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存照 > 正文

宋志標:責罵苟晶的都是苟且之輩

作者:

在山東方面表示徹查苟晶被冒名頂替一事後,7月4日下午,幾個省級部門聯手的調查組發布了調查通報。有必要提醒的是,調查組在之前趕赴湖州接觸了苟晶,而她在微博上表示過受到了許多壓力。通報一出,它就成了全部,沒人再去關注苟晶的心路歷程。

回到通報的內容上。它確認了苟晶1997年高考被冒名頂替的事實,通報後半部分給予政紀黨紀處分的十來個官場小吏,聯合起來,讓班主任邱印林的盜竊計劃成真,苟晶的身份、檔案、身份證在這一年被邱小慧冒用。這是通報的核心結論,證實了苟晶的主要指控。

再一個,苟晶1998年高考被調查組定性為「正常錄取」,儘管所用的檔案是邱印林偷偷製作的一套。相對於苟晶這些年在心底里推演的謎團,這個調查結論可以解釋了邱印林「狸貓換太子」的持續動作,也可以呼應輿論關於「苟晶第二次高考錄取是如何實現」的質疑。

從調查組披露的成績看,苟晶高考成績與她的摸底考試等有差距,97年低於錄取線,98年略高於錄取線。對90年代高考有基本了解的都知道,模擬考與高考成績有落差,是常見的情況。整個90年代的高考錄取比例很低,競爭殘酷,不獨山東才有。

在這個通報出來後,出現了一些不同看法,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理性、客觀、中立的類型,俗稱為理中客的,像是吹響了集結號,開始淡化苟晶被冒名頂替的惡劣影響;二是直接責罵苟晶,認為她「人設」崩潰,之前言辭誇大,沒遵守「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倫常。

在我看來,這些理中客的依據是不成立的,是一種小人之心。而從通報出發,無視它的核心結論,反過來責罵苟晶「並非學霸」,「未受冒名頂替的影響」,都是唇紅齒白的無稽之談。即使不去推斷這些論斷的動機,但它們已產生很惡劣的效果。

有人認為,通報與苟晶所指控的不完全吻合,所以她就是怎樣怎樣。苟晶是一個個體,一個有直接證據(邱印林的所謂懺悔信)能推導出自己被冒名頂替的人,她沒有權力和能力調查整個事。調查事實是官家的責任,公權的義務,不能本末倒置。

認為苟晶沒有反映全部的事實,或者事實理解有偏差,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將本屬於學校、教育局、紀委監委的調查任務強加給苟晶——或者任何捲入類似處境的個人——往輕里說,是苛責;往重里講,這就是善待公權、惡猜個人的無能之舉。

像冒名頂替這樣的操作,很多時候不見得是掌握多大權的人所為,更多是縣域關係網絡中低階官員就可以完成的。從山東通報的冒名頂替個案看,提檔、偽造檔案、重新製作身份證,都是縣官不如現管,這是縣域「紙牌屋」的無聲默契作業,外人無法洞穿。

在這種情況下,苟晶從自己的經歷、經驗出發,推測自己在班主任、學校等方面遇到了不好的對待,這是很正常的表現,她即使無法準確地、完整地還全部事實,但苟晶又不是誣告誣陷,調查組甄別、補充、核驗相關事實即可,苟晶沒有任何義務要為「事實不準確」負責。

除了拿「事實不准」來打苟晶,還有一個很有迷惑性的攻擊角度,說她沒有受到冒名頂替的「實質」影響,所以她叫苦喊冤就是「矯情」。在這種責罵苟晶的模式下,隱藏著至少三種立場:一是常見的厭女症,二是追求完美受害人角色,三是混淆視聽。

以被冒名頂替者受害程度不大,來否認他們的憤怒、控訴、主張——總的來說是否認他們的存在感——這首先是一種失焦的行為。因為在所有冒名頂替個案中,最該關注的是這一惡行本身,是誰通過什麼關係用了什麼手段掠奪他人身份,如何侵害無辜人的人格權。

山東調查組確認了苟晶被冒名頂替的事實,至於她受了多少傷,有沒有真的被「偷走人生」,命運有沒有因此逆轉,都不是責罵苟晶的理由。責罵苟晶不夠慘,所以她不算是冒名頂替受害人,再推導出她的人品問題,這一套言辭是很下作的。

之所以說這套修辭是下作的,證據來自於使用者本人,是自證的。因為,這些人比較了陳春秀與苟晶,認為陳春秀夠慘,她才是嚴格意義上的被冒名頂替者,所以陳春秀值得同情,而苟晶不值得同情。正是這種看似有理的列舉法,暴露了論者的短見或齷齪。

