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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奎德:對六四殉難者的第二次軟刀謀殺

—把殺人看作殺人——「六四」十六周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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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運動被鎮壓後,政府高壓,新聞媒體沉默。政府在提到這個事件時,被輕描淡稱為「光州事件」或「光州暴亂」。

不久之後,韓國爭得1988年漢城奧運會舉辦權,大大推進了民主化進程。這時,反對黨的改憲運動如火如荼,特別是1987年6月,百萬人走上漢城街頭要求改憲。軍隊已無法再壓制民主運動。韓國軍政府在內外壓力下,也為了對國際社會改變政治形像,被迫接受憲改方案,採用總統直接選舉制,獨裁統治在韓國終結。

全鬥煥下台。1988年,光州「5·18」事件很快就被國會重提。1993年第一位非軍人總統——金泳三上台,承諾為「5·18」運動死難者建立國家公墓。1997年,金泳三簽署「5·18」運動特殊法令,正式為「5·18」運動正名,死難者家屬獲得賠償金。

鎮壓「5·18」事件的元兇兩位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被法庭公審,以內亂罪被判處重刑。

總起來看,應當說,中國天安門的學生與市民比光州學生市民溫和文雅多了。光州市民進行了武裝反抗,並焚燒了政府控制的幾家電台和報社,而北京市民則是「和平、理性、非暴力」。更有意味的是,在韓國,並沒有因為為光州事件的昭雪正名而走向激進主義氾濫成災,沒有發生文揚文章所預期的「各地亂黨揭竿而起」的局面。同時,也沒有因大屠殺之後一段時間內社會表面穩定,經濟有所發展而放棄對負有鎮壓責任的前總統全鬥煥和盧泰愚的審判,儘管人們承認他們在韓國經濟起飛過程中是有功勞的。

在絕對的律令下,任何政績都不可能抵消殺人罪。正義是沒有替代物的。

回到基本常識:把罪惡看作罪惡

所有為屠殺辯護的論調,其核心,說到底,無非是宣稱,我們是為了其他人的長遠利益而犧牲你們的。

前面的論述已經很清楚,歷史決定論是虛妄的。犧牲當下人們的生命,並不確定是否能贏得其他人的長遠利益。

更根本的是,誰有權利以下一代人追求富裕的名義、以未來的長遠利益名義,或以任何其他人的名義,來屠殺當下活生生的國民?誰授權給你了?通過何種程序授權給你了?你從哪裡獲得代表未來人或整體國民的權利?

更深一層考察,難道未來的人與我們當前人的權利是不平等的嗎?何以為了他們的福祉就要奪取我們的生命?他們高人一等?

因此,歷史,不可能作為殺人的遮羞布。未來,不可能把當前的殺人合理化。

沒有任何「反思」能夠為野戰軍上街屠殺徒手平民作辯護。無論通過何種精心製作的「反思」話語,殺人也不會變成「溫柔的撫摸」。無論運用如何精巧的理論包裝,罪行也不會變成「歷史的功勳」。

讓我們回到常識:把殺人如實地看作殺人。把罪惡如實地看作罪惡。惟有如此,才能真正避免「惡性循環般的歷史重演」。

讓我們把常識深植心中,祭奠天安門的亡靈。

(2005年六四16周年於華盛頓)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縱覽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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