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在對關稅案的異議中拋出了震撼彈!
他一針見血。

「無論是法律條文還是憲法,都沒有提供任何理由來判決總統敗訴。」🔥
「國會授權總統『監管……進口』。縱觀美國歷史,『監管進口』的權力一直被理解為包括對進口商品徵收關稅的權力。」
「在國會頒布這項法令時,這一短語的含義已毋庸置疑。而就在不久前,尼克森總統備受矚目的進口關稅政策也因同樣的措辭而得到維持。」
「因此,總統所依據的法令授權他對這些案件中涉及的進口商品徵收關稅。」
「由於憲法賦予國會許多不涉及不可委託原則的權力,國會可以將許多權力委託給總統行使。」
「自建國以來,國會屢次這樣做,而且都得到了本法院的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