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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土地革命"究竟是怎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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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黨的"土地革命",從一開頭就具有鮮明的功利目的,那就是以"打土豪"籌軍餉,以"分田地"將貧苦農民套住,讓他們成為"擴紅"(擴大紅軍)的對象,變為自願或不自願的炮灰張戎毛傳曾介紹過,偉大領袖毛主席曾搶了滿滿一箱珍寶,乃是歷年"打土豪"積累所得,後來交給了"蘇維埃銀行行長"毛澤民。此事現在連我黨媒體都承認了。可見與長毛的太平天國一樣,搶劫確實構成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GDP的主要來源。而紅區的兵民的比例也遠遠超過了國民黨統治區。但它同時也給蘇區帶來了巨大的政治和經濟上的災難。

因此,歷史事實證明,不是我黨殺人越貨的土地革命贏得了人民支持,而是後來的開明政策贏得了人民支持。這毫不足怪--就連資深中共人士,都未必受得了共黨那套殘忍手段。紅軍創始人之一龔楚將軍之所以投降國民黨,就是因為中共對人民殘酷無情的壓榨迫害違背了他當初參加中共的初衷。他還認為,當年他們在廣西百色搞的類似張國燾在川北根據地實行的開明政策非常成功,很惋惜中共沒能那麼做。

很難設想,如果我黨在抗戰期間搞的也是在蘇區那一手,還會有無數嚮往民主自由的熱血青年,從國統區前赴後繼地奔向延安。更不用說它必然激起廣大農民的反抗。實際上,我黨在1947年在華北搞土改就曾激起大規模暴亂。只是官修黨史上從來不提,我本人是在老美拍的文獻片上看到的。

因此,即使是從奪取政權的需要以及策略上來說,所謂"土地革命"也是根本沒有必要的--如上所述,我黨成長最快的時期,恰是停止了"土地革命"的時期。光這一事實就足以證明"土地革命"並非我黨成長壯大之必需。如果說紅軍起事之初還別無選擇,只能靠這種土匪手段籌款擴紅的話,那麼,在抗戰結束後我黨擁有了百萬大軍,統治了上億人口之後,完全可以靠收稅維持戰爭開支。即使不夠,若只是為了籌餉,也用不著暴力清算地富,血腥屠殺他們。中國計程車紳集團從來習慣於被官府敲詐,要搶光他們的錢並非難事。他們完全會乖乖獻出所有的財產與土地,絕不會反抗,正如後來"公私合營"時資本家敲鑼打鼓抬著"囍"字上街遊行,歡呼政府笑納了他們慘澹經營終生的企業一般。

在我看來,"偉大領袖"毛主席之所以熱衷於暴力土改,其動機與他執政後毫無必要地搞了30年的"階級鬥爭"同出一轍。他之所以要把踐踏、蹂躪、毒打、殺害"階級敵人"變成中國人的生活方式與人生常規,並不是出自什麼經濟理由,而是因為他把暴力犯罪當成了毛教的首要教義。在他看來,使得群眾大規模暴力犯罪,不但是對他們忠誠度的"考驗",能讓人民大眾獲得一種病態的揚眉吐氣翻身做主的"解放"感。這裡面既有策略上的精明算計,又有宗教上的執著--在他看來,人民群眾只有通過這種對敵鬥爭的血的洗禮,才能提高革命覺悟,堅定革命立場,把自己改造成真正的無產階級戰士,才能防止"資本主義復辟",共產主義也才能夠實現。

這就是他為何如此強調"革命的徹底性",為何會對"妥協"、"折中"、"調和"如此深惡痛絕,為何會對"運動煮成夾生飯"如此忌諱。不從宗教的角度去透視他的內心,就根本無法理解那些毫無必要的犯罪。說到底,毛的最可怕之處,乃是他把邪惡提煉成了一種宗教美德,而且使得幾乎全部中國人都跟著他這麼相信。

