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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拿到「病退回京證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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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79年初,還在內蒙古兵團15團醫院工作的我收到了家裡寄來的病退回京函。上面寫著我和女兒的名字。看著這張朝思暮想蓋著紅印的調函,湧上心頭的卻是一股淡淡的惆悵。

幾個月前,為了這張回京函,我和家人東奔西走想盡各種辦法均無果。因為返城條文早把已婚的知青排除在外。離婚可能是回京唯一可行的出路。

我沒有想過真離婚,只有弄個假的了。

於是托人找來一張蓋好公章的空白離婚證,那是一張印有離婚證明字樣的稍厚些的16開紙對摺的證明,對摺線那蓋有公章,從對摺線撕開,男、女方各拿一半,就算辦理了離婚手續,並不需要照片。記得當時拿到這個假離婚證,我和另外一個已婚的北京女知青,從中線裁開,每人各用一半,一張假離婚證明成全了我們兩個北京女知青,也算是物盡其用了。

如願以償辦好了病退。回京函拿到手裡,我反而沒有當初的決心了。走?還是留?這真是一道難解的題。走,意味我丈夫就要一個人留在這裡,何時能再團聚,是個未知數,這個家隨著我和女兒的離去也許就散了。留,且不說我能否有堅強的意志在邊塞繼續生活下去。就是面對家裡的二老雙親,我都無顏以對。為了這份回京證明,家人在京也是竭盡全力地奔走,想著父親滿頭的白髮,想起每次探親離家返蒙時母親的淚水,我的心隱隱地疼。

這些年,我不止一次傷過他們的心。

1969年3月去兵團時,父親還關在牛棚不能回家。母親身體有病,她不奢望我能留在北京,只希望我能晚兩個月下一批走,可我只想趕快離開這種壓抑的環境,離開北京。我沒有答應媽媽的請求。

記得走前我和同學一起到父親單位,想去看看父親,可看押人員就是不讓見,和我同去的同學還根據那時的文件據理力爭,人家根本不理睬。我只好寫個紙條告訴父親,我要去內蒙古兵團了。紙條由看押人員送了進去,一會他們把父親寫的紙條拿出來,遞給我,上面只有一句話:到那好好干,聽領導的話。

見不到父親,看著這短短的一句話,我的眼淚幾乎就要流出來了,可我硬是咬著牙將淚水吞進肚子,當時我只是一個剛滿16歲的女孩。從那以後,即使有天大委屈,我幾乎都不會當著墮胎淚。

現在想想,當時的母親無依無靠,又身患疾病,是多想讓我陪陪她啊,可我決然地離開家,離開北京。我是一個叛逆的女兒。

當我第一次探家回京,看到滿頭白髮的父親,愣住了。還沒滿50歲的父親怎麼能沒有一根黑頭髮呢?我知道這是牛棚歲月給他打下的烙印。父親已從牛棚出來,去了河南五七幹校,想讓我隨他一起去五七幹校,別回兵團了。我沒接這個話茬。

假期到了,我整理行裝,父親也沒再說,默默地把我送上火車,拉著我的手說:好好干!在父親扭頭時,我已看到他眼裡的淚水,我不知該說什麼,只催他趕快下車。看著父親蒼老孤單的背影漸漸遠去,我的淚水奪眶而出,捫心自問,是否應該去幹校,陪在父親身邊,盡一點女兒的孝道呢?我是一個不孝的女兒。

最讓父親失望的是1975年吧,那時父親己從幹校回京,父親單位的人,帶著3個單位子弟名單(我是其中之一),來團里招我們去長沙兵工廠。我當時瞞著父母和原農場子弟GW確立了戀愛關係,我不忍拋下他而去。

不知內情的父親著急地來信問我為什麼不走?還叮囑我,要想走現在可以去呼市找XXX,我無法說出原因,怕父母親接受不了,只能回信告訴他們別為我操心了,我的路我自己走。

當父親知道我是為GW才放棄離開兵團的這次機會時,雖然沒有說任何話,但他的心一定很難過。我是一個我行我素不聽話的女兒。

這麼多年過去了,因我在兵團結婚,回京真是難於上青天!這次可能是唯一一次機會了。一邊是生我養我的父母,一邊是我的丈夫,如何抉擇?無論選擇走還是不走,都會傷及我的親人。想不清理還亂,左右為難啊。

兩難之下,我決定還是先回北京看看情況再做決定。老爸老媽看我提著簡單行裝進了家門,疑惑地問,手續都帶回來了嗎?我不敢正視他們急切盼望的眼神,低下頭輕輕地說,還沒呢。

接下來的幾天,我諮詢了一些朋友,也從父親那了解了有關在京工作、兩地分居的狀況,事實是一些老員工幾十年了,配偶都沒有能調進北京。

父親看透我的心思,也不多說什麼,只對我說,「我不能保證以後能調他回來,但先回來一個,另一個還有希望,你不回來,兩人都在外地,想一起調回北京那可太難了,你一個女孩在內蒙古那麼遠的地方生活,我們怎麼能放心。」

這時在一旁的妹妹說:「老爸老媽,你們別操心了,二姐回不回北京,也不是為了你們。」妹妹的一句話,讓我在爸媽面前無地自容,也無言反駁。是啊,這一切都是為了GW,為了對GW的承諾。

GW是原農場職工子弟,父母都是實實在在的老實人。他在團醫院開救護車,能吃苦也樂於助人,大家有事也願找他幫忙。我是接替好友調到團醫院當文書的。好友的調走和他多少有點關係。好友的媽媽聽到他倆關係密切的傳聞,為防止事態發展,立馬拿著一紙調令來到團里,親自將好友帶上駛離內蒙古的火車。我不知他倆感情有多深,但從好友臨行前,和我說的最多的話題都是GW,也就可想而知了……

