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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監獄/中央文革辦事組組長自爆被「種」了許多病

—秦城監獄恐怖見聞:中央文革辦事組組長回憶錄 圖

作者:
自從進了秦城監獄,竟被他們在飯菜、開水中暗用藥品「種」了許多病。他們最先折騰我的牙齒,後來又對胸骨製造病痛,而給我服得最多的是興奮劑。有些藥吃下去使人暴躁,有的服後產生幻覺,最討厭的是經他們「種」下的長期不愈的皮膚病。 

1966年9月15日,張春橋江青周恩來姚文元毛澤東戚本禹、王力、關鋒、穆欣在天安門合影(從左至右)  

作者是首任中央文革辦事小組組長穆欣所寫。穆欣曾任《光明日報》總編,1966年5月28日列入中央文革小組名單中。1967年9月江青誣陷穆欣是「特務」,從此穆欣被關進秦城監獄八年,1975年5月釋放,1979年12月調任外文局副局長,1980年7月兼任人民畫報社社長、總編輯。1984年4月離休,因病於2010年9月3日逝世,享年90歲。本文為穆欣生前所寫文章《秦城監獄6831號犯人》,詳盡披露秦城監獄中令他終生難忘的所見所聞。  

1968年1月13日上午,穿著空軍制服的軍人把我送到秦城監獄。經過例行的姓名、籍貫一類的問訊,就是一場侮辱性的檢查,然后里里外外全部換上黑色的「囚服」,外面是一套臃腫不合身的棉衣。監管員把我引向牢房的路上,冷冰冰地說:「這裡不用名字,你的代號是『6813』。」很快走進里院一座三層的樓房,「犯人」正在開飯。  

走過漫長的走廊,監管員把我引進走廊盡頭靠邊的一間牢房,是這幢樓房的第1號。這間房大約是專門給新進來的「犯人」住的,同別的牢房相比較,它有兩層很厚的木板門(以後移住的牢房多是單層的鐵門,有的外頭加一層木門)。門的頂端嵌著玻璃的圓洞形望孔),是供衛兵和監管員窺視室內動靜用的;下面靠近地面有一個6寸見方的、可以打開的小洞,是「餵」囚犯的地方,這裡傳遞飯碗、菜碗、茶缸和遞送發放的生活用品,或向外邊遞送所寫的交代材料。鋼筋水泥的牆壁足有一米厚,厚牆上安的是不透明的玻璃窗,室內光線陰暗,使人感到陰冷憋悶。室內面積約有3米來長、2米多寬。靠近左面的牆壁,橫放著一張用粗糙的木板草率釘起來的木板床,只有1尺來高、3尺來寬,長度5尺多點,上面鋪著一條有許多污漬的薄褥子,一條破舊的軍用棉被。里牆窗下的鐵絲網裡面是暖氣片。雖然正在隆冬(這天是農曆臘月14日),伸手摸摸,只感到一點點低微的溫度。靠近右手最裡面的角落,是一個鐵鑄的簡陋的蹲式馬桶,大部份埋在地下(在其他牢房裡邊,近門處另闢一小室,裡邊有抽水馬桶和帶水龍頭的小磚盆)。這些就是「新居」的印象。  

過一會兒送來了午飯:一個大點的搪瓷碗裡放兩個窩頭,一個小搪瓷碗裡是菜,還有一個搪瓷茶缸里是開水,再就是一把小鐵勺。這裡的伙食特點是常年吃不好、吃不飽。麥面和大米是極難見到的稀罕物,很長時間都是一天三餐5個窩頭,隨飯給3次開水。早餐一個窩頭、一碗玉米粥、一點鹹菜,午、晚的菜,不是「開水煮白菜」,就是「白菜燉開水」,少油缺鹽,淡而無味,有時根本就沒放鹽。過了不久就是過年,這天「改善」了一次伙食,午飯給4個皮厚餡少個頭小的包子,還不如平時兩個窩頭耐飢(偶而發過蘋果,個頭比核桃大一點),故意吊人的胃口。伙食如此糟糕,主要是監管員不把在這裡受審的人當人看待。據說監管員中有一句流行的話:「大黑不吃小黑吃」。「大黑」是對受審人員的蔑稱,「小黑」指豬。蔬菜不洗不摘,三刀下鍋。飲食衛生極差,經常發生食物中毒的事。(耐人尋味的是:獲釋以後報社補發工資的時候,還被扣除在這裡的「生活費」1298.32元。)  