因此,竊以為,為毛的暴力土改找經濟理由,無異於認為毛在執政後搞了30年的"階級鬥爭"也有類似必要。有趣的是,許多人海外的"自由知識分子"諸如林思雲輩認為,"土地革命"為中共贏得了農民的竭誠擁護。如果此論成立,似乎也可以說那30年的"階級鬥爭"也符合大多數中國人的利益了。

至於農民問題是否真構成了"舊"社會的深重危機,我已經在舊作中論述過了。這裡再扼要重述一遍:

1)毫無證據提示民國時代的土地兼併已經到了類似明末的嚴重程度。相反,據國內學者高王凌先生的翔實考證,民國時代根本就沒有發生嚴重的土地兼併。

2)當時無論城鄉,貧富對立根本就沒有今日嚴重。事實上,就連越飛都承認:"階級分化無論在蒙古,還是在中國遠未強烈到克服民族團結情緒的程度。"(林軍:《初期蘇聯對華政策的內部分歧》,《世界歷史》1995年第2期,第54頁)。

3)在民國期間,除了豫匪白朗的"起義"外,從未發生過自發農民起義。除了所謂秋收起義的部分武裝來自於農民軍之外,就連我黨也沒本事煽起農民暴動,黨史上有名的"起義"基本都是兵變。相反,朱德的湘南暴動還引起廣大農民的反抗,這點連老一輩無恥階級革命家曾志同志都不能不在回憶錄中承認。

4)當時農民的主要困擾,不是地主的剝削造成的,而是天災人禍相結合帶來的苦難。這兒所謂"人禍",指的是多年的戰亂(特別是抗戰)與官府因為戰亂加重了對農民的搜刮力度,因而激起民變。例如1944年豫中會戰期間,河南廣大農民群起配合日軍截殺我軍,這事實連國府都不能不承認:

"此次會戰期間,所意想不到之特殊現象,即豫西山地民眾到處截擊軍隊,無論槍枝彈藥,在所必取,雖高射炮、無線電台等,亦均予截留。甚至圍擊我部隊,槍殺我官兵,亦時有所聞。尤以軍隊到處,保、甲、鄉長逃避一空,同時,並將倉庫存糧搶走,形成空室清野,使我官兵有數日不得一餐者。......其結果各部隊於轉進時,所受民眾截擊之損失,殆較重於作戰之損失,言之殊為痛心。"(《中華民國史檔案叢刊:抗日戰爭正面戰場》,1252-1253頁)

這真是中外戰爭史上的奇觀:本國百姓襲擊國軍造成的損失,竟然大過了外軍給國軍造成的損失,由此可見持久抗戰造成的艱辛生涯,對國軍乃至國府官員計程車氣與紀律起到了何等可怕的敗壞作用。但這只是人民與官府官軍的矛盾,並非貧農與地富的衝突。不難想像,如果地富真是如我黨神話中描寫的那種青面獠牙,則貧民也會如起來襲擊國軍一般收拾他們。然而終民國之世,似乎從未發生過這種事變,有的只是華北農民起來反土改的暴亂。由此可見,當時的農民問題根本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社會問題,我黨的"土地"革命反倒製造出了直到今天還在困擾中國的無窮難題。

附錄:紅四軍政治部編《籌款須知》摘要(引自《博訊·析世鑒》)

關於中共當時在控制區的搜括,直如水銀瀉地,無孔不入,擄人勒贖,無惡不為,茲將當年紅四軍政治部所編的「籌款須知」的原始資料,摘要如下:

一、一網散開、精密調查

在敵情(指國民黨--引注)許可下,所屬部隊應儘量以連或排為單位,散布在周圍地區。這樣如網打開,越收越攏,易散易收,既便於指揮督促,土豪一個也跑不脫身。部隊已經布置,便立即精密調查一切情況。進行辦法,要靠自己調查,具備耐煩、精密兩個條件。進行調查的時候要找到貧苦勇敢的工農份子或流氓份子去偵查判斷,不要問:這裡有土豪沒有?姓甚名誰?只在側面,裝著買米的樣子去問;或幫著他做事,在說家務話中去探討;或找些財物、鴉片煙、酒肉等,秘密給那些貧苦工農、小孩或流氓份子,以引誘他說實話。一方面的調查恐不確,要有幾方的調查,深入群眾,有組織的進行調查,至準確而後止。

