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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被刪帖:浦志強背後權勢太強大 是中南海哪一派

—原標題 浦志強:公知律師的騙子面目

先前那位小有名氣的律師評論道:「這如果不是作秀,就是在瞎編。像我們沒有背景的小律師,在法庭上發言都要小心翼翼。特別是在外地,有時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如果浦志強真的敢這麼挑戰法庭秩序,只能說他的背後的權勢太強大了——就是李莊,多牛的律師和律師所,因為和體制對抗,不也是身敗名裂了嗎!

浦志強律師上了《南方人物周刊》,並且是封面人物。他滿臉嚴肅,一本正經,手舉兩根燃燒的火柴,圖片寓意很明顯:這個社會很黑暗,而他浦志強則會給大家帶來光明,帶來希望。

可惜,這位浦志強大律師,真實面目遠遠沒有他自己所宣揚的那般光鮮,甚至還很齷齪!

1、曾和學術超女于丹一起拉廣告騙錢

80年代的時候,浦志強還是一介無業游民,四處遊蕩,日子艱難。1991年,他經過一位權勢人物介紹,去北京一個農貿市場當秘書。那時,農貿市場也是官商,能夠進入當上秘書就是當上官員。一年後,中國開始新一輪掘金潮,人們從挫敗的理想和政治的亢奮中走了出來,奔向了一個被特色了的市場。浦志強覺得在官場已經將人脈打通了,現在該下海撈錢了。年底,還是在這位權勢人物的介紹下,浦志強去一家公司公關部工作,共事的有著名的孫陶然、于丹……他們共同的任務就是拉廣告。拉廣告其實就是忽悠那些暴發戶,于丹還記得,這位浦志強嗓門大,將客戶忽悠的一愣一愣的,那陣子浦志強賺取了人生第一桶金,一筆非常可觀的金錢。

1993年,那位權貴前輩又讓他去一個律師事務中心工作,他開始自學法律,準備律師資格考試。據《南方人物周刊》披露,他「很會考試」,「很多題都被他押中了」,兩年後他就拿到律師資格證。和他同時參加律師考試的人至今都認為浦志強的這個律師身份來之太不清不楚。「但有什麼辦法呢?他的背後有一位權勢大佬支持。」一位當年考試失利的現律師這樣感慨道。

2、背靠權勢人物,冒充正義律師

據《南方人物周刊》披露,浦志強2003年是重要的轉折,他先後為弱勢者代理一系列案件:段磊,八農民,任建宇,譚作人……這些官司,為浦志強帶來了耀眼的光環,更給他帶來了巨額的財富。

據知情人介紹,身為律師的浦志強在2003年之前,幾乎沒有打過什麼像樣的官司。因為業務表現太差,給人的感覺就像一位中毒太深的廣告員,說起話來滔滔不絕,但是詞不達意,而且目的太過明顯。這樣的專業表現,確實很難贏得高素質客戶的信任。

後來,還是在那位權勢高人指點之下,浦志強專門捕手一些政治敏感度非常高的官司。「這類官司不論輸贏,都能吸引眼球。當事人即使輸了,但代理律師穩定贏了。而且,這類政治敏感度高的官司一旦輸了,律師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政府,轉嫁矛盾。

如果他浦志強律師真的是在為了正義,請問他有幾場官司是免費代理的?他的收費,業內人士都知道,是最高的!」律師斯偉江評價說,浦志強法律「功底不紮實」,但自我法律感覺非常好。「話嘮!」斯偉江這麼形容他。斯偉江有時會在庭上拍拍浦的背,讓他別說了。在庭下辦講座也是如此,但制止會讓浦不高興,他說,「我的言論不需要有人審查」。《南方人物周刊》披露,浦志強代理的案子有時半路就夭折了。這樣一來,當事人的血汗錢也就泡湯了。律師遲夙生也說,「也許是他太講政治,人家不想搞得太高調。」「沒有強大的背景,這類敏感度極高的官司,一般的律師是不敢碰的。會惹上麻煩,很不安全不說,還會丟飯碗。」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這樣說。

3、收買操縱媒體,包裝綁架民意

業內人士都知道一個秘密:浦志強是一個善於操縱媒體的高手。

《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是在2006年前後認識浦志強的,他總會在各種會議飯局遇見浦志強,即使是一個圈子極小的年會,他也會驚訝地發現浦志強的身影。

在北京,浦志強會不定期組織飯局。近幾年來,飯局的人數越來越多了,記者也換了幾撥,惟一不變的是,飯局的中心還是浦志強。羅昌平說,浦志強一開口,其他人便靜靜傾聽。

「我捧紅了不少記者。」浦志強幹脆對《南方人物周刊》說,自己扮演了一個選題編輯。當然他也被媒體捧紅了。他是律師,充當公共事件觀察員,還會為記者提供技術幫助,同時為選題保密。媒體從業人員數量膨脹速度驚人,但是質量也就參差不齊。不少業務能力極差的記者,為了一份紅包,為了一個新聞選題,就會把自己獨立思考的權力出賣給人。

「浦志強和媒體的關係,很複雜,說不清。利益糾葛在一起,有時就形成了唇亡齒寒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浦志強綁架了媒體和民意。」浦志強熱衷於為媒體代理訴訟。2003年,肖夏林案結束後,蕭翰將浦志強介紹給《財經》雜誌,後來他成了《財經》的法律顧問。除了《財經》,當《中國改革》等媒體被訴時,他也為他們辯護。