好友走後,為避嫌,寫給他的信也是由我轉給他的。我和GW自然而然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世間有些事,真是冥冥之中早已有了定數,我不單接替了好友的文書工作,還捕手了GW這個人。

好友的離去對GW是個不小的打擊,同時也激起我對他的同情,從小我就被那些真心相愛而終不能成眷屬的悲劇故事感動得一塌糊塗,難道北京知青和原場子弟就不能有愛嗎?原場子弟就沒有追求北京知青的權利嗎?我從心裡為GW的遭遇抱不平!我也鼓勵他大膽追求自己的幸福。

真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一年後GW向我表達了他的愛慕之情,我一時有點發懵。有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感覺。坦白說我想像中戀愛的對象和他沒有交集之處。我無法給出滿意的答案,只能沉默。

接下來幾天,GW除了需要出車,其餘時間都把自己關在宿舍里。看著他痛苦的樣子,我也不知如何是好了,使我做出決定的,是偶然間看到他寫的一句話「北京知青都是騙子」。顯然這句話是針對我說的了,也許是為了證明北京知青不是騙子,也許是不想讓他承受第二次打擊,我決定接受這份感情,給他一個公道。

這也許不是愛情,但我覺得應該這樣選擇,好在GW這個人樸實勤懇好學,在當時也是個優秀的青年。就這樣,在遠離北京的河套,就這樣我把自己給嫁了。

我的選擇,遭到親朋好友一致的反對,甚至為此要與我絕交,父母那裡更是一千個不贊同。我決定先斬後奏,把證領了。這就是我此生第一次戀愛,沒有甜蜜,沒有「才下眉頭又上心頭」的刻骨銘心,和我心中憧憬的浪漫之愛毫不沾邊。

1976年4月23日,從和勝公社領結婚證明(那時沒有證,也沒照片,只是一人一張紙)回到團里,碰到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同校的學姐,我遞給她那張決定我人生軌跡的結婚證,眼淚隨之也流了下來,沒有半點結婚的喜悅,心裡滿是說不出的茫然和委屈。儘管沒人強迫我去領這張證,可好似被一種無形的力量綁架著非領不可。

學姐越勸我,我哭得愈發傷心。不知今後會怎樣,但清楚的一點是我不屬於北京了,我邊哭邊哽咽地對她說:「我,回不了北京了。」GW看我這樣也不好說什麼,只是喃喃地說,我給不了你北京,但我能給你我的全部。

10年了,我從一個懵懂的女孩到如今已為人母,仿佛像夢一般不那麼真實地走過來。10年前在劉召車站下車那一刻,我曾告誡自己,我生在北京,長在北京,我是北京人。但事實是我選擇了一條無法回歸北京的路。有時也疑惑地問自己,是什麼讓我改變了初心?是愛嗎?捫心自問好像不完全是,細想想,更多的應該是同情、承諾、義氣,還夾雜著為GW掙回公道的衝動。甚至還有點自我犧牲的悲壯。

決定嫁給GW時我就對他說過,讓他和他父母放心,「我不會一個人回北京的,即使全團只剩下我一個北京知青。」

從北京返回兵團,我將回京函夾在《列寧選集》裡放在書架上,默默地去上班了。

那些日子,知青返城高峰雖己過,但送知青的汽車每天都絡繹不斷。白天與認識的同學朋友道別,看著他們坐在卡車上漸行漸遠的身影,心裡空落落的。我不想讓GW看出,只能是夜深人靜時,讓無聲的淚水肆意地流淌,是悔是恨是傷是悲,說不清,也無處訴說,一切都是自己選的。

GW那些日子看著情緒不高的我,也曾勸我考慮回京,我故做無所謂地說:「你回不了北京,我回去幹嗎,我不會離開你的。」這也算是我對他的承諾吧。

但社會存在的差別是公認的,原來和自己一個戰壕的戰友、同學,回城後與自己無形中產生的差別,是最讓人無法面對的。先不說城鄉差別,只一個現實:他們都成了北京人,而我卻永遠要留在這裡做五原人。就讓我無法平靜接受。

知青走後的農場,青春的氣息也漸漸散去,我不怕吃苦,但不想面對這個觸動我神經的環境,既然不能回北京,那就找個能讓我們倆一起調走的地方吧。

1979年9月到1980年過年,通過關係,我和他先後調到山西晉城電子部850廠,1992年9月我按知青新政策從850廠調回北京,1993年過年將他也調回北京,每次調動都是在確保他也能調動的前提下我才辦的。雖然在調他回京前我們感情已出現危機,但在我心底那份對他的承諾沒變,我一定盡全力將他辦回北京,不會扔下他不管的。

我們在內蒙古結合,在北京分手,只有時代的錯位沒有個人的對錯。那段共同走過的歲月是生命的一部分,無法忘記。曾經的婆婆病重時想見我,我雖已不是她的兒媳,但放心不下老人的病情。我利用周末時間從北京趕到臨河看望老人,看到老人高興的樣子,我也很欣慰,畢竟我們曾是一家人。

熟悉的朋友都說,這段婚姻徹底改變了我的一生,那張被我放棄的病退證明和永遠無法平復的傷痕,都永遠留在了我的心裡。但能怪誰呢?只能怪在那個畸形的年代我們太年輕,太幼稚,太理想化。

當社會恢復原狀時,每個人註定還是要回到原本屬於自己的位置。和我分手,他才找到真正屬於他的那份幸福。

永遠祝福他。

《記憶》289期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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