監獄的氣氛是靜謐的。安在房頂、用鐵絲網罩著的電燈,通夜亮著。到達這裡的第一夜,心潮澎湃,是無法入睡的。自己的事情倒不忙想了,一個人被打入監牢就什麼都不怕了,在恐懼與無畏的搏鬥中,後者已經占了上風。最思念的是親人的命運,受了重傷的妻子是否脫了險境?子女們如何生活?年過古稀的老父如何生活?弟、妹的遭遇又會怎樣?監獄故意與人作對,從1967年9月6日凌晨被綁架離家,直到1972年6月30日,將近5年根本不讓家人探望。既不許見面,也不許寫信,音訊杳然,生死未卜,格外懸念。  

監獄的夜裡反倒不那麼平靜,不時有一些聲響衝破漆黑的夜空傳來。「犯人」中有些人還是孩子,病痛的呻吟,絕望的呼叫,令人心悸。在我們這座樓房的頂層,有一個操廣東口音的姑娘,日夜不停地大聲「廣播」,就像廣播電台的廣播員一樣,連續講些聽不懂、或者雖然聽懂了對其所講內容卻未留下任何記憶的話。在近旁相鄰的一座樓上,有一個年輕的姑娘連續不停地唱歌,不分晝夜地唱著,而且總是重複著那幾句歌詞。常識告訴人,她們不堪這裡給予的侮辱和損害,被迫害得神經失常了。這個時候,監獄正處在軍管時期(1967年11月實行軍事接管,1973年春季才結束軍管,由軍隊重又交回公安部接管),林彪、江青、康生、謝富治一夥,把這裡變成了殘酷迫害革命幹部的場所,大搞法西斯式的審查。來到這裡接管的軍人,只會做一件事,不擇手段地折磨人、侮辱人、搞點叫人哭笑不得的小動作,丟盡了人民解放軍的臉。當然這都是「長官意志」造成的,「長官」的謊言扭曲了他們的靈魂,把所有的受審人員都當成十惡不赦的敵人。當然也與他們自己的素質有關,遇事不懂得想一個「這是為什麼?」  

這次冤獄來得突然,彎子轉得太陡(作者原為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編者),一時難以適應,有過許多遐想。這座監獄原是建國後修建,專門囚禁國民黨戰犯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反革命分子的。自己加入共產黨已逾30年,經過漫長的革命生涯之後,忽然被當作敵人關在這種地方,囚禁在共產黨的監牢裡,思想上無法接受,心情是異常憤慨的。面對群魔亂舞的現實,內心裡也感到無窮的憂慮。可是回顧自己親身的體驗,雖然眼下江青一夥權傾天下,但不相信她們能夠「成功」。不論江青自己如何天馬行空,狂妄自大,但她根本不具備辦大事的素質,成不了氣候,「兔子的尾巴,長不了的。」只要黨有希望,個人的坎坷又算得了什麼呢?這樣一想,激盪的心情就平靜下來。  

在這裡,朝朝暮暮,儘是空閒時間,思潮滾滾,常將自己引嚮往昔的回憶。想得最多的,是在青年時代一起走向革命而已逝去的戰友們的身影,是那炮聲隆隆的戰鬥的年代。在嚴峻的戰爭歲月里,不少一同戰鬥過的同志倒了下去,他們或者犧牲在戰場,或者歿逝於病床,都為人民創造美好的生活流盡最後一滴血,都是黨和人民的英豪。同他們比起來,我們能在黨的哺育下健康成長,能夠親眼看見「「「新中國」」」的誕生和興盛繁榮,是莫大的幸福。  

回顧自己成長的歷程,對黨的培養教育,始終懷著感激的心情。而今雖然被人潑了一身污水,但是歷史的事實是最過硬的,任何謊言和誣陷都抹不掉。那些躲在陰暗角落裡的陰謀家終會被揭穿,強加在一個革命者頭上的冤情總會得到昭雪,是非的顛倒只是暫時的現象。因此,不論到了什麼時候,出現任何險惡的情況,都要堅定不移,經得住考驗。在思考的過程中,醞釀了一首激勵自己的小詩:「君既來之則安之,『在劫難逃』應識時;私、疑、偏、忍除未盡,毀、貶、誣、陷總有辭。撞鬼怕鬼鬼益狂,見怪不怪怪自逝;『塞翁失馬』福抑禍,笑問鐵窗恢可知?」這樣的意境成了自己的精神支柱,激勵自己比較平靜地坦然度過2807個孤寂而嚴峻的日日夜夜。  