二、迅速捉人、適當待遇

人是活寶,捉到人籌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注意運用便衣隊,找本地人參加組織。隊員化裝各色土民(每次要不同),暗藏手槍,分途出發,特別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曉、黃昏兩個時候。捉到本人當然好,就是當家的獨生子甚至家屬以及走狗也都可以。對於已捉到的人要適當待遇,按當地人情風俗及其家庭情形,分別人的輕重,普通以當家的、父母、獨生子以及上有父母下有兒女的為最重要。同時未嫁的獨女;或懷孕的媳婦,娘家又厲害的,也為重要。輕的可以放回辦款,重的必須收押分別籌款,即來了多少款才放某人,最重要的要最後放。收押的人必須常用宣傳與恐嚇的手段分別輕重對付。並准其與代表及其家屬見面,使悲傷的情感影響家屬緊急籌款。伹在特別的情況下,不開始交涉,未繳分文時,也不許見面。

三、多貼條子、少寫數目

地主、商人本人雖走,而走不遠,並有走狗打聽消息。必用貼條子的辦法,指示理由、數目,限期接頭繳款。條子要貼得多,但在寫條子時要估計到出款人的整個財產,每張條子要少開數目。如果數目太大,使他嚇翻,或他所有動產還不過如此數目,則索性不理,一個不繳,就要困難,即或再減,也失威性。去年一軍團在醴陵開價十萬,實得四萬;三軍團在萍鄉開價三十萬,實得不過二萬;這次黎川也是一樣犯著,寫四十萬,將來八萬恐難收到,這是主要原因之一,以後籌款望注意。

四、有軟有硬、加緊催款

條子既貼,絕對不要聽任延抗不理,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圖延期不繳,必須有計劃有步驟的派人分頭加緊催款。催的手段貴乎厲辣,在必要時沒收一家財產,燒一家房子,或殺一個土豪,以及要燒要殺的形式恐嚇等的階段,每階段中都可利用恐嚇催款。有時為使代表不困難,有餘地籌措,催款手段也要有軟有硬,特別是對繳款快的要有相當減少,以鼓勵其餘,而便宜代表。但在軟時要能鞏固自己原擬實數,或相差不遠,特別嚴防劣紳的代表用酒肉--不吃為好--花言來包圍你。只有這樣有軟有硬,有聲有色,催起來才有效果。

五、做好做歹、雷厲風行

當派人催款的時候,還須布置一些人--當地人更好--向代表宣傳,幫做轉灣,實心在要錢,以探聽代表與出款人的意見,並向土豪家屬以及群眾報凶報吉,時而說這個繳納到幾成就可以了事;時而說那個一定要到某數才了事,不然,到某時要燒屋殺人;時而說磨刀了要殺土豪某某;做好做歹,以包圍土豪及其家屬(特別是婦女)和代表,攪亂他原來的把握。總之,到了籌款時候,必須動員群眾,調查的調查,貼條子的貼條子,以及向群眾宣傳的,向代表交涉的和催款的,散布吉凶消息的,做轉灣的,提洋油的(準備燒屋--引注),磨馬刀的(準備殺人--引注),打土豪的,沒收財產的,散發東西的,督促的,各種工作人員都要雷厲風行,積極去做,只有這樣才能動搖土豪及其代表與家屬講價的主要反抗,服從我們的罰捐,才能使財寶滾滾而來。

