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6:1990年8月22日國務院公布了成立調整之後的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名單,圖片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又聘請了163位專家參與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審查工作。在這163位專家中有62位(占38%)是參與撰寫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人,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潘家錚,他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專門聘請的審查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專家,而潘家錚又是負責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的副組長、技術總負責人,負責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撰寫。象潘家錚這樣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一共有62位!這樣的審查有什麼意義?這樣的審查能找出什麼問題?
作為中國科學院院長的周光召院士難道看不出這裡面的程序錯誤嗎?
163位專家分成十個預審組,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審查[17],這十個預審組的負責人是:
——地質與地震(審查負責人:地質礦產部部長朱訓和國家地震局局長方樟順);
——工程規模、樞紐建築物與施工(審查負責人:建設部部長林漢雄、國家計委副主任陳光健和國家科委副主任李緒鄂);
——水文與防洪(審查負責人:水利部部長楊振懷和國家氣象局局長鄒竟蒙);
——航運與泥沙(審查負責人:交通部部長錢永昌);
——發電與電力系統(審查負責人:能源部部長黃毅誠);
——機電設備(審查負責人:機械電子部部長何光遠);
——移民(審查負責人:農業部部長劉中一和國家土地管理局局長王先進);
——生態與環境(審查負責人: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曲格平、林業部部長高德占和中國科學院院長周光召);
——投資估算、綜合評價、資金籌集(審查負責人:國家計委副主任陳光健、物資部部長柳隨年、財政部副部長遲海濱和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郭振干);
——綜合(審查負責人:水利部部長楊振懷、國務院副秘書長劉仲藜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劉國光)。
在10個預審組中,對生態與環境組的論證報告審查最為困難,其困難在於三個方面:
第一,生態與環境組提交的專業組論證報告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一些不利影響是可以通過人為措施加以限制的。這與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的要求差距很大。生態與環境組組長馬世駿認為他已經做出了最大的讓步,這是最後的底線,不願意做出進一步的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