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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罵尋親兒子太物質!15歲男孩以死明志!

前兩天,流調中最辛苦的人讓很多人淚目。很多人還說他更新了人活在世上最心酸的等級。

1級到10級,無非是一個人逛超市、吃火鍋、看電影、去遊樂園、搬家、手術等等。網友們說,流調中的男子就是第11級:一人、兩年、28年、尋子。

那這個尋親的15歲男孩劉學州,可能就是第12級:一人、兩次被親生父母遺棄、三個月被父母賣掉換彩禮,四歲時養父母雙亡被罵野孩子,尋親被生母拉黑、被開三家公司的生父罵白眼狼,被網暴後以死明志---不是炒作,我只想有個家。

這些還是目前所披露出來的全部細節。他短暫、卻又充滿命運玩笑的一生里可能還經歷了初中男老師的猥褻等等...

小學州沒那麼幸運,父母不是「孫海洋」。麻繩專挑細處斷,噩運只找苦命人。

如果沒有「人販子」,親生父母是賣家,你該怎麼辦?

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孫海洋認親,官方的認親儀式、民間的直播跟拍,讓無數人潸然淚下,也點燃了這個十五歲男孩的心。

自從四歲的時候,養父母離世,他只能跟養父母的親戚一起住,關係隔了一層又一層。原來,「寄人籬下」的生活還能再有一次下限。

他說自己成了寄宿生,被欺負。他說自己被男老師猥褻。怪誰呢?怪自己是「野孩子」。

「野孩子」想要一個家,卻成了他生命真正的倒數計時。

當警方告知他的DNA比對結果,找到親生父母了。劉學州會不會也在幻想啊?

幻想自己不是野孩子了。是割捨不斷的血緣給他真正的家和家人。

幻想生父繃住男人的尊嚴,只能緊緊拉住兒子的手再也不分開。

幻想生母撲在他的肩頭,放聲大哭。

原來真的是幻想。因為這裡面根本沒有萬惡的人販子。賣家就是他要找的親生父母。原因是賣親生孩子換倆人結婚的彩禮。

因為要步入婚姻,組建家庭,所以需要把三個月大的親生孩子以2.7萬元的價格出售。

大白話說,這叫「牛頭不對馬嘴」、「喪盡天良」。術語說,這叫「拐賣婦女兒童罪、遺棄罪」。

可惜,無論小學州是死是活,這兩項罪名都已經超過追訴時效了。

作為三個孩子的父親,我特別不能接受這一點。就跑去諮詢自己的律師朋友。難道,就讓天道如此不公嗎?

他說除非,最終能夠認定孩子的自殺跟親生父母的拐賣行為有關係,屬於結果加重情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的話,才能在超過追訴時效後繼續追訴。

我剛剛把心放下了一點點,他又告訴我在這一點的認定上很難,而且會有很大爭議。也就是說,很可能還是無法追訴那對遺棄親生孩子兩次的父母。

要不然就是,親生父母在遺棄劉學州的這麼多年內有過其他犯罪記錄,那還有一線生機。

為什麼?

到了今天,我們的DNA技術可以鑑定血緣。但是,鑑定不了人心!

我們醫生、警方的努力,可以舉辦一場認親儀式。但,人力不能做到「團圓」!

親生父母是賣家,你該怎麼辦?

如果所有的人販子都跟被拐賣的孩子說,你是親生爸爸媽媽賣給我的。別想著跑路了。沒有用!那些孩子們會怎麼辦?

尋親孩子想要一個「家」=貪圖物質的白眼狼

現在,兩位「人販子」又需要重新步入婚姻、組建家庭,所以自顧不暇。

十五歲的劉學州從作出尋親的決定開始,與養父母家親戚的關係在本質上已經「雪上加霜」。沒有工作能力的孩子,回不去了。

15歲的孩子需要一個「家」。太奢侈的話,那就租一張床、租一個房間。

親生媽媽懶得廢話,直接拉黑他的微信。

開著3家公司的親生爸爸在朋友圈裡訓斥他是「白眼狼」、「網絡乞丐」,上門賣慘成功。

一瞬間,沒能獲得世間溫暖的劉學州要承擔四面八方射來的「箭」。

「你居然穿名牌衣服誒?」

「你居然獅子大張口,要房子哈哈哈哈。房子多少錢?你想逼死你爸媽?」

「又來博眼球?都有錢去旅遊。還在這賣慘。」

在部分媒體的報導下,在眾多網友的評論下,在親生父母的指責下,本來都準備上訴的劉學州在他精心挑選的旅遊地---三亞,那片美麗的海邊自殺了。

不尋親,反而能半工半讀活到18歲,畢業成人。到社會上,自食其力。

尋親,反而讓收養家庭的長輩們因為在當地人緣、口碑崩盤,再也不管他;讓親生父母對他惡語相向,15歲的孩子得以死明志,

他才十五歲啊,怎麼叫他學會「人間清醒」?怎麼叫他放棄幻想,自力更生?

如果只是親生父母棄養,決心上訴求公道的他也許還有一線生機。

那些跟親生父母「無意識聯合」起來抹黑他、造謠他的「鍵盤俠們」呢?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劉學州」的悲劇,還有多少孩子正在經歷?

15歲的孩子身心裡里外外都是「箭」!社會用污言穢語射向他的「箭」!

以後,會不會所有被棄養、拐賣的孩子們不能去尋親,也不能對親生父母提出一點跟物質掛鈎的要求,否則都會被大眾認為是「別有用心」!

15歲的孩子被生父、網友罵「心機」,那25歲、35歲的尋親人是不是會被罵得更難聽?

人販子、買家會怎麼對那些孩子們說呢?你看見你的父母敲鑼打鼓來找你了嗎?沒有的話,就別想著離開。不然,在我這還有生路。出去,死得更慘!

等到年邁的親生父母主動來找一把年紀的棄養子女之時,也要小心。雖然棄養子女不提物質要求了,但是父母的贍養要求也是「正當」的,被廣大「鍵盤俠」們聲援、力挺的。

難道,那個時候也只能「以死明志」,才能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嗎?

親戚或與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鍵盤俠們總會忘記這個孩子,這些家庭......而失去的生命,再也回不來了。

希望,下一個「劉學州」不要再經歷世間的明槍暗箭。能夠穿上鎧甲、堵住耳朵,堅定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網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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