六、優待代表,酬以金錢。

站在階級利益上的地主、商人、富農,總把我們當做他們的階級敵人,不敢當前就有意繳款,也必要旁人,工農份子、親屬或走狗來交涉繳款。又或地主商人不願繳款,我們單憑硬要,不利用第三者,則籌款更是難有希望。故此,中間人--土豪代表,在籌款中有非常重要地位。同時我們還要認識,當代表的都是些會交際、慣投機的份子,優待代表更不宜忽視了。如何優待呢?土豪代表來往要有專人,而且要有所謂「官」(籌款主任、政治部主任等)接洽宣傳,言語要吹牛皮,飲食招待都要相當客氣,要有尊重的表現。即對不繳款的土豪發氣,嚴厲催款,也注意勿妨害代表。對繳款快的多的,減了款子,要當代表及土豪家屬面前說到:有礙某某代表面子等,以提高代表地位,而促其更努力奔走。特別是真能努力繳款工作的,我們要相應的許以金錢酬謝,並可用累進的方法,凡繳款越早的酬謝也越多。另外擔負繳款較大的數目的代表中的主要代表,還要相當加謝。有些小的問題,在政治上籌款上我們要無損失的能相當滿足代表的請求,如保人等是。又不單對代表如此,即對送款的一切人(挑款的等)都要有相當的優待與宣傳,以引起他們樂於接頭交款。這樣使當代表的有錢得,又有本事與威風凜凜的紅軍來往而受優待尊敬,自己以為地位提高,很有味道,他便熱心而且想多做幾回代表。我們同時更可利用他調查土豪,再當代表,擴大籌款工作。

七、檢挖地窖,日夜偵查。

封建地主是守財奴,有了錢,放債怕沒有還,營商怕虧本,故都喜歡埋窖。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處的廁所、糞缸下、豬池下、隔樓板、瓦蓋里、煙囪中,總之凡可以埋藏處都會埋藏有。要檢窖首先要有精密的調查,特要找土豪守家的說話,暗中觀察他的行動,在那裡睡覺,在那裡吃飯,常到那裡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裡,特別當你或別人進去東找西看的時候,他的注意力在那裡。如果你有了相當把握,便一面繼續偵察,一面便可以挖地找窖,這時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予以恐嚇;或不拘捕,暗中監視之,看他著急不著急,看他守在那裡不動。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種方法,如撥水於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有;挖土看色氣,看鬆緊,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內外的寬窄,牆壁的厚薄,是否有夾牆;量了樓下要量樓上,有在樓板以下起隔牆;看了屋檐要開天花板,拆出看是一層還是兩層,總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一場。萬一沒找到也不要放棄,還須派便衣偵探潛伏周圍,看日裡有什麼人進去,他們進去後是向那裡仔細看,看時神色如何,看了出來後又是怎樣,這時絕勿露形,只報告負責人,到晚上再派偵探,看他們是否準備動手挖窖。如果挖的話,必定要趁夜取的,到時你只把人圍好,一面捉人,一面再強迫他們完全挖出就是了。這種取挖的人必是土豪親信走狗甚至是兒子本人,絕對勿輕易放掉,必要趁夜迅速找到那肥土豪而後已。

八、沒收財物,儘快拍賣。

沒收的財物,有時為籌款子,可以廉價拍賣。但要注意:能賣到相當錢數,錢太少不要賣,寧不取分文散發,以取得更有價值的群眾。穀子特別是義倉的谷,是群眾迫切需要而不可得的,絕勿拍賣,要盡數散發給當地工農貧苦群眾。拍賣要快時,須按貨物分開來,要不零賣,須告訴群眾幾家一聯。貨物太多,時間不夠,要計算到後幾天再減價發賣,以及零賣與散發,絕不要等走了還有留給豪紳。

九、最後一著,罰款加捐。

有時各家罰捐款都繳齊了,而我們還嫌不夠,土豪商人還出得起,時間還來得及,便要來個最後一著--加捐。手法是加以重利剝削,高抬市價,或曾控告革命分子,摧殘過工農運動等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在必要時,雖以前已罰或捐款,但很可以殺一個,殺了的還須加罰款,這是政治上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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