是雇用了專門投遞這類信件的公司來送庭審通知。陰差陽錯,本應提前幾天送達的文件,在開庭時間已經過了之後才送到。

我把這些事情告訴了費羅先生,他當即給女律師發了一封言辭嚴厲的郵件,指出他們的這種做法是對證人的威脅和騷擾,是為了嚇唬證人,讓他們不敢出庭。費羅先生說,這兩個人本來也是我們的證人,是一定要出庭的,你們明明知道這一點,為什麼還要通過這樣的手段送達通知書?這個案子本就是無中生有,是詐騙,你們趕緊撤案為上。請停止對證人們的騷擾。

一針見血。老卡為了迫使我們和解,真是使用了下三濫的手段。

從那以後,果然再無人給這兩個員工遞送出庭通知了。

2022年就這樣過去。新的庭審日是2023年2月26日。那天,我依然是準時來到法院,費羅先生和女律師也來了。

又是重複了和上一次一樣的程序,又是漫長的等待,又是沒有分配到法官。又被打發回家了。

我聽到女律師對費羅先生抱怨:「我家住的太遠,每次過來單程就要一個半小時。這案子我希望他們能和解。」

我聽了之後幸災樂禍,活該,給了你們多少次機會你們都不抓住。現在我們都磕到庭審了,想和解,做夢去吧。你就跟著折騰吧。

對於我來說,已經給費羅先生付完庭審的費用3600美元,我一點壓力都沒有了。法庭離我和費羅先生的家又不遠。我多跑幾次都沒關係。

而且,我跟費羅先生說了,假如庭審我輸了,我一分錢都不給他們,我繼續上訴,哪怕打到美國高級法院我也要堅持。

下一個庭審日是4月19日,我說不行,我要回中國。因為新冠我已經三年半沒有回去,這個行程是非常重要的。

4月底到5月底,我回國呆了一個月。這時新的庭審日期改在7月11日。

7月10日晚上,費羅先生給我打電話,說女律師要求延遲開庭。她懷孕5個月了,是雙胞胎,醫生不讓她長途開車。

庭審再次推遲到10月23日。

10月中旬,安東尼遞了請假條,10月26日他要休假。我想起庭審這事,於是聯繫費羅先生,問他能否申請再次延期。費羅先生說,這一次法院已經給我們這個案子指派了一位女法官,而且按照常理,這個案子庭審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天,最好不要再延期了。

我同意了。該來的總要來,就這樣吧。

於是,一場精彩的庭審大戲,在延期了八次之後,終於就要上演了。

十一、選陪審團

10月23日,星期一,天氣晴朗。我頭一夜出乎意料地睡了一個好覺。9點到達了法院的331號法庭,被告白茲和他的新律師已經坐在原告席上。原來的女律師因為懷孕已經退出,這一次的新律師是個300多磅的大胖子馬克,30多歲。他家在賓州,距離這裡單程2個多小時。

法庭的房間不大,除了白茲和律師,我和費羅先生之外,還有這個案子的女法官瑪麗,法庭女秘書,以及一個法警。

這一天主要的任務就是挑選陪審團成員。我們要從50個候選人里選出七人。

這50人其實已經經過第一輪海選。在第一輪的時候,除了要確定他們年滿18歲,是博根郡的居民,沒有犯罪記錄外,還要剔除那些曾經來過我們店,或者認識原告、被告,兩個律師的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參加了第一輪海選。總之,這50人都是過了第一關的。

法庭里有大屏幕,對候選人的面試是採用視訊會議的形式。先是50名候選人全部上線,瑪麗法官介紹各種規則、程序和注意事項,並把候選人們需要填寫的問卷從頭到尾讀了一遍。然後讓我們四人在眾人前亮相。候選人們下線,進入一個一個的面試時刻。

