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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不斷拘捕「偷菜」的中國人

據報導,12月21日,在日本茨城縣下妻市,有兩個駕駛卡車的中國人在經過捲心菜地的時候,到地里摘了8棵捲心菜拿走。

當地人報警後,他們被日本警察拘捕。這8棵捲心菜當時的價值3200日元,折人民幣不到150元。

被捕的周成青和周成乙兄弟對警方否認了盜竊指控,說「我以為這是別人不要了,才拿走的」。

無獨有偶,再早幾天的12月9日,一名46歲中國籍女性因在菜地里盜取45顆捲心菜被日本警方捕獲。她也對警方表示「我以為那些捲心菜已經壞掉,被丟棄了」。

聊到這裡,有網友跑來自作聰明地說:當地跟我們東北緯度差不多,現在都零下二十多度了,大白菜還不收就要凍壞了,還放在地里就是自動丟棄不要了。

咱們同胞采點其實無所謂,日本人這麼做就是瞧不起這邊同胞。

他這話有兩個大問題。首先,地球上同一個經緯度溫度差距巨大是基本常識。再說事發地點當天的氣溫可以很容易查到:都是攝氏零上6、7度,正是保鮮的適當溫度,根本不存在會凍壞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更大了。為了不讓他誤導了大家,我覺得有必要趕緊科普一下,以免觸犯了當地法律還不自知。

在日本,這菜別說在地里,就算有人把它堆到你的門口,但是主人沒有明確表示可以隨便拿,這時,你拿走一片菜葉都犯法!因為在日本,「盜竊」的概念有很大不同:凡是撿了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日本法律管這叫「橫領罪」,跟盜竊罪差不多。他們對這種案情可沒有什麼立案下限,只要案發就可能10年徒刑外加巨額罰金。

我此前還說過,就在咱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不當獲得他人的私有財產也都算盜竊。路邊撿到一棵捲心菜不交還失主或者警察,那肯定得算盜竊,何況跑去人家地里直接摘。

香港的盜竊罪也沒有「立案下限」,也是統統算重罪。

如果在香港的鬧市區地上有錢,可能半天都沒人去撿:因為撿起的人有義務報警。所以如果很忙沒時間,路人就經常假裝沒看見。我估計在日本、乃至很多國家和地區也是這樣。

說個有趣的。在香港,你把撿到的東西交給警察後,如果過了一定時間沒人認領,這東西就合法歸你了。

總之,除非主人明確表示不要了,無論它在什麼地方、有沒有人看管,任何不是你的東西都不能拿。這樣,你的東西才沒人敢惦記。否則,你和你的任何財物都將是不安全的。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不老的榕樹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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