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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中共法律最高機密! 海歸親歷 地獄群雄30

—檢察官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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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的交易

監區外接我提審的,竟然是一位檢察官。看來是我漂亮的「翻供仗」,更是美國使館的壓力,才把6個月的補充偵查期,提速到了現在的3周!

我已經聽老林給講過了,案子到了檢察院,有四個出口:起訴、「不起訴」、退捕、取保候審。對我這冤案起訴到法院是不可能的了,美國也不會答應。「不起訴」,是認定我罪行輕微的一種處理,還是維持逮捕的結果,這和我那絕對無辜的案情不符。退捕是退回偵查機關重新偵查,海關是可以保釋我,但是,如果他們死要維護原來的決定還可以再次申請逮捕我——這是大陸最常見的處理方式——最後檢察院也不能駁這個面子,也就維護了冤案。取保候審是來的最快的,也是我應力爭的結果。

審訊室,中年的戚檢審問,年輕的嚴檢飛筆記錄。等我都陳述完,戚檢丟過來一句:「你這份口供確實是很無辜,翻供也是很合情合理,這樣說來,走私是和你無關,可是……如果認定你是真正的老闆呢?」

我打了個寒顫,旋即鎮定下來,「預審沒有證據,猜測能當證據嗎?」

「法人不是你,只能證明你不是表面的老闆,你怎麼能證明你不是真正的老闆?」

「他們可是把公司翻了個遍,沒有任何我簽字的協議、合同、報銷單據,怎麼還能說我是真正的老闆呢?」

他點點頭,又問:「那你怎麼能證明你不是幕後老闆?」

「啊?」這不是胡攪蠻纏嗎?我反問:「預審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幕後老闆?」我有意把矛頭指向預審,以緩解我和檢察官的對立。

「要是在法庭上,你這麼反問,法官可是要讓你吃虧的哦。」 戚檢這句大實話,鮮明地反映了大陸法制的特色——法官絲毫「冒犯」不得。

「我說我不是幕後老闆的證據,就是他們拿不出我是幕後老闆的證據來,所以我不是。」

二位笑了,戚檢道:「你以為他們沒證據嗎?」

「是啊?有我和楊義私下的協議嗎?有我幕後控制這公司的協議嗎?有我……」

戚檢示意小嚴停止記錄,然後說:「他們可都說你是幕後老闆?」

「誰?」

「公司另兩個股東的口供,可都認定你是老闆。」

「啊?你們把洪霞也抓了?」

「沒有,兩口子,辦一個就夠了。」

「他們兩口子……早商量好了,當然口供一致了。」

「你這是猜測,中國現在法制化了,要看『法律認定』。」

「怎麼認定?」

「你要明白中國的法律──如果兩份口供同時指證一件事,法律就會認定他們的口供是事實──這叫法律認定!」

隨心所欲的司法解釋,無往不勝的「法律認定」!這一陰一陽的兩根大棒,橫掃一切弱勢群體啊!想怎麼整你,隨便這麼「法律認定」一下,就是鐵證如山了,你的一切無辜的證據,都可以被「不予採信」了。不管你多麼遵紀守法,都可以整你、判你,你無罪也能認定你有罪,萬一認定不了你,還能新拋出司法解釋——把你的行為解釋成犯罪。即使你沒有行為,還能認定你的思想、你的信仰有罪呢!
難道他們真的要祭這倆法寶,把我翻供的一切努力推翻嗎?

半晌,我故作鎮定地說:「就是認定了,又有什麼用?判幕後老闆不判法人,有先例嗎?」

戚檢一笑,問:「你聽說過『新國大期貨詐騙案嗎』?」

嗡!我頭大了三圈!新國大的總經理「老高」,那是我們原來的二板兒啊!新國大就是把一個台灣顧問判的死刑,說他是幕後老闆,法人卻脫身了,總經理「老高」才是第三被告。這就是先例?!

盯了我半晌,戚檢話題一轉:「該見大使了吧?」

「嗯。」

他開玩笑地說:「你這個案子,都快上升成政治問題啦。」

「怎麼會?」

「美國領事要是捅到媒體上去,還不是政治問題?要是那樣,你想想,共產黨能不給你來個法律認定嗎?它能不判你嗎?不判就打自己臉了!」

他們是在和我做交易——怨不得後來嚴檢停筆了呢!他們也怕我捅到媒體上去,讓黨公開丟臉。那樣他們一定要反咬一口的,這就是雙輸的結局了。於是我馬上向他們保證:只要他們秉公執法,我絕對會請求領事保密,絕對不捅向媒體。

得到我這個口頭承諾,他們就滿意地結束了次審問——他們就是來斡旋這個的呀!

這只是他們公對私的交易,私對私的交易呢?這次還要私下「意思意思」這二位嗎?以前給海關預審的「小意思」,都沒意思了,這回還意思,我家人恐怕都覺得沒意思了,疲了。可是不意思,人家憑什麼開恩呢?看來只好向老林問計了。

「祖國」施壓,布希電話

「方博士,收到了我的平安卡了嗎?」

領事親切地問候,讓我這個囚徒倍感溫暖。我連忙答道:「收到了,萬分感謝!」

上次見她,她留下了一些明信片,叫我有急事可以隨時和她聯繫。在9.11之後,我寫明信片給她,請她代查我家人的平安——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知道遠在洛杉磯的家人不可能罹難,我那麼做,只是提醒她——別忘了為我斡旋。她還真給我回了一張平安卡。