每個候選人都要事先填好問卷。所以法官的第一個問題往往是:「問卷上哪個問題你填的是no?」如果全部問題回答了「是」,那麼就進入下一步的深入面談階段。

50個候選人,其中20個左右,對問卷上的某個問題說了No,即表明自己有理由不能參加這個案件的陪審過程。這20個人的理由五花八門,大部分是不能連續參加三天的庭審。比如自己生病、要照顧孩子、要照顧老爸老媽、剛剛工作、家裡要換鍋爐、是老師,是大學生,不能缺課、是護士主管,正在培訓新護士,等等。

瑪麗法官挺好說話,都同意他們的請求了。

候選人里有一個律師,跟馬克的律師事務所有好多案子的糾葛,所以退出了。

有四個人,其實可以是我們最有力的支持者。他們雖然只看到這個案子最簡單的介紹,已經直接站邊我們。

有一個在建築公司工作的西班牙裔人,非常反感現在隨便亂起訴的現象,而且認為年齡歧視是個偽命題,太年輕太老都可以是僱主不錄取這個人的正當因素。

有一個長相很精神的亞裔小伙子,看姓氏也許是華裔,他說自己的父母、叔叔阿姨都在美國開小店。「作為亞裔美國人,他們永遠是被歧視的一方,而不是他們去歧視別人」。他無法保持公正態度。

有一個物業公司的主管,非常氣憤地說:我們公司面臨無數的法律起訴,很多都是無中生有。所有的案件都和解了,從沒走到庭審這一步。但是我們為此支付了大量的律師費和賠償金,物業管理費也只能不斷上漲。他說自己100%是有偏向傾向的。

另一個是住在我們鎮的一個韓裔,是50個候選人中唯一來自我們鎮的。他說自己不同意新澤西反對年齡歧視的法案。年齡是與身體狀況等其他因素密切相關的。假如某個工作需要天天搬動80磅的東西。一個老年人來,拍著胸脯說自己沒問題。即使他看上去挺結實,你敢錄取他,並且讓他搬80磅的東西嗎?

法官也同意這四個人退出了。我和費羅先生扼腕嘆息。

那些所有問題都答了yes,進入下一輪的候選人,瑪麗法官會問一些問題,比如:介紹一下你自己,介紹你的家庭情況,你的興趣愛好,新聞是從哪個渠道獲得;你認為僱主應該如何招聘員工;你覺得目前美國的法律系統,是起訴的過於輕易,還是起訴的不夠,還是均衡;你能否拋開種族、信仰等因素,公正地做出判斷,等等。

詢問的目的,是讓我們雙方了解這些候選人,然後選出對自己有利的陪審員。

這些留下的人里,有兩個華人男士,一個是年輕藥劑師,另一個在醫院工作,妻子最近回北京探親。

每當訪談完留下的人達到七個的時候,這七人就會同時上線,雙方律師開始踢人。踢人不需要給出任何理由。每人各踢一個對自己不利的候選人。然後訪談繼續進行,達到七人後,重複踢人過程。每個律師有六次踢人機會。

對方律師首先踢掉了兩個華人,然後踢掉了所有在訪談的時候,表達如今官司太多,很多是不必要的那些人。我們踢掉三個,一個是個老太太,新冠剛好,一直咳嗽喘氣,不忍心讓她來受幾天罪;還踢了二個20歲的小伙子。他們任何問題都回答是是是,我覺得他們太年輕,沒有經過社會的毒打,看問題不一定全面。

有一個西班牙裔候選人,我有些猶豫。他是個30多歲的卡車司機,和老婆孩子以及岳父岳母住在一起。他說自己的岳父已經70歲了,依然在愉快地工作著。

最後時刻,費羅先生還問了我一句:這個人你想留嗎?