2006年,當浦志強接到「奧美定」當事人求助後,找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的製片人張潔吃飯,酒足飯飽之後爆料,最終央視經過調查採訪,播出了節目,也引發了新聞熱潮。「在當代所有律師中,能夠如此熟稔地將央視等強勢媒體玩於掌股的律師,浦志強是第一人。關鍵,他捨得花費酒水錢。」一位小有名氣的律師不無羨慕地這樣評價。酒水錢,在行業內其實就是巨額公關費的代名詞。

4、仗著有權勢撐腰,專門嚇唬低級官僚

在《南方人物周刊》新聞稿中,浦志強被渲染是個「頂得住」的人。「我敢於做別人不敢做的事,」他說,這就是他的特殊之處。

一個當事人曾跟浦說遭到刑訊逼供。開庭時,他指著法庭上一個檢察官,「就是當天對我刑訊的人!」浦志強立刻喊:「誰?!你站起來!就是你刑訊逼供了!」檢察官立刻從座位上站起來跑了,浦馬上衝下去抓。

這個橋段,被媒體渲染的十分生動,偉大。而令人弔詭的是浦志強自己卻毫髮未傷,不僅沒有像別的律師那樣被法警阻止,也沒有被限制更多辯護權利。先前那位小有名氣的律師評論道:「這如果不是作秀,就是在瞎編。像我們沒有背景的小律師,在法庭上發言都要小心翼翼。特別是在外地,有時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如果浦志強真的敢這麼挑戰法庭秩序,只能說他的背後的權勢太強大了——就是李莊,多牛的律師和律師所,因為和體制對抗,不也是身敗名裂了嗎!我希望媒體要擦亮眼睛,用腦子去好好想一想,浦志強這樣的虛假偽劣律師越多,中國的法治環境就會越亂。他是在以自己的特權擠壓同行的生存空間。」

5、收取高額訴訟費,欺騙公眾冒充公知

浦志強的強勢,在《南方人物周刊》這篇新聞稿中,另由詳細描寫:

「浦志強屢屢被法官打斷。他幾乎被剝奪了說話機會,他也屢屢抗議:能讓我說句完整的話嗎?他漲紅了臉,手裡的礦泉水瓶拿起來又狠狠砸到桌上。最後一敲『擇日宣判』」……

這次官司的當事人王慶華告訴《南方人物周刊》說,從一開始,她就知道這是一個不可能贏的官司。但是浦志強找到她說他願意代理。合同只簽了1萬塊的代理費。類似這些官司還很多,都是浦志強主動找上門去說服當事人打官司的。浦志強對王慶華這樣的弱勢者宣稱,自己的代理費用一般都是在數萬到十數萬不等,1萬元絕對是最低價。

據百度檢索,此類官司的收費一般也就3000元。而收取了1萬元訴訟費的浦志強,對外宣稱這場官司是公益代理。

6、浦志強狡辯「中國沒有最黑暗的地方」

《南方人物周刊》問浦志強選擇公益案件的標準是什麼?他說,典型、有價值、有普遍意義。其實,有「價值」可能就是「有錢賺」的另一種說法。在公開場合,浦志強也不止一次洋洋得意地承認自己的財富很為驕人。

浦志強告訴媒體,每年,都要收到幾十封求救郵件,而他會用一兩分鐘來判斷事情的價值。「我對他們說,最黑暗的不要跟我講,中國沒有最黑暗的地方,你也不要講你自己最悲慘,總有比你更悲慘的,我做這些事要考慮到我做它的價值在哪裡。」我們知道,一兩分鐘能看完一封求救信嗎?他的前助理披露,浦志強是在利用這一兩分鐘分析發信人的身份地位,以及這件官司會給自己帶來的好處。

這位前助理無奈的說,媒體不知道,讀者不知道,浦志強的這句話,徹底暴露了一個多面律師的真實面目。那就是,他選擇官司的目的不是為了揭露黑暗,而是官司背後的經濟價值。

7、離職助理爆料,揭露更多卑劣手段

離職助理揭露浦志強包裝自己欺騙世人的手段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主動挑訟,不是幫助當事人客觀分析具體案情,而是主動找到當事人,藉助當事人含有冤屈、急欲討要公平心裡,以慷慨激昂的言辭欺騙當事人,使其誤以為自己的官司勝券在握。

2、僱傭水軍,在網絡上操縱民意,辱罵誹謗訴訟的另一方當事人,儼然已經是律師界嘿社會。這樣做的好處是,滿足了自己當事人泄憤的心理,即使官司輸了也會繼續贏得當事人的信任。

3、收買媒體,在主串流媒體發表不公正言論,給司法機關施加壓力,藉助輿論操縱官司走向。

4、善於打悲情政治牌,凡是他的當事人的訴訟對象,就散布其與政治勢力勾結,而他自己的當事人都是政治迫害的結果。

這位離職助理認為浦志強不是一位在法律層面解決法律紛爭的律師,而是無恥訟棍,因此離開了這份待遇優厚的工作崗位。

這位助理非常憂慮這樣一個現象:少數掌握金錢與話語權的既得利益者例如浦志強等,善於操弄公眾和輿情,將自己包裝成公知與民眾權益的捍衛者,其實背地裡行徑與騙子無異。這位助理還披露,浦志強在經營過程中,還涉嫌其他違法行為。

樓主:江湖萬尋歡 時間:2013-02-142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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