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8年的內蒙古,冤獄遍地。挖「內人黨」運動開始後,各行各業各單位在內蒙古黨委的領導下自辦監獄。無論是城鎮、農村還是工廠、學校、機關團體,都在利用辦公室、教室、車庫、庫房、廟宇大辦監獄。118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監獄林立,如果你夜晚睡不著,總會有悽厲的叫聲傳入你的耳中。
1969年我在一次申訴發言時講:「內蒙古1299萬人民熱愛毛主席!」,有智者問:「內蒙古不是1300萬人嗎?你怎麼少算一萬呢?」,我悲憤地告訴他:「那一萬已經在挖內人黨中被活活打死了」。
1969年3月3日下午,我正在包頭青山區406工地的車間裡幹活,突然公司第二專案組的幾位成員一起來找我。由專案組長出面宣布了對我進行隔離審查,馬上從外面又進來幾個手提棍棒的打手,押送我回公司大樓。他們推搡著,專案組長及幾位成員緊跟其後。
我被押到青山區富得木林大街內蒙電建公司的四樓,被關進了一間真正的黑屋:所有的窗戶全用木板釘死,又用大字報紙糊得嚴嚴實實。頂棚上吊的是一隻可能是15瓦的燈泡,光線昏暗。床板直接放在水泥地上,被褥是我自己帶進來的。室內陰冷、潮濕、霉味。
當天晚飯後,軍、工宣隊的幾個頭頭和專案組組長來了,他們是來給我做「思想工作」的,動員我自己主動承認、交代問題。這時我還是很有信心地向他們解釋:我不是內人黨,抓我是一場誤會。然而,他們眾口一詞地辱罵我,每個人一張嘴不是毛主席語錄就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
從3月3日入夜起,我就被施以「噴氣式」的摧殘,就是上身和下身彎成90度角,兩隻手臂從後向上高高揚起。是他們七手八腳強行「幫助」我做好的這個姿勢的,並說,只要我不交代就一直這樣站下去。難熬的半天過去了,我還寄希望午夜會讓我休息,10點過了、11點過了、12點也過了。這時我才被告知:這就叫「車輪戰」,什麼時候交代清楚了,什麼時候才可以休息。
我的頸椎和腰椎好像斷了一樣,臉上的汗珠不住地滴在地上,面前的地上濕了一片。我的身子不由地在搖晃,每次搖晃都會招致痛打。
記的有一次,專案組組長餓虎撲食般地將我揪住,左右開弓打耳光……此後幾天的事情我一點記憶也沒有。
到底打了我多少耳光,我也記不得了,當時有人見過我去廁所,見過的人後來說:絕不敢認那就是我,頭腫得很大,形狀和顏色更像一個大番瓜,目光呆滯,由兩個人架著,趔趄地移動著腳步……
審訊人員是三班制,輪流值班的除了專案組的成員外,還有從工地上抽來的打手。審訊室有一張床,到了後半夜,幾個審訊人員可以輪流打盹。但我卻沒有一刻可以喘息的機會。
到了第七夜,這時的我頭腦反而清醒和冷靜了許多,我已經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已陷入一個冤案中,而且我是其中的重要人物,不然不會說我是「內人黨骨幹分子」。我面對的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我能做到的只是不和他們爭論、解釋。因為我沒有任何問題可以承認和交代,也決不會編假話騙人再亂咬亂供,我的良心和人格都不容許。
我無法回答他們的問題,我精疲力竭。這七晝夜我幾乎沒有吃東西,只是在第四天被軍管的一個連長灌了一茶缸子稀粥。
第八天晚上我被叫到專案組。他們把我的一個師傅叫來做我的思想工作,一看見他,我委屈的淚水怎麼也遏制不住了,抽噎中我只說了一句話:「我不是內人黨!」他的眼睛紅了,我也由抽泣變成了號啕大哭。無奈,他們只好將我師傅拉走了。
我又被押回了審訊室,依然還是那個「噴氣式」。為了能得到幾分鐘的喘息,我頻頻要求去廁所。押送我去廁所的是和我一個工地的工人,他悄悄地對我說「你不行就先承認了吧,外面已經開始死人了。」我聽得清清楚楚,我也清清楚楚地告訴他:「我不能,若承認自己是骨幹分子,我交代誰去?」
萬幸的是,內蒙古電力建設公司是由北京遷來的單位,當地人不多,開展挖內人黨運動最晚,我單位開始清查時,社會上已近尾聲。我被殘酷刑訊逼供了一周後,毆打及「車輪戰術」暫停。雖然每天照舊提審,但已屬於平和的說教、勸供,我終於可以坐在凳子上說話了。