曾見一份調查秦城監獄當局肆意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採取法西斯手段殘酷迫害革命老幹部情況的材料,揭發這裡打罵、體罰成風的事實:「拳打腳踢、『噴氣式』、扭胳膊、揪耳朵、撕頭髮、撞牆、棍子打、大鐵鑰匙捅、罰站、脖子裡塞雪球、冬天夜裡拉出去冷凍,等等,形式多種多樣。楊奇清同志1968年遭到毒打,肺部受了嚴重內傷,以致過早逝世。1972年10月整頓中,參加學習的59名監管員,自己檢查從1971年底以來,打人或變相打人的就有38人。受審人員張卉中(女),1972年1月因向監管人員要報紙學元旦社論,發生爭執,當即遭到痛毆,鎖骨被打折。監管員以下流語言辱罵受審人員,更是司空見慣。女監13名監管員,自己檢查罵過人的就有12人。」這裡面所講被打骨折的張卉中,就是我的妻子。張卉中在獄中還遭到各種殘酷的迫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九死一生,出獄後不久就含冤逝世。  

這份材料還揭露了這裡濫用鐐銬等戒具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中有明確規定:『犯人可能有逃跑、暴行和其他危險性行為的時候』,經批准可以使用戒具。『但在上述情形消除的時候,應當立即消除。』在這裡,對並無上述情況的受審人員濫用戒具,有的幾年也不解除。康生還曾直接插手。1968年1月3日,他在一個報告上批:『劉仁、崔月犁、馮基平、徐子榮等這伙反革命敵特分子,出賣黨、政、軍核心機密,叛黨、叛國,罪該萬死。對他們不能用一般對犯人的方法對待,要防止他們自殺,打擊敵人的頑固態度,將他們銬起來,進行嚴厲地、突擊地審問工作,使敵人徹底的繳械。對這些人應向他們宣布逮捕,送進監獄。』根據已查到的材料,劉仁、崔月犁同志自入獄即帶手銬,直到1972年1月22日才去掉,長達4年之久」。  

就我個人說,整個被關押的日子裡,還未遭受過鐐銬和皮肉上的痛苦,卻受到嚴重的精神摧殘和藥物的毒害。  

表面上看,監獄當局似乎對受審人員很「愛護」,說是要防止自殺,入獄後先沒收了皮帶和一切繩帶性質的用物,免得用來勒脖子上吊;把木、竹製的筷子都換成勺子免得扎喉嚨尋死;金屬的餐具換成搪瓷、塑料的,免得發生意外;等等。可是實際上,這幫心狠手毒的偽善人,卻在暗中故意使用「啟發」、「暗示」、「刺激」諸種卑劣手段誘導某些人自殺。  

1969年2月16日是農曆除夕。關在這裡的人,絕大多數屬於無辜,都是冤屈的。有些人百思難解,想不開。逢到節日,思念親人,更易走上絕路。這時我住3樓83號牢房。這天午夜,監管員發現關在隔壁牢房裡的人自殺。他們不是悄悄地把死者運走,故意大喊大叫,叮叮噹噹,把整幢樓上已經熟睡的人全都吵醒。這不是故意「啟發」人們的邪思,刺激人們的感情麼?  

這年4月2日,我從3樓搬到1樓27號牢房。一進門,便見已經蒙上塵埃的白牆上,印著幾個血手印。顯然,這裡前面的「房客」出了事。他們原應及時消除牆上的血跡,卻故意保留下來讓人「觀賞」,當然是別有用心的。在這裡住下來,又在床頭牆壁上發現有人在自殺前用指甲劃刻的「遺言」。具體的詞句忘記了,只記得那意思是講自己受了冤屈,以死向黨表示自己的清白。因覺察他們不懷好意,便分幾次在衛兵腳步聲走遠了時仔細看完,此後再也不望一眼。衛兵沒有見到我觀看過,又不見有任何哀傷表現,以為我未「發現」牆上的「秘密」,監管人員故意對我設下一個小小的圈套。有一天上午放風回來,剛到門口,就貝室內有幾個專以害人為能事的監管員,正朝床頭牆壁指手劃腳地議論。見我進來,其中一個故意指著床頭責問:「你在這裡亂寫些什麼,故意違犯監規!」我明白了這班奴才的用意,連往那裡望都不望一眼,冷峻地搖搖頭說:「我沒在任何地方寫字,也不想知道那裡寫了什麼!」不論他們再說什麼,我都輕蔑地望著他們默不作聲。這班披著人皮的豺狼,卑鄙、墮落,竟然如此的無聊、無恥,他們褻瀆了人的尊嚴。他們感到無趣,一起退走。我怒目望著他們離去的背影,不禁在內心裡詛咒起來:「老子為什麼死?我要勇敢地活著,比你們活得更長久、更快活,好看到你們的下場!」  