我想了想,說:留下吧。

我對於老年人工作沒有偏見。如果你能勝任工作,干到70歲,80歲,都沒問題。

就這樣,經過一輪又一輪,最後剩下7個人,雙方都同意,陪審團誕生了。

陪審團5女2男。

1號陪審員,男,白人:去年大學畢業,已經工作,父親是法官,母親是醫生。

2號陪審員,女,白人:曾經從事法律工作多年,後來改行,目前是醫院的管理人員。

3號陪審員,女,白人:碩士學位,已經當了17年的教師。

4號陪審員,女,白人:一個跨國公司的部門主管,熱心參與教會活動。

5號陪審員,男,西班牙裔:FedEx卡車司機,岳父70歲依然愉快地工作

6號陪審員,女,白人:碩士學位,高中教師,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父親退休了,母親在醫院從事管理工作。

7號陪審員,女,黑人:執業護士,丈夫是監獄管理人員,有兩個上高中的孩子。

從這個陪審團的組成上看,明面上我吃虧了,因為沒有一個亞裔,卻有西班牙裔。陪審團里也沒有一個小業主。

陪審團女性居多。因為對方律師踢了兩個華人男士,我們踢了兩個20歲的大男孩。另外,之前因為同情我們而失去資格的那四個人都是男士。

女性可能會更同情弱者(白茲),但也可能更同情我。這一點上我們雙方持平。

這些陪審員除了那個司機外,都是大學甚至碩士學歷的白領。所有人的言談舉止都是理性而有素質。我相信他們的判斷能力。

法官讓陪審員們即使回家也不能查這個案子,不能搜索原告被告雙方,不能跟其他人談論這個案子。總之,就是不受任何外界干擾,以法庭上聽到的信息來做判斷。

這時,我們得到了一個非常不利於我們的消息。對方律師向法官提出申請,讓我們這邊不能在法庭上提白茲曾經8次起訴他人,並都獲得和解金的事情。

法官同意了他的請求,因為白茲的最後一個官司是在十來年前了。法律上的確有這方面的根據,超過一定期限的官司,可以不作為證據在法庭辯論中使用。

這本來是我們殺傷力最大的一個論據。我相信只要陪審團聽到白茲以前曾8次告別人,其中兩個僱主被他各告三次,心裡的天平就會向我這邊傾斜的。

我們的殺手鐧不能使用了,而我一直擔心對手還有什麼隱藏很深的大殺器沒有露出來。

我想對方一定有什麼後招,不然他們為什麼要打這個官司?為什麼要跟我們拼到庭審?要知道老卡是大律師,他的事務所打過上萬個官司。我們這個小案子,油水真不大,他們為什麼要打到現在?馬克每天從賓州來上庭,光路程就是五六個小時,他們的動力是什麼?

我的頭腦里總是有這樣的鏡頭:在我們的庭審中,雙方唇槍舌劍,不相上下。這時,對方律師突然向法官說:我們有新的證人(證據),請法庭批准我們呈現。法官同意之後,房間的門緩緩打開,一個終極大殺器登場了......。

十二、法庭辯論

10月24日,正式庭審日,陪審團七名成員全部到場,坐在陪審席上。法庭辯論開始。順序是這樣:對方律師馬克開場陳詞,我的律師費羅開場陳詞,然後下面是交叉詢問,依次是白茲、安東尼、艾爾多、我。

