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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抓「黨人」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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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黨錮之禍,大抵有兩次,漢桓帝時的黨錮,還比較輕,不過朝廷一干清流被囚禁拷打,沒過多久,就草草收場。而在漢靈帝時的第二次黨錮之禍,可沒這麼簡單,清流黨人跟宦官之間的爭鬥,進入白熱化,而皇帝則從情感上一定會站在朝夕相處的宦官一邊,打擊迫害黨人——叫他們黨人,實際上是宦官們懟清流的一種貶稱,因為在古代,君子不黨,結黨者必非善類。只是,反對宦官,在那個時代,具有絕對的正當性,所以,坦然接過這個稱謂,自稱黨人。

第二次黨錮之禍,是真正的禍,朝中的領袖人物,除了「望門投止」,被無數家庭冒死救出,逃到塞外的張儉之外,剩下的李膺、杜密、翟超、劉儒、荀翌、范滂之類百餘人,當朝士大夫的領袖人物,幾乎一網打盡,都被處死了。不僅如此,漢靈帝還下詔,凡黨人父子、兄弟、門生、故吏中任官的,一律免職,禁錮終身,而且牽連五族。

這樣的詔令,落到具體執行的宦官手裡,就變成一場波及全國,聲勢浩大的迫害運動。原本誰是黨人,就界限模糊。事實上又沒真的有這樣一個黨,人員又沒有登記,同氣相求者算是黨人,平時有來往的,算不算呢?多揪出一個黨人,牽連者就是一大片。然後再追究其親屬,門生和故吏,範圍就更廣了。只要是較真,只能越抓越多,沒完沒了。

最初,地方官有的不積極,但是,架不住宦官們拼命地加壓,凡是不積極追究黨人者,以黨人論處。原本權勢之下,樂意討好者就多,現在涉及自己的身家性命,就不得不幹了,一個一個比著來。各地的州刺史及屬官,原本是監察官,這回,則專門管這個,成天督催郡太守抓黨人。當年的郡太守,是有司法終審權的,可以先斬後奏。迫害運動一旦成了勢頭,各級曹掾,斗升小吏,藉機劫財,挾私報復,一時間,破家身死者,相望於道。說是禁錮,但就是殺了你,也沒處喊冤去。原本清流反對宦官,多少有點道德主義的偏激,但宦官們如此殘酷地報復,則完全走偏。不僅把朝廷的統治基礎毀掉,而且種下了日後宦官被殺絕的種子。

但是,也有地方官,始終不合作的。靈帝時史弼為平原相,青州境內的一個王國的相,相當與一個郡太守。全國都在抓黨人,青州也不例外,衙門不干別的,成天拷掠逼供。每個郡,都抓了不少黨人。但唯獨平原,一個沒有。青州刺史的從事,怪罪下來,說青州一共六個郡,五個都抓了黨人,唯獨你的地方一個沒有,是何道理?史弼回答說,各地風土不一,風俗各異,別的郡有黨人,我這裡沒有,也很正常。若讓我秉承上意,誣陷良善,淫刑濫罰,則平原之人,每家都可以被打成黨人,這樣的缺德事兒,就算是死,我也是不會做的。刺史從事一怒之下,就上奏彈劾史弼,幸好,奏上之後,黨禁無形之中解了,而史弼只被罰了俸,沒有被株連。史稱,平原因此而被濟活者千餘人。

反過來推,那麼其他各郡,因為這場運動,又死了多少人呢?中國歷史的數據統計,一直都含含糊糊,一郡能濟活千餘人,那麼,全國破家身死者,怎麼也有十幾萬。迫害一旦成了運動,真是害人不淺。東漢經此一折騰,士林遭此荼毒,精英折損,士氣不振,想不完蛋,都不可得。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張鳴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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