監獄裡設有醫療所,也有醫護人員。醫生的職責本是救死扶傷。在革命戰爭年代,即使對於放下武器的敵人,也要發揚人道主義,給予傷病人員以充份的治療。但在這所監獄裡,某些醫生不論是自覺自愿或者被迫,卻在執行林彪、江青一夥「醫療要為專案服務」的方針,傷天害理,不僅不為人治病消災,反而給「無病者『種』病」、使有病者早亡。  

自己身體素來比較健康,秦城冤獄開始時未滿48歲。此前參加革命工作30年間,很少同醫藥打交道,僅因割治砂眼於1949年在廣州住過兩周醫院,以往就連感冒之類的小病都很少見。自從進了秦城監獄,竟被他們在飯菜、開水中暗用藥品「種」了許多病。  

他們最先折騰我的牙齒,後來又對胸骨製造病痛,而給我服得最多的是興奮劑。有些藥吃下去使人暴躁,有的服後產生幻覺,最討厭的是經他們「種」下的長期不愈的皮膚病。  

從進秦城不久直到林彪垮台,前後將近4年,他們經常連續給我服興奮劑。每月總有10至15天,什麼時候都很興奮,晝夜都不眨眼,毫無睡意,也無特殊疲睏的感覺。他們這樣做,意在毀壞我的頭腦,不但影響記憶力,還可能導致不能再寫文章。

1972年底傳達了毛澤東、周恩來不許對受審查人員實行法西斯手段管制命令下達後停下來,可是臨出獄時他們暗中又在飯菜中下了藥,害得到家後連續幾天一直處於興奮狀態中。因被連續毒害數年,頭腦受到了極大傷害。押進秦城之前,關在衛戍區的時候,光明日報報社全部職工200多人,還曾默寫出所有人員的姓名,也能記得各人的面貌;及至從秦城出來回到報社,連編輯部的人名也記不全了。自己從事讀、寫幾十年,這時有許多字都忘記了,以後連續抄錄了幾本書才恢復記憶。開頭看電視只能觀看新聞節目,形像化的東西難以容受,電視劇和電影故事片看了心煩。延請中醫治療、調理了1年多,方始恢復正常。  

過去胸骨從無異常感覺。1969年後,幾乎每天午飯後都覺得胸骨疼痛,時輕時重,每次疼痛一陣自行消失。自己說不來是什麼毛病,般還能挺得住,便不理會。有一天午後,胸骨痛得特別厲害,坐在那裡強忍著,臉上汗水直流。衛兵不停地從□望孔里張望,意在等我喊「報告」求醫。我卻強力忍著,默不作聲,睬也不睬。最後他倒忍不住了,伏在門上問道:「你病啦?給你找醫生吧!」我才點頭示意。須臾有人來把牢門打開,領我到醫務所,醫生決定透視。監獄裡看病,只給發藥,從不告訴是什麼病。透視完了,醫務人員故意低聲嘀咕,卻又讓你聽見「癌」一類的字眼,叫你惶惑不安。因為每次疼痛發作都在飯後固定時間,我已懷疑是惡作劇,是因服藥造成的。有兩天午飯時把菜全部倒掉,屆時疼痛便未再現。知道疼痛確由飯菜中來,癌的疑慮不攻自破。如今出獄已近20年,其間胸骨從無異感。  