她這次給我帶來些英文報紙和英文《聖經》,我又是一番感謝。

「方博士,我剛剛得到一個好消息。」

我眼睛一下瞪圓了。

「昨天,美國公民吳健明獲得了自由。他是今年4月在廣州被捕的,他和美國公民李少民一樣,也被扣上台灣間諜的罪名,再被驅逐出境的。這是我們為你們強烈抗議下的結果。」

我還以為是我的好結果呢,我勉強笑笑:「吳是否有確鑿的證據被中共抓在手裡?而我是絕對無辜的呀?我可不想落個驅逐出境的結果,中國畢竟是我的祖國。」

「方博士,布希總統親自過問你們的案子了。」

「什麼?」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本周。布希總統親自給江主席打了電話,不然吳健明怎麼會這麼快就自由了呢?同時也對你表示了關注,相信你的冤案也快解決了。今年中共抓捕的美國公民太多了,總統不得不對此表示關注,在所有被抓的公民中,你是最無辜的一個!」

我激動得不知說什麼好。領事再抗議、再發照會,也只是打到中國外交部而已;這回布希電了老江,老江外軟內狠,往下施壓,什麼「托兒」能比得上這政治壓力啊?

「方博士,要不是9.11的國難,也許布希總統能早些過問你們的案子。今天他們通知我來,我還以為是來接你出獄的,中共這套官僚程式,效率太低下了。」

領事這就外行了。大陸的「法制幌子」是為紅產階級「人治」服務的,只要上邊一句話,要放我會出奇地快,根本不用走程式!今天都9月29日了,說不定我還能出去跟老媽過雙節去呢,要是這樣,對老媽是多大的安慰呀。

第二天,管教把我叫進了辦公室。看到他給我帶的一柜子的食品,我心一下就涼下來了——看來我還得在牢裡過國慶和中秋的長假了。

「你真是名人啊!聽說布希都專門為你給老江打電話啦!」

還越傳越神了!我故意問:「你怎麼知道?」

「咱這外籍號兒要改善人權形象了,特別提出要照顧你!說老江接了布希的電話,親自囑咐的這事兒。你猜這兒要怎麼改善?」

「不知道。」

「給你們裝修廁所!」

「啊?」我氣得直樂,給外籍犯裝修廁所,展現人權成果!

我向管教借了手機,跟萍萍和大姐報了平安,告訴她們曙光在望,沒必要去意思檢察官了——這是老林的判斷,因為我這事兒已經政治化了。還囑咐別讓我太太捅到美國媒體上去,我已經和檢察院斡旋好了。

國慶的大肉改善,偶一解饞,肚子竟然不適應了。開始還不在意,還在享用管教帶買的肉食,結果慰勞了嘴,餵澇了肚子。沒想到坐牢沒多久,我就成了素腸子。連瀉了4天,成了急性腸炎。「武松」也不行了,連日的高燒和腹瀉,看來他的愛滋病到了晚期。

長假結束的第一天,我倆再次求醫。「武松」得到批准住院去了,我卻沒人理。

快到中午管教才露面。他聽了我的訴苦,馬上去匯報,立刻批准我住院。看來大夫是把我當成老內了,所以才恪守「不到要命不住院」的規矩。

(下回預告:恐怖的監獄醫院/金鑲玉璽

附錄:引子

在美國取得了醫學博士學位,又完成醫學博士後工作以後,我涉足商海。2000年,在老朋友楊義的一手操辦下,我在北京成立了公司,楊義任總經理。我們主要經營產品需要從美國進口,但是尚未通過繁雜冗長的審批程式,在各大醫院「等著活命」的急切要求下,我只能自己攜帶入境。按照當時的法律,這種「闖關」的行為雖然也可以算「走私」,但是打著「科學實驗品」 的名義攜帶,就名正言順了。何況在開拓市場的前期,談不上贏利,也就更無可厚非了。一年多來,我頻繁穿梭於北京和紐約之間,把這些救命的試劑盒撒向了供不應求的國內市場。

  
2001年7月20日,我又照例帶貨飛抵北京,順利入境。可是第三天,卻遭到了突如其來的抓捕。我沒有犯罪,在某些人「整人為本」的思想下,好大喜功的預審卻利用模稜兩可的法律,將我們定為嚴重犯罪。楊義在囚禁中出於恐懼,把責任都推給了我。預審對我軟硬兼施,屢設圈套。在恐怖高壓下,面對步步威脅和重重欺騙,抱著先讓楊義解脫的幻想,我稀里糊塗地鑽進了一個又一個圈套,鑄成了「走私大案」,刑期「十年起步」。

在獄友親身教訓的解讀和借鑑下,在獄友的點撥下,我開始了艱難的抗爭——向整人體系抗爭……最後還是在米國政府的施壓下,我才洗脫了責任,得以地獄逃生。

看到我們開闢的市場將獲得的巨額利潤,「有關部門」竟然接管了我們的業務,接管了我的客戶。在藥品批文獲准之前,成了唯一合法「進口」的機構,冠冕堂皇地成了救死扶傷的「及時雨」,壟斷了國內市場!

  
在大陸看守所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我真正看透了這個體制的黑暗。公平的官司極其少見:重罪輕判吃賄賂——原告的冤案,輕罪重判拿獎金——被告的冤案,沒罪也判聽指示——想不到的冤案;大案吃、小案吃,錢也吃、色也吃,原告被告我通吃,吃完家屬吃律師——人民血肉的盛宴在這套體制下天天上演。

本書的記述,也許讀者看後覺得不可思議——會認為是如同電視劇一樣在杜撰——但是,那無一不是活生生的事實——只不過涉及難友們的隱私,作了一定的加工,並不影響紀實的真實性。

一位位難友的面孔,活生生地展現在眼前。他們有的已經獲釋,有的還在服刑。我在這裡祝他們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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