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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歷的「吃人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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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因種種原因,甚至在一些有身份地位,似又有點學識的人士那裡,也公然出來否認「大饑荒」的存在。我自己,算是那場「大饑荒」百分之百的親歷者;不僅見證了全社會大饑荒存在,而且見證過其中最可怕、最殘酷、最違背天理人倫的「吃人肉」。

尤讓人震驚的是,這個「吃人肉」,不是發生在哀鴻遍野的農村,而是發生在城市,發生在距區政府市政府不過數百米的市中心,對社會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半個多世紀了,對該事件的人和事,我記憶至今甚是真切;不僅當事人的身份姓名,我記得清楚,甚至連其音容笑貌,我仍還歷歷在目。

這是因為,當事人既是我同班同學(初中、高中都是)的父親,而且是同居一條小巷中,相距不過數十米的街坊近鄰。我從家裡去學校上課,若走老校門,必經其家。若是從學校上街,不管走新校門、老校門,也必經過其家門口。真可以說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長輩。

那個時候,自貢有兩所著名的中學。一所是胡績偉先生曾經入讀過的自貢一中。另一所是謝韜先生入讀過的,李慎之先生曾做過教員的自貢二中(今蜀光中學)。自貢一中前身是「培德女子中學」,由加拿大傳教士於民國初年創建。中共接管後更名為自貢一中,「大躍進」時又更名為不倫不類的「釜溪中學」。後恢復一中原名至今。自貢二中則是抗戰時南開大學校長張伯苓先生在原自貢私立蜀光初級中學基礎上,投資新建的,據說仿天津著名南開中學的格局,氣派很大。中共於1950年代接管後,改為自貢二中,後來又一度恢復「蜀光中學」的校名,至今仍是。

當年自貢一中有新舊兩道校門。整個校園建在市區山坡頂上,進老校門要爬一二十級很陡的石階。石階上完,才是校門。校門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中式門樓,如今早已拆毀,連遺址亦蕩然無存。新校門則是沿小巷往西一直走,到當年的自

貢報社及市廣播站合用的一處西式別墅台階前,拐個90度大彎,向北數十米即是。新校門可勉強通小車,不用爬石梯。老校門雖說坡陡石梯多,但無論上學還是上街都更近,許多學生都愛走老校門。

我那同學的家,就正對一中的老校門。也不是完全正對,而是小巷往西偏大約一兩米。說是家,其實相當寒酸,不過是在小巷圍牆上搭建起來的幾間簡陋瓦房。因為不敢多占小巷通道,屋子進深估計最多兩米樣子,說不定還要少。任何人從小巷經過,屋內破舊相及裡面動靜一覽無餘。這幾間舊屋,大概民國時就有了,又在小巷中,中共建政後,也沒因其有礙學府觀瞻而拆遷。其實,就當時而言,整個城市民眾,除了少數過去大戶人家建政後又沒被沒收,及數量也不多的政權新貴,居所大都是那番模樣。

我是1956年考入自貢一中的,是初59級6班。當年編班,可能是校方為方便管班,一律按家庭住址編,那年一中初中8個班,我在6班。我們6班,全部是一中新舊校門附近那幾條巷子的同學,頗占地利之優。在家裡,連上課下課的鐘聲亦可聞。這個當事人的大兒子,家在一中老校門,就此成了我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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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同學姓羅,叫羅某祥,屬班上的大齡同學。大我兩三歲,且個高體壯,力氣大,打架和勞動都是強者,在班上就多少有點讓人矚目。羅同學還有個特徵,即青春期早,臉上就常有青春痘,男同學譏為「騷仔仔」,又戲稱為臉上布滿碉堡,也就此獲得個雅號「羅堡」。以後,習慣長成自然,只要是非正式場合,幾乎聲喊聲應。

初中畢業,正是1959年,大躍進熱火朝天。四川境內新辦了許多中專,同學多數分流,成績最差的幾個大齡同學,去了市幹校。但升入高中的是少數。不知出於何種考慮,羅同學沒報中專,也沒去幹校,而是選擇讀了高中,按理他成績不夠好,三年高中後升大學的可能性不大。

那年自貢一中只招收了兩個高中班,我和羅同學在2班,稱為62級2班。1959年下半年,「大躍進」已成強弩之末,但受那種思潮影響,學生「支農」、「支工」勞動甚多,經常下鄉下廠,勞動整周,甚至整月離校幹活。羅同學力氣大的優勢,充分得以發揮,為此還連當了數屆「勞動委員」,成了班上為數不多的班幹部之一。平時不免就偶有得意之色流露,與同學說話帶點領導口氣。問題是,他考試成績總不見長進,也不敢太得意,怕別人敲打他。

我們那三年高中,從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下半年,正是全國性大饑荒的高峰年代。雖然是在城市,雖然是在條件相對較好的中學,但大饑荒的陰影,也是無處不在。

先說家裡,那三年,我家就先後死了四位老人:我祖母、三祖母、我外婆,以及一個未成家數十年來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陳么爺」。

過去我家是個較大的家庭,1950年代中期賣房分家後,無後的三祖母及生活無著的「陳么爺」,也隨瞎眼祖母一起,遷到一中附近小巷的新家,由我父母供養。其後不久,外婆老來無依,也遷來同住。我家就有了四位老人。當然,也不能說他們都是大饑荒時餓死的,因為他們畢竟都是城市戶口,每月有一份微薄的口糧。但可以肯定的是,都是營養不良而死。當時,城市居民每月供糧22斤,後來為國家「自願」節約一斤,僅21斤,平均每日7兩。而且真正到口的沒有那麼多。

原因是大躍進搞「城市人民公社」,居委會都辦起了「公共食堂」,所有供應都不能直接到戶到人。這樣,能讓居民真正吃到肚子裡的又打了折扣。本來上面規定60歲以上老人,可以自行買那份口糧,自行在家做飯,不必去「公共食堂」受罪。但權力在居委會主任那裡,居委會主任不批條子,你拿著購糧證去糧店也買不到口糧。

我親眼目睹過,我年過六旬的外婆,想按政府規定,自己買口糧在家裡做飯的懇求不被允許,反被那個女居委主任罵了一頓,回家只能暗自垂淚的情景。當然,那供應的口糧定量也更換不成同等數額的糧票(也正是當年糧票比鈔票更值錢珍貴的原因)。這是毛澤東時代控制社會最極端的做法,哪怕城市居民,你也無法離開居住地,當然更不能反對什麼人,否則死路一條。那時不是正式官員的居委會主任,乃至組代表(即居民小組長),也似乎掌握著居民的生死存亡大權。我家裡的四位老人,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中,相繼離世的。他們起碼算那場「大饑荒」的間接受害者。

再說學校。承蒙當局開恩,供糧政策對學生多有照顧,尤其為數不多的高中生。中學生每月定量最初好像是32斤,後來也是「自願」向國家節約1斤,成了31斤。不管如何,每天能有1斤的供應。在學校伙食團,除每年有一段供應蕃薯的日子,每天吃蒸蕃薯外,一般是米飯(其中雜有少數打碎的包穀)。例行是三、四、三的吃法,即是說,早飯3兩,午飯4兩,晚飯3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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