在單人監房裡最後的半個月,每日除去盼望那兩頓燴菜、四個窩頭外,用來消磨時間的事只有閱讀《毛主席語錄》。當時春寒料峭,夜裡很冷,再加上噩夢連連,沒有睡過一次安然覺。雖然最後半個月停止審訊了,但白天坐在那裡非常無聊,又不許打瞌睡,一打瞌睡,在走廊里來回巡視的監管人員就會用腳踢門,嘣嘣地響。一旦驚醒後再睡,就要挨罵了。
那個監室「從門到窗子是七步,從窗子到門是七步」「走過去是七步,走回來也是七步」,和捷克作家伏契克住過的《267號牢房》驚人地相似。不同的是267號牢房住著兩個人,還有一個是被伏契克稱作「老爹」的約瑟夫·佩舍克,一個六十歲的老教員,而我卻孓然一身、形影相弔。還有不同之處在於伏契克可以在監室里歌唱,而無產階級的監室里沒有這種機會。
白天,我看似在學習《毛主席語錄》,在上面勾勾畫畫,其實我在那本語錄的空白處寫滿了打油詩,在詩中訴說我的悲哀與不幸。在監房裡我還學會了用油筆書寫隸體字,我的隸體字是空心的,高明處在於用油筆一筆寫成,最後落筆在起始處,嚴絲合縫地封口。那本充滿了血淚的「語錄」後來不知遺落在何處,如果現在能夠看到,一定會潸然淚下。
後來才知道,當時周恩來已經從侄女周秉建的口中獲知了內蒙古的這場荒唐的鬧劇,周出面制止了這場鬧劇的繼續進行。但是單位捨不得放我,我還被繼續關押著,每天按時吃三頓飯。
我的同事、又是初中同學的景柏岩、軒春生也一同被隔離審查,軒因為不堪忍受,從四樓窗戶越獄時摔斷雙腿,血流遍地。聽人講,發現時無人救助,看守仍用皮鞋踩住腦袋辱罵,老軒因此落下終身殘疾。
直至1969年4月18日,這個難忘的日子,我才被釋放。我被整整關了45天,為了記住日子,我每天在牆上畫一道,到開釋時,牆上的痕跡整整45道。
記得開釋那天陽光明媚,外面的氣溫是攝氏24度。見到我的人都說我臉色煞白,沒有一絲血色,笑的也很勉強。那天我沐浴在陽光下,腦海里再次湧現出伏契克在《267號牢房》一文中發出的感慨:「太陽啊,你這個圓圓的魔術師,多麼慷慨地普照著大地,你在人們眼前創造出了這麼多的奇蹟,然而生活在陽光里的人卻是多麼少啊!」
出來後才知道,騎馬去北京上訪的牧民絡繹不絕,許多牧民把毛主席像章別在胸膛的肉上。來呼和浩特上訪的寡婦達四萬人,可見官方統計的死亡16222人是不準確的。在海外的一些來自內蒙古地區的持不同政見者,則認為實際死亡人數和致殘人數要遠遠多於官方的統計數據。現流亡海外的、原北京大學法律系教師袁紅冰,著有小說《自由在落日中》。
在「內人黨」案中,一個叫郭建奇的騎兵五師漢族戰士,為了證明自己無罪,說道:「如果我心是紅的,就證明我不是內人黨。」言畢,他上廁所割肚剖腹,用手掏出還有些微搏的心……——摘自鮑爾吉•原野《掌心化雪》。
過後我才知道,我是被一個初中的同學咬上的,他叫王廣亮。王非常喜歡武術,初中一年級時,他和幾個一起習武的同學開玩笑說,咱們成立個「紅槍會」吧!就這一句戲言,被一個積極要求進步的同學報告給了班主任老師張雲嶺,張老師又報告給了學校,也不知為何?這句戲言竟然被記入王廣亮的檔案里。
內蒙古的「挖肅」運動開始了,內蒙古黨委給各級下了死命令:「設下天羅地網,不能讓一個內人黨分子漏網!」
當時王廣亮正在包頭機械工業學校就讀,這個學校在歷來的運動中都是急先鋒,「挖肅」自然也不甘落後。他們像警犬一樣在學生中尋找蛛絲馬跡,他們認定「紅槍會」是「內人黨」的外圍組織,王廣亮終於「落網」。
戲劇性的是,呼和浩特第五中學的張雲嶺老師,以及當年那位向他提供情報的同學,都在王廣亮的「招供」範圍。據說張老師差點被活活打死;那位追求進步的同學至今還有精神障礙,真是報應呀!
遺憾的是,罪魁禍首、時任內蒙古黨委書記的滕海清竟然沒有被治罪。即便在封建社會,這樣殘害子民的封疆大吏,腦袋也是要搬家的。
後記:
現時天主教教義指出:煉獄是一個過程而非一個地方。什麼是煉獄?那是一處有火的監獄,大多數人死後都會下去的地方。在那裡將會遭受極度的痛苦。
有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後可以直升天堂。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經赦免的輕罪和各種惡習,靈魂就會下到煉獄受火煉,淨化後方可進天堂。
不才認為,煉獄應該在人的體力極限能承受的範圍,否則便與地獄無異。如果細究,本文題為《地獄》更好。
2013-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