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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罪判刑十二年 海航陳峰當庭不服上訴

2025年7月18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的空氣凝重如鐵。

當法槌重重敲響,宣告海航集團原掌舵人陳峰因三項罪名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並處高達2.21億元罰金及4000萬元財產沒收時,這位曾立於中國民航業巔峰的人物,當庭反彈——他清晰表示不服判決,即刻提起上訴。

那柄敲下的法槌,竟未能終結這場曠日持久的法律風暴。

回溯這位古稀老人的足跡,跌宕起伏間寫滿了時代的印記。1953年生於太原,得名「陳太生」;兩歲隨父母進京,二十一歲踏入中國民航總局的大門。命運的轉機在1982年到來,聯邦德國漢莎航空運輸管理學院的管理專業向他敞開懷抱。學成歸國後,陳峰在民航系統輾轉,最終在1989年南下海南,受命組建航空公司,親手點燃了海航傳奇的星火。

從1995年海南省航空公司艱難啟航,到1999年海南航空(600221)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敲響上市金鑼,陳峰駕馭著這艘航船劈波斬浪。2011年,海航股份更是一舉摘下SKYTRAX五星航空桂冠,成為中國內地首家且迄今唯一獲此殊榮的航司。海航集團亦狂飆突進,躍升為中國第四大航空集團,陳峰以董事長身份,穩立在這龐大商業帝國的頂端,睥睨雲端。

然而巔峰之下暗流洶湧。2021年9月,海南警方以涉嫌犯罪為由,對陳峰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法網於2022年3月進一步收緊,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幾乎同時,海航原監事會主席孫明宇、也曾擔任董事長的包啟發亦被警方刑拘,昔日的商業帝國核心層,在法網中集體黯淡。

2025年7月18日,海口中院的判決書為陳峰的商業生涯刻下冰冷印記:他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2.16億元;因騙取貸款罪獲刑四年,罰金500萬元;因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

最終,三罪並罰,刑期定格為十二年,總計2.65億的罰金與財產沒收,創下司法記錄。昔日資本騰挪的「妙手」,在法律的天平上成了侵吞蠶食的罪證。

與陳峰同列被告席的孫明宇、包啟發,則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分別獲刑三年六個月,並處900萬與450萬元罰金。

宣判後,一人表示服判,一人尚需與律師商議;唯有陳峰,在法庭肅穆的空氣里斬釘截鐵投下了「不服」二字,決意上訴到底。三人的命運在此分岔,陳峰選擇孤身踏上那條更為崎嶇的抗爭之路。

陳峰的背影在法庭燈光下顯得格外孤峭。他留下的不僅是一個企業的興衰沉浮,更是一個時代命題的沉重叩問:從民航拓荒者到資本巨擘,再到階下囚徒,這條拋物線般的軌跡,映照著企業家精神與法律紅線之間那道不可逾越的鴻溝。

海航這架曾翱翔九天的巨鳥,終於在一個悶熱的夏日法庭里,以創始人刑槌加身的巨響,為一段傳奇落下了帷幕——然而,當陳峰決然喊出「上訴」,這落幕的終章,竟又懸念陡起。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法經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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