這個順序是開庭前臨時調整的,對我很有利。因為我是最後一個出場。而且作為被告,我是可以聽到安東尼和艾爾多的證詞的。

對方律師馬克第一個登場了。他的開場陳詞沒有什麼新的東西,只不過極力想說明白茲聲稱的事情是發生過的,而且是年齡歧視導致了他沒有得到工作機會。

費羅先生出場了,他的第一句話就是:「這是一場毫無意義的訴訟(frivolous lawsuit),是一個設計好的騙局。」

然後,費羅先生把所有的事實清清楚楚地羅列出來,證明我們沒有任何過錯。

兩個律師的開場陳詞結束後,白茲上場接受交叉詢問。他的回答與兩年半前的口供基本一樣。

有幾個有意思的地方。原告這邊提供的證據只有一張照片,是我們店的門上貼的一張招聘啟事。馬克問:「你這張照片是什麼時候拍的?」白茲回答:「是兩天後。」

費羅先生抓住這個漏洞:「兩天後你去拍照片的時候,你進店裡了嗎?」

「沒有,我拍完就開車走了。」

「你為什麼不進去跟店主抱怨安東尼做的事?」

「我害怕進去後,他們會叫警察抓我。」

全場靜默。我能想像得出,每個人的腦子裡都是一串問號。

費羅先生又問:「他們為什麼會叫警察抓你?」

「因為他們拒絕了我的工作申請。」

這些話已經是毫無邏輯,胡言亂語了。

但是,他自己兩天後偷偷回去拍了招聘啟事然後溜走這件事,恐怕讓陪審員們都要想一下,是不是他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想起訴我們。

費羅先生又問:「在你一生當中,肯定有過不少難過、委屈、受到傷害的時刻。那麼,你比較一下,那天在店裡發生的事,和你一生中其他傷害相比,可以排在第幾位?」

白茲回答:「那件事是我那一天中最難過的時刻。」

費羅先生重複問了兩遍,白茲的回答不變。

白茲還說:「他當時如果跟我道個歉,我就沒事了。我也就不會今天坐在這裡了。」

他突然喊了一聲:「我要正義!」然後眼中似乎有了淚光。

我渾身惡寒,又有些憤怒。假如他說的是真的,那天的確被安東尼回了一句「你太老了」,可是,按照他的說法,這一句話對他造成的傷害是微不足道的,是一句道歉就能彌補的。那麼,你為什麼要起訴我們,為什麼要把我們拖入這一場長達四年的官司之中?

你還有臉喊:「我要正義」。我們的正義又在哪裡?

中午休息的時候,我和費羅先生出去吃飯,我們兩人都覺得白茲的證詞給他減分了。

下面就看兩個員工的表現了。

下午安東尼第一個被詢問。證人是不能參與前面的庭審的,所以他們不知道兩個律師的開場白和白茲的證詞。

馬克剛剛問了安東尼幾句話,當問到你是否認識我身邊這位先生時,安東尼回答不認識。這時白茲突然向安東尼發難,質問他為什麼不記得自己。瑪麗法官馬上厲聲制止:「你不要跟證人講話,不要干擾證人作證!」

我望向安東尼,他氣的眼冒火星。他也被這四年的訴訟拖累的夠嗆,還被送信大漢夜裡砸門。我心裡一緊,擔心安東尼被激怒。瑪麗法官已經高聲讓法警過來,讓法警站在白茲面前,阻斷白茲的視線。

瑪麗法官然後柔聲安慰安東尼:「你不要看他,你可以看我,看律師,或者看陪審團。」

下面的詢問沒有太多「意外」。某個事情安東尼在錄口供的時候說「我不記得了」,這次回答是「我不知道」。於是,馬克非要說安東尼的回答不一致,「我不記得了」和「我不知道」不是一回事。安東尼說是一回事。兩人糾纏了半天。瑪麗法官隱隱有些不耐煩:「安東尼說的有道理。這個話題翻篇吧。」

艾爾多的作證要簡單得多。兩個律師都沒問太多問題。

終於輪到我上場了。我的心情異常平靜。事先想像的「大殺器」根本不存在;白茲的證詞和現場表現都比較差;而我們兩個員工沒出大問題。

這一天,這一刻,我已經準備了快四年!

費羅先生先問了幾個關於公司的基本問題,然後他問:「你是在哪裡出生的?」

「中國遼寧。」

「你的教育背景是什麼?」

「我畢業於北京大學,後來在中國人民大學拿到碩士學位。專業是社會學。」

「你在美國也讀書了嗎?」

「是的,又拿了一個碩士學位。」

「你在中國工作過嗎?」

「是的,從事婦女和兒童的研究工作。」

這時我反應過來,費羅先生這是給我立人設呢。

我和費羅先生從來沒討論過庭審上如何問答。我沒想到他一上來就問這些問題,還問的這麼直接。

他又問:「你平時都做些什麼?從事慈善活動嗎?」

「是的。疫情期間,我們店關門了。我組織了很多PPE的捐贈,捐給醫院、老人院、警察局、消防局等。那時,中國人捐了很多這類東西。」

「什麼是PPE?"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就是口罩、手套、洗手液什麼的。」

"你提到捐給醫院?"

