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一位叫梁啓超(與歷史名人重名)的市民致電南都記者,稱其最近在修葺老屋時發現一張67年前的老借條,借條證明游擊隊從梁啓超家借了8根金條、5000大洋,還有38石零70斤大米。近日,梁啓超將此事反映到蓬江區民政局,該局稱沒有政策無法兌現,建議他將借條捐給國家。
借條已變黃,字跡工整清楚
在梁啓超的家中,南都記者見到了這張老借條。早已變舊變黃的借條上寫著,「今借到大井頭村鴻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擔(石)七十斤、大洋伍仟圓、金條八支,每支一兩。待勝利後由當地縣政府償還,付息二分。建議將鴻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後人須保護及照顧。此據在償還之日終結。」署名是「新鶴人民抗日游擊三中隊李兆培」,時間是「民國三十三年十二月廿九日。」毛筆書寫的繁體字跡清晰工整。
借條中所指的鴻文三姐正是梁啓超的三媽,而李兆培是當時新鶴人民抗日游擊隊三中隊的中隊長。據梁啓超介紹,2010年,他也在故居發現過一張借條,也是李兆培所立,借的是60斤大米,後來經過江門市劉海市長批示,蓬江區民政局獎勵給他2萬元。
第二張借條讓梁偉詩矛盾起來。上月底,他意外看到了惠州博羅的游擊隊借據事件報導,於是決定讓媒體介入此事。
老游擊隊員:這件事我知道
梁啓超介紹,鴻文三姐並非其生母,而是其父親的三太太,是家中當家的。他二哥的女兒梁月嬌是新鶴抗日游擊隊的成員,曾不止一次帶游擊隊員到梁啓超家借糧,當時還立下了借條。
為了證實此事,梁偉詩還走訪了今在廣州的老游擊隊員簡惠仙。現年97歲高齡的簡惠仙當年在梁偉詩家鄉當小學教員,搞地下工作。2011年4月26日和5月7日,梁偉詩兩次走訪了簡惠仙老人,「問及第二張借條,她說,『這件事我知道,但數量就不清楚。"
希望兌現借條解決家庭困難
「第二張借條的出現,再次證明了我梁家傾盡家財,支持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進行抗日戰爭。」梁啓超說,現在的家境早已不比當年,原本住在農村的他靠大姐的幫助才在市區買了一套三室的房子安享晚年,家中擺設陳舊簡陋,靠民政局的補助維持生活。
梁啓超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希望能再次兌現借條以解決家庭困難,但均未果。蓬江區民政局局長建議梁啓超將借條捐獻給國家。梁啓超表示不能接受。「第一張借條既然給予了獎勵,就說明承認借條是真的了,而第二張又是同一人同一筆跡,如何不能進行兌現呢?」
說法
律師:借條失去追溯時效
針對梁啓超的兌現要求,昨天,南都記者採訪了廣州合邦律師事務所的郭曉竹律師。她表示,此借條是1944年所立,當時民法通則還沒有頒布,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是不支持的,除非後來又有新的補充協議。此外,從追溯時效上看也已經過了20年的追溯時效,所以也沒有辦法利用法律武器來追回這筆債務了。
反應
民政局:沒政策兌現難
對於梁啓超的借條問題,蓬江區民政局局長鄭池濃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政策,兌現存在困難。「首先第一個問題是當時正是抗日戰爭時期,所謂勝利就是抗日戰爭勝利,而當時是民國政府,並非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以現在拿來兌現從主體上說就不對。其次,目前沒有針對這類借條如何處理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就沒有辦法為其兌現。」
鄭池濃表示,此前梁啓超拿出一張借條時,政府考慮到其家庭為革命做過貢獻,而且梁家生活也較困難,所以就給了兩萬元的獎勵。「我們還寫了一份協議書,其中就寫到我們是獎勵,不是兌現,而且也寫明以後不能再以借條為理由提出其他要求。」因此,鄭池濃建議梁啓超,將這個借條當作文物捐獻給政府。
原標題:游擊隊借條難兌現 8根金條5000大洋成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