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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時,老年人藥量需要「酌減」,應該減多少?

有位老年朋友問華子,為什麼好多藥品的說明書中,寫了成人用量後,又補充一句老年人用量酌減,難道老年人就不算成年人嗎,這個「酌減」,到底要減多少?

華子說,在使用藥物時,超過60歲的老年人不等同成年人。與成年人相比,老年人的肝功能、腎功能都會下降,對藥物的代謝、排泄能力下降,如果按照成年人的用量,就有可能造成藥物蓄積,引發危險。

如果藥品說明書中,老年人用量需要「酌減」,通常用量為成年人的1/2~3/4

老年人在用藥時還有5個原則:

1、獲益原則

「是藥三分毒」,使用藥物治療,會同時面對療效的獲益與不良反應的風險,需要經過醫生評估,只有獲益大於風險時,才建議用藥

比如服用小劑量阿斯匹靈預防血栓時,可能造成消化道損傷與出血風險增加。一般來說,沒有發生過冠心病、心梗、腦梗等心血管疾病者,服用阿斯匹靈的風險與獲益相抵,就不建議服用。只有疾病風險較大的人,才建議服用。

2、五種藥物原則

很多老年人同時患有多種疾病,需要多種藥物聯合治療,在用藥時,同時使用的藥物不建議超過5種。

有相關的研究,如果使用藥物在5種以下,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僅在4%左右;如果同時使用6~10種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為10%左右;同時使用超過10種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可達20%~50%以上。

所以在治療時,要找出主要問題,並儘量少用藥,多治病

比如說有高血壓、同時又有心絞痛的人,就可以使用地平類藥物與洛爾類藥物,降壓的同時還可以預防心絞痛。有痛風,同時又有高血壓的人,可以選用氯沙坦、阿利沙坦等藥物,降血壓的同時還可以降低尿酸。

前列腺增生,又有高血壓的人,可以選用唑嗪類藥物,在降血壓的同時,還可以舒張尿道肌肉,緩解尿瀦留的症狀。如果病情需要使用更多藥物,需要經醫生、藥師評估安全性後再用藥,不要擅自增加用藥,包括各類保健品

3、小劑量原則

老年人在用藥前,需詳細閱讀藥品說明書,建議老年人用量「酌減」的藥物,通常都需要從成人劑量的1/2~3/4,或是從最低劑量開始服用。然後根據身體的耐受情況以及病情程度,逐漸增加劑量,如果小劑量用藥就能產生藥效,就不建議使用大劑量。

可以進行合理藥物聯用,聯用2~3種小劑量藥物,可以避免服用大劑量藥物出現不良反應。比如在高血壓的治療中,通常採取聯合用藥的方式,避免使用單一的大劑量降壓藥物。

再如使用他汀類藥物時,可以與膽固醇吸收抑制劑、PCSK9抑制劑聯用,從而減少他汀類藥物的用量,避免出現藥物不良反應。

4、擇時原則

老年人使用藥物時,需要根據藥物以及病情的時間特性進行用藥。

比如說,哮喘在夜間高發,可以擴張支氣管的噻托溴銨粉霧劑在睡前給藥的效果就會更好些;變異型心絞痛常在夜間出現,在睡前使用鈣離子拮抗劑效果較好;而穩定型心絞痛常在上午發作,就可以在早晨使用長效硝酸酯類藥物。

利尿藥會導致排尿增多,就應在清晨、上午服藥,避免夜間排尿影響睡眠;唑嗪類藥物容易引發體位性低血壓,就適宜在睡前服藥,可以減輕不良反應。

5、停藥原則

使用一種新的藥物後出現了不良反應,要及時與醫生溝通,暫停藥物並就醫。比如說服用他汀類藥物,出現了嚴重的肌肉疼痛、乏力、尿呈醬油色時,需要及時停藥就醫,警惕發生橫紋肌溶解症。

服用阿斯匹靈出現黑便、嘔血等症狀時,需要停藥就醫,提防出現消化道出血。服用普利藥物出現乾咳時,如果排除感染的原因,就很可能是藥物的不良反應,如果幹咳無法耐受,可以在醫生指導下停用普利類藥物,換用沙坦類藥物替代。

總結一下,老年人的肝、腎功能下降,在使用藥物治療時,應注意藥品說明書中是否提示老年人用藥需「酌減」。老年人的藥物用量,通常為成年人的1/2~3/4,用藥時還要注意老年人用藥的5原則。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藥師華子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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