"是的,醫院是捐贈的大頭。」

陪審席上有好幾個人在醫院工作,或者有家人在醫院工作。所以,我想費羅先生特意強調了一下醫院。

「你聽說過心願單項目嗎?」

我都沒想到費羅先生遞梯子遞的這麼明顯。

「實際上這個項目是我發起的,是幫助那些領養了中國殘疾兒童的美國家庭。」

「你的文化有什麼特點?」

「我們的文化特別尊重老年人。每當有年紀大的客人來我們店,我都給予他們特別的照顧,從他們身上,我可以看到我的父母,看到未來的我。我們的員工也會給他們提供幫助,比如幫他們把東西搬上車等。」

好了,立人設的階段到此為止。

現在回頭想想,我還覺得有點意猶未盡。因為事先沒有準備,所以我的回答特別簡單。其實可以說的事情還有很多,感覺我這個人設還不太豐滿。

但是,也許這給了陪審團一個謙卑和誠懇的印象吧。

馬克那邊沒有給我太多挑戰性的問題。這件事情,我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所以,我一切實話實說即可。他曾經想抓住某個文件里我的一個小紕漏來質問我。瑪麗法官問他:「你問這個問題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小紕漏無關大局。」

其實那個紕漏我完全可以解釋清楚,但是馬克沒有繼續追問下去。

而我,在回答兩個律師的提問中,不斷貫穿這樣一個信息:我們這個小店,是這個mall里存活時間最久的店,已經快25年。這25年,我們沒吃過一個官司。我們生存的技巧,靠的是小心謹慎,靠的是與人為善。

問詢全部結束後,陪審團離開。費羅先生向瑪麗法官提出撤案申請。他說:「從今天一天的庭審結果來看,這個訴訟是毫無事實根據的。」馬克反駁了這個提議。瑪麗法官猶豫了許久,還是決定明天繼續開庭。

那天晚上,我忙到半夜,修改自己的法庭陳詞,還給費羅先生的最後陳詞提了好多建議。

十三、判決日

10月25日,判決日。九點,法官召集兩個律師,以及我和白茲,討論她擬出來的陪審團指示(Jury Charge)。她把這個案子的所有信息羅列出來,配上所有相關的法律條文,還加了幾個例子,目的是讓陪審員們理解如何做出公平的判決。

兩個律師都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馬克提出,將「原告要求經濟賠償和精神賠償」這句話中的「經濟賠償」劃掉。

因為原告的所有證詞已經表明他沒有受到任何經濟上的損失,這時候再提經濟賠償,難免會讓陪審團產生「這個人很貪婪,一切為了錢」的想法。

這次陪審團是由7人組成,所以需要原告拿到7:0或者6:1。

瑪麗法官修改了陪審團指示之後,擬出了裁決投票表(Verdict Sheet)。這個裁決投票表上有三個問題。

1、原告白茲先生是否被XX公司拒絕了申請工作的機會?

下面有兩個選擇,「是」和「否」。

假如有六個陪審員以上都回答「是」,那麼進入下一個問題。

2、原告白茲先生是否遭受了XX公司的年齡歧視?

假如有六個陪審員以上也都回答「是」,那麼進入下一個問題。

3、你認為應該給白茲先生多少賠償?請寫下具體金額。

我和費羅先生都覺得這個投票表設計的不錯,相當於給了我們雙重保護。即使我們輸掉第一輪,還有第二輪兜底。

馬克馬上表示反對。他說第一個和第二個問題可以合併。白茲是因為年齡歧視被拒絕了工作機會。

瑪麗法官說:謝謝你的建議,但是我堅持我的設計。某人被拒絕了工作機會,這背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細化可以讓判決更準確。