入獄時牙齒是齊全的,過去曾經修補過一顆牙齒,已經穩定多年。入獄後不久,他們便用藥物折騰牙齒,左邊3顆臼齒,周期性的疼痛發作,時間長了逐漸動搖。1972年底傳達毛澤東、周恩來的指示後,飲食方面有所改進。例如飲水,本來按慣例應當供應充足的開水,可是直到1972年12月,還是隨飯給3次飲水。此後又在飯外增加3次開水,每天6次。可是每次給水,又搞名堂:這次喝了或許就會引起牙痛;下次給水喝了也許立即止痛,也可能牙痛愈烈。這既是肉體上的摧殘,給水時的戲弄又是精神上的折磨。折騰幾年之後,終於把3顆牙拔掉。但又一直不給補,兩邊相鄰的牙齒受其影響,也漸動搖。而從拔掉那天開始,又以「病號飯」為名,強給喝了幾天名為「湯麵」而卻有「湯」無「面」(只幾根麵條)的「麵湯」,讓人連續多天挨餓。  

他們擅自規定受審人員「一側睡」,就是夜裡只准面向牢房的觀察孔睡覺,不准仰臥,不准翻身,更不准背向觀察孔坐、臥。直到1972年7月28日才宣布廢除。從1968年4月2日到宣布廢除時,我一直右側睡了1578天,養成不易改掉的痼習,若加改變,就難以入睡。至今已經過了20多個年頭,依舊未能矯正過來。  

他們還強制受審人員遇事必須高聲喊「報告」。不管要同他們談什麼事,不喊「報告」就都置之不理。自己生性倔犟,不願自甘卑賤,拒絕服從這種帶侮辱性的規定。從1968年1月13日進去,到1975年5月14*****,始終沒有喊過「報告」一次。他們為了將人制服,就在一切事情上刁難。我的一把牙刷,1967年9月8日在北京衛戍區用起,整整用了1267天。早就用得沒有毛了,多次要他們換,但如不喊「報告」就不給換。我就用這把牙刷繼續刷牙,直到1971年2月間,他們看到上邊一根毛也沒有了,才給換了一把新的。  

關在這裡的,有不少黨政軍的高級幹部和各界知名人士,也有不少同樣無辜的年輕人。他們中間有些原是曾受江青一夥重用過的紅衛兵,當被他們使用完了,為著滅口;或者在給江青一夥辦事中出了差錯,就被作為犧牲品投進監牢。

1969年4月下旬,「九大」開會後期,距我住的一層27號房間左側不遠,拘押進來一個男青年。在放風時聽他自言自語地叫喊,自稱上了陳伯達的當,說陳叫他做了一件什麼害人事情,然後把他送到獄中來。他進來就整天高聲喊叫冤枉,因為反抗衛兵的干預又常發生爭吵,監管員用盡一切手段,沒有把他壓服。過了兩天,大約由於從他身上沒有逼出口供,在還相當寒冷的初春(暖氣早已停掉),拿走他的棉被,也不給他飯吃或者總不給他吃飽。就在窗外高音喇叭傳出廣播電台歡慶「『九大』成功」「圓滿」閉幕的時刻,他卻晝夜不停地大聲在室內哀叫:「毛主席!林副主席!我餓呀,我冷呀!」形成極大的諷刺。獄卒怕被別人聽見「影響不好」,關掉他的窗戶。他那些悽厲的喊叫聲,仍然穿過牢房門窗的縫隙,衝破寒夜的寧靜,在漫長的走廊里迴蕩。不論這個人的情況如何,不管他作了什麼樣的壞事,從牢獄當權者對他的態度來看,他定是一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受害者。他所發出的悽厲的哀叫,引起所有「犯人」的同情,也引起人們的遐想。  

自己本來無罪,他們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投入牢獄,不過為的滅口(用興奮劑毒害頭腦也是為了滅口)。因此關進監牢以後,很少問訊。將近8年間,只在1969、1971和1972年有過3次「審訊」。  

進秦城1年多,1969年4月中旬,「九大」開會期間,中央專案組和報社造反派各3人首次「提審」。一見就要我「向毛主席請罪」。說「現在外面每天向毛主席『早請示、晚匯報』,你應向毛主席請罪!」我說:「有錯無罪。祝毛主席萬壽無疆!」他們提出要我寫一篇自傳,還有50份各地向我「外調」的問題要我答覆。這次並未談到什麼實質性的問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之類的套話也沒有講。不大工夫就結束了這場戲。  

又過兩年,1971年5月下旬,開始一次延續106天的馬拉松式的「提審」。來的人中有中央專案組中一個叫張宏學的人(張卉中稱他「審判員」),報社的楊羅王3人,還有駐報社軍宣隊隊員。他們一上來就提出兩大問題,是逼我「交代」在《光明日報》工作期間,在報紙上放過什麼毒;一個是逼我「交代」報社「五一六分子」名單。  