顯而易見的是,無論是陳春秀,還是苟晶,都是同一套冒名頂替術的受害者,在她倆背後,閃現著相同部門職能的作奸犯科者,他們不管是在聊城,還是在濟寧,縣域「紙牌屋」採用的是同一種手法。不管是更多地憐憫陳春秀,還是更少地同情苟晶,這套作惡手法不多不少、不增不減。

在如此雷同的冒名頂替手法下,說陳春秀因為傷得更完美、苟晶傷得不夠完美,所以苟晶就是「居心叵測」的傢伙,這種錯亂的邏輯要如何自圓其說呢?只能雄辯地證明,這種比較下,所謂對陳春秀的同情是假同情真虛偽,對苟晶的苛責是真小人假君子。

通過追求一個完美受害人角色,苛責苟晶之種種,實際效果是掩蓋了苟晶被冒名頂替的模式,淡化了那套聯合作業的幕後罪責。當然,理中客會辯解說,他們也抨擊冒名頂替的黑箱操作,但要看後果云云。可這套操作在製造陳春秀們、苟晶們的時候,也會如此「體貼」嗎?

陳春秀和苟晶都是冒名頂替的受害者,陳春秀的執著與苟晶的堅定是一致的,都是尋求被冒名頂替的真相。她們都出身寒門,都做著「知識改變命運」的夢,卻是為別人苦讀。她們是同一個刀鋒的受害者,數著苟晶的傷說不夠數,這不是一般人能說出口的。

陳春秀與苟晶也不是不能比較,但不該比較誰的傷更完美,而是比較她倆受傷的形式。陳春秀受的傷是大學夢的破滅,苟晶受的傷是不再信任家長的同學、師長等關係,她痛恨那片是非不分的土地。這種決心要做故鄉陌生人的傷痛,在苟晶的講述中充分展現。

冒名頂替帶給苟晶的深刻的精神創傷,它沒法量化,無法顯性地通過具體訴求來彌補;因為這種傷特別個人化,無法被真正地感同身受,所以也無法博取很多共情。在同樣經歷下,苟晶面對那些心知肚明卻沉默的同學,面對所謂練達實質是背叛的人情,這種痛感更深。

但對那些責罵苟晶的人來說,她比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要過得好,所以造成一個微妙的局面:對陳春秀可以輕易釋放的同情心,是對低到塵埃里的人的同情,它很容易釋放,並讓同情者獲得道德的虛榮心。而這套自上而下的廉價的同情機制,在苟晶這裡會失效。

有一種觀察也許不那麼全面,在社媒大行其道的認知世界裡,人們變得越來越自私,他們要麼看重從成功者那裡映射生而為人的未來幻象,要麼從被欺負被侮辱的人那裡映射高人一等的道德感。對那些中間的毅行者,反而是詆毀大於尊重,潑污勝過體面。

依據比慘,來分配社會同情,這是非常不堪的人間景象。因為這樣一來,就很難有穩固的是非標準,很難有穩定遵守的原則。這樣的不穩定,所有堅固的東西都粉碎的狀態,也讓一些輿論引導有了「抓手」,有了可以著力的點,不是徐圖而是快速地催化輿論成果。

與上述討論無關的一點是,我們談論了許多被冒名頂替的個案,也不得不接受調查結果的有限指向,但我們似乎不善於討論這樣的問題:即使不被冒名頂推,不曾經受這些,陳春秀們、苟晶們會過得比現在更好嗎?當然這是假設性問題,沒標準答案。

這有點扯遠了,不再是時政的範疇,進入文學的空間了。但還是好奇,當人們在譴責陳春秀被「偷走了一段人生」時,究竟是指什麼?現有的冒名頂替者都有公職,有一份穩定的工資收入,可是,陳春秀他們即使沒被冒名頂替、哪怕上完大學也不一定能拿到。

所以,在冒名頂替事件中,什麼才是那稱得上是「希望」的部分?(沒人會天真到把調查視作希望吧)寒門苦學,冒名頂替,十多年後驚覺……都很打擊人。真正勵志的部分也許閃現在苟晶身上,斷然告別,不懈打拼,借時代浪潮超越厚黑學盛行的地域。

回到主題上,即使以最大善意來理解那些責罵苟晶的人,哪怕他們僅僅發自內心,也不能以「失去某種人生的可能性」來增減受害者權重。這配合的是議題失焦,是狗苟蠅營,是苟且之輩的做法——因為它是新的污染,新的傷害,灌注到惡之花的土壤中,變成惡的一部分。

題圖當代水墨,作者:@禿頭倔人(李曉強)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微信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0704/1473023.html