11點,7名陪審團成員全部坐在位子上。兩位律師面對他們,開始最後陳詞,希望能再使勁一下,把陪審團拉到自己這邊。

費羅先生再次重申:這是一次惡意起訴,是一次欺詐。他一條條擺事實指出這個起訴是多麼離譜。他還說:「這位女士,Xin Luo,有兩個碩士學位,做過無數慈善工作,幫助過那麼多需要幫助的人。她的文化背景,是對老人非常尊敬;她的員工,對她非常忠誠。你們覺得,她會自己做出,或者教唆員工做出,年齡歧視的事嗎?」

他還說,這個案子,歷時四年,浪費了很多公共資源。他懇請各位陪審員,在判決表上填寫「否」。

接下來是馬克的最後陳詞。說實話,他講的還不錯,能讓他發揮的空間並不多,他儘量說的真誠。他說:白茲先生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尊嚴而戰。請大家填寫「是」。

兩位律師的最後陳詞結束後,瑪麗法官開始給陪審團詳細講解「陪審團指示」以及「裁決表」,她告訴大家:用你們的心,你們的直覺,你們的判斷,全面考量所有的證據、證詞。

我始終沒有機會在陪審團面前慷慨陳詞,看來白準備了。

這時,時間已經是12點10分。而法庭的午休時間是12點半到1點半。瑪麗法官讓陪審團進入另一個房間進行評議(deliberating)。她說:你們先評議一會兒,然後休息一個小時,1點半繼續開始評議。你們有了結果,就按一下房間裡的按鈕。

最緊張的時刻到了!

由普通人組成的陪審團制度,在公眾的心目中向來褒貶不一。很多人覺得後果難以把握。這幾天的庭審下來,我感覺我們這邊發揮的不錯,但是,我還是有些緊張。

我出去上了個洗手間,就走回法庭里坐下。這時我看見秘書桌子上的燈在一閃一閃地發亮。我想起法官說的:你們如果有了結果,就按一下按鈕。我的心裡升起期盼。

過了一會兒,瑪麗法官走了進來,她宣布,裁決結果已經產生。

於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我們贏了,而且贏得乾脆利落,贏得痛快淋漓。第一輪的問題,我們就以7:0拿下。後面兩輪問題根本用不上。

費羅先生參與的案子中有100多個到了最後的裁決。他說我們這個案子是陪審團出結果最快的一次。許多案件的評議時間都是幾個小時,甚至幾天。而我們這個,不到十分鐘。

也就是說,7個評審員,在走出屋子那一刻,心裡已經有了答案。他們全部在裁決表的第一個問題那裡,回答了No。

7個陪審員,沒有一個華裔,甚至沒有一個亞裔,還包括了一個認同老年人工作的西班牙裔,他們全部支持我們!

這個勝利,太漂亮了!

我和費羅先生緊緊握手,又把消息通知了店裡,引起大家一片歡呼。

壓在大家心頭四年的大石被瞬間挪開,讓人無比輕鬆。

十四、信心

很多一直關心我們這個官司的朋友們聽說這個消息,都表示祝賀,都說:「對美國的司法程序和陪審團制度又有了一些信心。」

而我,在慢慢平靜下來之後,才覺得這個案子和這個結果的意義,非同一般。

在美國有很多惡意訴訟,有很多碰瓷和誣陷。而多數公司、企業甚至個人,為了避免漫長的應訴過程,高昂的律師費用,以及不確定的後果,往往選擇和解,花錢消災。

這也就助長了那些碰瓷者的氣焰,讓這類的官司越來越多。不少企業和個人都深受其害。

我們這樣一個小企業,由少數族裔組成,被人惡意訴訟,而對方的代理律師又非常有實力,咄咄逼人。

在這樣不利的情況下,我們硬是挺到陪審團階段,並取得了壓倒性的勝利。

這個結果對於和我們一樣被欺負的老實人和小企業,是一個莫大的鼓舞;對那些碰瓷者和在背後推波助瀾的無良律師,則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我們的所有朋友和家人都知道這個案子;50個陪審員候選人知道了這個案子;7個陪審團成員從頭到尾跟了庭審過程;法官、秘書、法警都熟悉了這個案子;最後一天還有兩個年輕的實習生觀摩了整個過程......。