關於前者,我說前後在報社工作10年,其間報紙上發表的新聞、文章約計1.2億多字,不記得都是什麼內容,也無法對每個字、每句話負責。  

關於後者,我說,不知道「五一六」為何物,說不上誰是誰不是。只能把所知道的幹部情況說一說,由你們判定誰是誰不是。我就按照報社人員花名冊,自上而下,從副總編、編委、部主任起,照實歷述他們的簡況、優缺點,逐個「介紹」。他們非常不樂意地皺著眉頭、耐著性子聽了一天。第2天,我仍繼續往下講,他們再也忍不住了,楊羅王們拍桌子大喊:「是叫你交代『五一六』,不是叫你給幹部作鑑定!」我就閉起嘴巴,不再說話。這時,那位姓王的拿起姚文元的《評陶鑄的兩本書》,念其中有關「五一六兵團」的一大段話。念完了,他們說,「要你交代的就是這個五一六兵團的名單。」這種無中生有的事,怎麼回答?任憑楊羅王們大聲叫、拍桌子,我都不再說什麼。結果,又僵持下來。  

本來,我被綁架前,天安門觀禮台出現的「炮轟周恩來」大標語,署名就是「五一六兵團」。其後聽說,所謂「五一六兵團」就是江青一夥唆使的一些人。在我被投入監獄後,他們卻又利用「五一六」來誣陷幹部、殘害異己。1967年9月10日,謝富治接見中學生代表時曾說:「五一六兵團非常反動,又非常渺小,他們人數不超過50人,其中相當多是受蒙蔽的年輕人,真正的壞人不超過10幾人,可能有點後台老板、走資派。」可是以後他們在全國範圍大抓「五一六」,它像「叛徒」、「特務」、這些字眼一樣,成了陷害無辜的一頂大帽子。杜保同被他們非法綁架押回內蒙之前,就被吳法憲扣上「五一六骨幹分子」的帽子。他們在《光明日報》職工中就打了108個「五一六」分子(也有人說將近100個),這些無端被加上罪名的人都沒有「根」,如今過了幾年之後,他們又來秦城找「黑後台」,抓我這隻「黑手」,豈不好笑?  

他們蠻不講理,連續追逼。當時也被囚禁在秦城監獄裡的師哲同志,以後回顧在這裡所受折磨時說:「有真理的卻無起碼的生存權利,無真理的卻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10年浩劫中,一切事情都是這樣是非顛倒的。每逢這幫人前來「提審」,望著那幾個一本正經地坐在那裡喋喋不休、信口開河時,心裡都浮現出這樣的想法:「我和他們的位置坐錯了,應當顛倒過來!」  

逼交名單的事卡了殼,他們又回到報紙內容的問題上,指責我在報上「放毒」,宣傳「揪軍內一小撮」,「反軍」、「亂軍」。以後翻來覆去就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如前所述,1967年7、8月間的中央告武漢軍民書、《紅旗》八一社論提出這個口號,毛澤東有批評,王力、關鋒被追究。但是這個口號原是林彪本人先提出的,怎麼能要報紙負責?所以我只說報上發表了含有這個口號的文章,自己有責任,有錯誤;他們硬要說是「罪行」,就又頂起牛來。其實,他們表面整我「反軍」,實際上是要逼我承認「反林彪」,但是他們又不便明講轉遞杜保同揭發葉群「黑材料」的事。這樣扯來扯去,延續了106大,已到9月初。最後一天臨完的時候,他們還提出一些問題要我繼續「交代」。可是,隔不幾天,他們極力衛護的「林副統帥」折戟沉沙,這次以追查反林彪為主題的「提審」只得告吹,這伙「審判官」再也不見來了。  

「提審」停下來,又過了一年多,直到1972年底,他們又到監獄裡來逼供,改在歷史問題上糾纏。這時我已陷入冤獄5年多,他們派出許多人員,耗費巨量財力,並沒找到任何證據,只好偽造「證據」栽誣。這次「提審」斷斷續續又延續了很長時間,他們偽造兩個「證據」、提出兩個問題。給我看的「證據」是兩張照片。因為是無中生有的捏造,照片上有破綻,不堪一駁駁。參與「提審」的楊羅王中有兩人以照相為職業,但這兩張照片偽造得並不高明。要求看原件,他們不敢拿給我看,仍舊反覆糾纏,直到作結論的時候。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秦城監獄6831號犯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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