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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專訪高瑜:歷盡磨難雖九死其猶未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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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享有盛譽的中國記者高瑜急公好義,秉筆直書,奮不顧身地投入了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淪為六四運動的第一位階下囚。解除羈押之後,高瑜繼續用手中的筆和紙,記錄中國的現實,抗爭命運的不公,坦然面對接踵而至的迫害和厄運。

高瑜最近接受美國之音的專訪,以自己兩次判刑入獄,一次監視居住的親身經歷,揭露了當局斷案荒唐,株連殘酷,以及「依法治國」招牌下的司法黑暗,展示了一位中國知識女性樂觀向上、不屈不撓的品格。

六四民運的第一位階下囚

高瑜的厄運與中國的厄運緊密相連,始於北京殘酷鎮壓1989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1989年6月3日六四慘案發生的前夕,高瑜就被國安秘密逮捕,成為六四民主運動被捕的第一人。

時任中共總理、鎮壓學生運動的急先鋒李鵬後來發表的日記中,點名高瑜為「神通廣大的記者」。高瑜說,李鵬這樣說可能主要依據她在六四前夕希望與學生和各界人士進行溝通,避免發生流血慘案。

六四慘案發生的前夕,戒嚴部隊的坦克和軍車源源不斷開進北京,學生與北京市民對峙的緊張局勢有一觸即發之勢,高瑜與所有關心國家命運和學生安全的人心急如焚。

她說:「5月21號胡績偉(前人民日報主編、全國人大常委)讓我去勸學生退場,我替學生起草的一份聲明,也給人大遞去了,就是提出來軍隊不進城,我們退出廣場。第一個提出要退的,就是這個(聲明)。」

六四慘案發生之後,時任國務委員兼北京市長陳希同在《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中,點名時任《經濟學周報》副主編的高瑜采寫的《嚴家其溫元凱關於時局的對話》為「動亂暴亂」的政治

綱領,,其目的是為了掩蓋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錯誤,以便為推行資產階級自由化製造輿論。

高瑜被捕之後沒有判刑入獄,而是被監視居住。高瑜說:「關得我實在煩,還不如進監獄或看守所,因為就我一個人,關得我患了心絞痛,90年8月10日就昏過去了。」

18天之後高瑜被釋放回家,專案組組長親自護送。時值北京盛夏傍晚,人們都在門外乘涼,組長略有歉意地對高瑜說,這麼多人看著可能對你影響不好。

高瑜說:「你就是把我從監獄裡放出來,我也不在乎啊。結果沒想到,人們夾道歡迎,我還記得文化部一個老局長說:小高,你是好樣的。」

是非自有公論,公道自在人心。

「二進宮」

1994年,擔任香港和海外華文媒體自由撰稿人的高瑜因泄露國家機密罪再次被捕。至於高瑜泄露了哪些國家機密,維基百科說,中共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海外有些媒體還熱炒高瑜二次被捕的內幕。

高瑜對美國之音表示,其實並沒有什麼內幕,也不存在什麼「迷」,她涉嫌泄密的內容主要就是在香港發表有關中國機構改革和江澤民反腐倡廉講話的文章,而這些內容早已在香港見諸報端了。

她說:「替我做無罪辯護的張思之律師拿出這麼厚的一摞資料,都是香港媒體人包括程翔、劉銳紹等人給他提供的複印材料,有一尺多厚,證明我說的不是機密,之前之後都是社會廣泛討論,香港媒體反覆報導的。」

高瑜說,更荒唐的是,法庭宣判竟違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公開宣判的司法規定,既不通知律師,也不通知家人,而且連罪名也做了變更。

「本來的罪名是『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他們也知道成立不了,那全是公開的東西,那不就是你們黨的人民日報成天發社論討論的問題嗎?結果到了宣判的時候,罪名改成公務員泄密罪,屬於瀆職罪範疇。」