這些人,會告訴他們的親朋好友,他們的親朋好友,還會告訴其他人:有這樣一個案子,竟然打到陪審團,竟然大獲全勝.....。

原來,小人物也可以不與邪惡和解,也能迎來公平和正義。

我們這個案例,也許會被瑪麗和其他法官反覆使用,作為後面判案的一個根據。

如果能夠通過這個案子,促進一些法律法規更加完善,那就更不枉我們這四年的堅持。

而對於我們來說,假如當時同意以一萬美元和解,加上已經付的9000多元律師費,我們花出去2萬美元,換來一輩子的窩囊和氣憤。我們會懷疑美國的司法制度,懷疑世間是否有公道。

現在,我們總共花了2萬5千美元,贏來了一個碾壓性的勝利。我可以一輩子都自豪地誇耀:我曾經打敗了很牛的律師,並且在陪審團那裡贏了全票支持。

給那些和我們有類似遭遇的朋友一點建議:

1、很多時候,從節省金錢和精力的角度來講,和解的確比較「划算」。如果想和解,越早越好,不然律師費越來越多。

2、找個好律師。律師太重要了,找一個對你的處境真心同情,總設身處地為你著想的人。我很幸運,最後遇到費羅先生。

3、爭取讓律師給一個一次性付款的價格(flat rate)。這個案子我們最焦慮的時候,就是前兩個律師不斷寄來帳單的時候。看見錢嘩嘩流出去,心痛;又對後面的花費無法預測,感覺心裡沒底。

當費羅先生捕手後,費用都事先支付完畢,我們心理壓力小了很多。庭審費,費羅先生一次性收了$3600。實際上庭審花了三天,之前還有兩次去法院呆了半天又被趕回來,所以就是五天,還有八次延期,以及中間很多次電話、郵件溝通,和法官開會。費羅先生還要花時間準備庭審。我算了一下,整個庭審過程他至少花了40個小時,按照$360一個小時,已經快1.5萬美元。

想像一下,如果我不是一次性支付了庭審費,而是按照小時付錢,那麼,看見這麼多費用每天不斷疊加,心裡也是會很難受的。

4、要對陪審團制度有信心。我參加了整個陪審團的篩選過程,我覺得還是非常嚴謹和公正的。而且不要低估人性的力量。即使是普通人,心中也有一桿秤。我的陪審團以史上最快速度,給了一個7:0的結果,說明人心向善,邪不壓正。

打官司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事,希望沒有人能遇上我們這樣的事。不過一旦遇上,也只能面對。也許我們的經歷,能給你們一點啟發和鼓舞。

正義雖然會遲到,但不會缺席。

我們用四年的時間,等來了一個正義的結局,並給很多人帶來了對這個社會的希望。

2023年10月31日,萬聖節,我和費羅先生一起,向新澤西高級法院提交了要求原告賠償我們的律師費的申請(Motion for Bad Faith Attorney Fees)。

費羅先生說,他打過這麼多案子,還從來沒遇到過被告贏了之後,把花掉的律師費要回來的,他也沒聽說過周圍有這個事情。

又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法律上,的確是有這樣的條款,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卻很難實行。

但是,如果不去懲罰這些碰瓷者和無良律師,他們就會有恃無恐,就會一直鑽法律的漏洞。

我不知道我們的申請是否被批准。我想,如果法院拒絕了我的申請,我會向眾議員、參議員寫信,我會通過媒體,爭取公眾的支持,來促使法律的改變。

不能總是老實人受欺負!法律也不能成為壞人的保護傘!

希望下一個好消息也能到來。

追求正義的道路比較曲折,但是,勝利的果實也格外甜蜜。

作者簡介

羅新,燕園學子,現居美國。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七彩娘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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