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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2011年5月10日聲明:釋放艾未未及其他維權、宗教和異見人士

—(支聯會2011年5月10日聲明)

釋放艾未未及其他維權、宗教和異見人士

自今年2月中起,因中共政府對網上推動「茉莉花行動」反應過敏,內地不斷有維權人士、異見人士甚至宗教人士被無理拘查、被邀喝茶、被迫失蹤,甚至刑事拘留的事件,估計近期遭到政治迫害的人士超過二百。支聯會對中共政府「借花鎮壓」的行為感到非常憤怒。

維權藝術家艾未未於4月3日預備離京赴港,在邊防檢查時突然被官方人員帶走;艾未末被當局拘留進行刑事調查至今,公安機關始終沒有明確告知其家屬艾未未到底涉嫌違反《刑法》那一條款罪名,也沒有將被拘留人的所在地通知家屬,這已經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64條。而《刑事訴訟法》第69(1)條更規定:「公安機關對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否則便須在限期內「放人」。雖然該法第69(2)條進一步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但一來當局至今未公開艾未末具體所涉罪行已經是對他的「莫須有」指控,二來艾未末絕不是甚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因此拘留艾未末超過7日而未有正式逮捕令已屬違法,而就算計及拘留時間7日再加30日,到了今日(5月10日)亦已到期,但至今艾未末仍未被釋放,也沒有證據顯示當局已批准正式逮捕甚至檢控艾未未,支聯會認為中國當局的做法是連自己制訂的法律也公然違反,絕對是「無法無天」,令人憤慨及齒冷。

另外,備受打壓的北京守望教會,5月8日在中關村中鋼大廈前廣場平台進行第四次戶外活動,有廿多名教徒在平台上集體唱讚歌,不久即被警方驅趕,全被送上大巴帶走,至今下落不明;對此,支聯會表示深切關注。

支聯會強烈要求中共政府立即釋放艾未未及其他被捕的維權、宗教、異見人士,落實《憲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公民言論及表達自己的保障。支聯會將會聯同其他團體於5月15日(本周日)下午3至5時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舉行「國保出沒注意──關注中國人權狀況藝墟」,呼籲港人及訪港內地同胞一同關注內地「違法捉人」的侵權情況。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支聯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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