就這樣,已經丟掉鐵飯碗5年之久的高瑜不明不白地背了一個公務員泄密的罪名,被判六年監禁,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服刑期間,高瑜於1997年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新聞自由獎」。也正是由於這個獎,當局不僅提高了高瑜的監控等級,而且把她從美國政府施壓下中共釋放的一批政治犯名單上刪除。

「1997年奧爾布賴特(時任美國國務卿)訪問北京,跟錢其琛談,說我們最看重新聞自由,你們把高瑜放了吧。她提了一個八人名單,第一個是魏京生,第二個是我,陳子明他們都在後面,後來我聽說,(錢表示)除了魏京生以外,別人都可以考慮。結果我得了這個獎以後,我就等啊等啊,沒信兒了。」

1999年朱鎔基訪美,高瑜在10月1日中國國慶前夕被保外就醫,提前七個半月釋放。回家路上,高瑜對接她回家的丈夫說,真遺憾,沒趕上慶祝國慶50周年的禮花。

「要是趕上10月1日國慶我出來多好,那禮花就是為我放的。」

兒子是母親的軟肋

過了一段消停日子之後,高瑜2014年再次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被北京警方逮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經上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年,直到2019年才刑滿釋放。

中共官媒披露,高瑜這次泄露的「國家機密」是中共中央「9號文件」,當時俗稱「七不講」,將「西方憲政民主」、「普世價值」等內容列為威脅中國社會的「七大危險」。文件要求加強管控,抵制「西方敵對勢力和國內異見者還在不斷向意識形態領域的滲透」。

新華社當時報導,「2013年6月,高瑜通過他人獲得了該機密文件的複印件後,將內容逐字錄入成電子版保存,隨後將該電子版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該網站將文件進行了全文刊登,引發多家網站轉載。」

高瑜說,在她所謂「泄露機密文件」之前,這份文件的內容已經在社會上廣為流傳,她從不同渠道聽說過當時引起巨大反響的「七不講」,但絕非「非法獲取」

她說:「我手裡有九號文件的複印件,但除了在朋友那裡道聽途說的部分內容之外,最完整的竟是在百度上下載的。你輸入「七不講」,搜索結果的第二條就是四川一個縣級黨網全文登載的九號文件。」

新華社的報導還說:「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將一份非法獲取的中央機密文件提供給某境外網站的犯罪事實。」報導還提到,高瑜並且表達了深刻懺悔,「甘願接受法律懲處」。

高瑜說,這完全是變相的逼供信:「預審員審訊我的時候說,『我們找地兒跟你兒子談了,你兒子的電腦上也有這份九號文件。』我一聽,壞了,我就知道兒子也被抓了。我當然知道他們不敢打我,刑訊逼供,但是你把我兒子抓了,那你比打我,刑訊逼供我還要命。」

兒子是母親的軟肋,高瑜說,如果兒子被他們屈打成招,她將遺恨終生。所以為了兒子,高瑜豁出去了,一切都按照他們希望的結果招供。

她說:「我說那我就按著你說的吧,他說你拿什麼傳給海外的?我說我拿電腦?或者用郵箱?我還得問他。他說不是,當時Skype是最熱門的,你會不會用這個?他一說這個呀,我就敢承認了,一來我沒有,二來我得用我的IP位址發給海外的IP位址,海外才能接收。你得拿出物證來呀,對不對。」

高瑜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說,高瑜的悔罪是強迫的,而且後來高瑜也撤回了這份認罪。

高瑜特別感謝她的兩位辯護律師莫少平和尚保軍,稱他們用中國的法律條文駁倒了中國法庭強加給她的不實指控,堪稱教科書級的辯護。

她說:「律師援引高院有關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九十五條,它說使用肉刑或者變相使用肉刑,或者採用其他對被告人在肉體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者痛苦方法迫使被告人違背意願供述的,都是違法的。」

六四事件之後的30多年裡,高瑜幾乎一半時間是在獄中、監視居住和司法訴訟之中度過的。如今這位年近八旬的著名記者精神矍鑠,雖然處於當局嚴密監視之下,卻仍然筆耕不輟,以推特為平台,續寫著她對中國的觀察和評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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